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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人在工作中睡覺,如果他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公司可以對他進行懲罰。 但開除明顯處罰過重,屬於違法開除,勞動者應支付經濟賠償金,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能再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賠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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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上講,如果雇員根據雇主的規章制度被解雇,則不需要賠償。 但是,在實踐中,需要補償。
這是因為雇主解雇雇員是出於正當理由,而不是出於合法程式。 因為用人單位基本不知道,規章制度需要得到職代會的批准,規章制度需要公示,解雇員工需要工會審查。
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解雇勞動者,有四個必要條件:一、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經職代會批准; 2、規章制度向職工公布; (三)解雇決定由工會複核; 4. 解雇決定有效送達。
《工會法》第二十一條 企業事業單位處置職工的,工會認為不宜的,有權提出意見。
企業單方面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的,應當事先告知工會,工會認為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合同,要求重新研究處理的,企業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制定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確保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制定、修改或者決定勞動報酬、工時、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勞動培訓、勞動紀律、勞動定額管理等與職工切身利益直接相關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與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協商; 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在重大事項的規章制度和決定的執行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宜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協商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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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讓你寫一封辭職信,公司一般有解雇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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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則用人單位應從入職第二個月起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並支付11個月的最高工資補償金,同時您可以要求支付您的經濟補償金,按實際工作一年的1個月工資計算, 半年以下半個月工資,半年以上1個月工資,可根據實際工作時間計算。這個工資標準是你離職前12個月工資的平均值,包括獎金、績效工資、加班費等,也就是說,你前12個月拿到的工資除以12,就是你月薪的標準,而不僅僅是基本工資。您可以在當地的勞動法庭仲裁中免費提交仲裁申請,仲裁申請表有**,只需前往仲裁填寫即可。 如果用人單位不給你簽合同,是不是給你保險,如果是,你也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補發工資或現金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無限期勞動合同應當訂立之日起月工資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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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司解雇員工,看員工有沒有重大過錯或者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是違法的,否則,公司解雇是違法的,公司應承擔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雙倍經濟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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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的原因是什麼,你可以檢視現行的勞動法,你符合哪些法律,以及你是否可以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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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在合同期內無故解雇公司,公司應賠償賠償,雙方應協商如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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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已經簽訂了合同,而公司沒有按照勞動合同對你進行補償,那麼你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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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家大公司單方面解雇員工,那麼必須有一定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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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簽訂了勞動合同,被公司解雇了,你應該得到補償。 是的,簽訂勞動合同後,你被公司解雇,你要求賠償,你可以要求警察幫助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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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勞動合同後被解雇的,可以將勞動合同提交勞動仲裁尋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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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取決於解雇原因和解雇時間,請參閱以下條款:
用人單位終止與你的勞動關係(或解雇你)分為以下三種情況,你可以與自己比較。
無論哪種情況,如果您應該支付遣散費或賠償金但沒有支付,您可以在 1 年內申請。
1、用人單位無故終止與你的勞動關係,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無過錯,不具備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的,可以認定用人單位的行為。
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違規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給予賠償,即。
每服務一年,您將獲得 2 個月的工資,2n;
2、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終止與你的勞動關係。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按服務年限支付遣散費。
付給你乙個月的工資,n;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的規定,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
您也可以要求支付代通知金,n+1;
3、如您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解除與您簽訂的勞動合同。
任何經濟補償都是必需的,不需要提前通知您。
勞動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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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被解雇? 如果您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其他原因而被解雇,則沒有辦法。 如無理由,需與您協商終止付款,補償金至少為一年的月薪。
您可以去勞動局要求仲裁。 如果您被無故強行解雇,您可以要求賠償 1 年零 2 個月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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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勞動合同簽訂後被公司解雇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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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雇主還沒有為你註冊社會保險,這是非法的。 您可以。
上訴通過勞動仲裁提出,並要求支付五份保險金。
簽名、同事聚餐合影、工資單、證人證詞等。
同時,可以要求勞動仲裁終止勞動關係、雙倍工資或其他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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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掌握的唯一證據是,公司把我轉給卡里的工資付給了我,按照勞動法,他們和我籤了一年的勞動合同,現在試用期已經過乙個月了。 我有出勤記錄和一些關於銀行的資訊,但沒有其他證據。 “證據基本上是足夠的。
您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要求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雙倍遣散費作為賠償。 工資應以每月支付給您的總金額為準,您可以提交公司轉入您的卡的銀行記錄作為記錄。
1、按照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這裡所指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終止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按應付工資計算。 >>>More
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 如果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申請仲裁,賠償員工雙倍工資。 此外,如果被解雇的員工不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還將給予他或她遣散費。 >>>More
經雙方協議解除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即勞動者辭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從應付工資中計算,不扣除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