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簽訂購房合同前支付首付買房是否合理?

發布 社會 2024-07-29
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先付首付後籤購房合同是不合理的,一般是先簽合同再付首付。

    [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買方在銷售商品房時,應當簽訂商品房買賣書面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位址;

    2)商品房的基本條件;

    3)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4)確定商品價格和總價的方法、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5) 交貨條件和日期;

    6)對裝修和裝置標準的承諾;

    7)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交付承諾及相關權利責任;

    8)公共配套建築的所有權;

    9)面積差異的處理;

    10)辦理產權登記相關事宜;

    習) 爭議解決方法;

    12)違約責任;

    1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這也是合理的。 因為開發商從銀行貸款開發房產,然後把房產抵押給銀行。 這就像當你抵押房子時,你必須抵押房子。

    而且如果在房地產辦公室等有記錄,用抵押貸款進行交易並不容易,所以需要先解除抵押貸款。

    如果開發商將整個房產抵押,那麼就需要很多錢,如果銷售不好,那就不舒服了。 所以,他會看市場情況,適當放出幾戶人家,然後拿出來賣,可以先簽合同再交首付。 那他就賣不出去其他還沒放房的房子了。

    那麼如果你盯上了其他還沒放房的單位,真的想買,那麼就需要先付首付,再放房貸,再簽合同。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法律分析:先付首付後籤購房合同是不合理的。 買房一般是簽訂購房合同,然後付首付。

    首先要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其次是要採用標準化的合同文字,很多開發商在簽訂正式的預售合同之前,會要求買家先簽訂乙份《購房協議》,然後再支付定金。 簽訂購房合同後,銀行成功發放貸款後,即可向開發商索要購房合同。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證書的,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視為無效,但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證書的,可以視為有效。

    第三條 商品房銷售廣告、宣傳材料為要約邀請書,但賣方對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住房及相關設施的說明和承諾是具體確定的,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和住房的確定有重大影響**, 構成要約。即使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未包含說明和承諾,也應當是合同內容,違反合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出賣人以認購、訂貨、預訂等方式接受買受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保證金的,因一方事由未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 應當依照《交存法》的規定辦理;因雙方不可歸責的原因不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給買方。

    第五條 商品房認購、訂貨、預訂等協議,具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出賣人已按照協議約定接受購價的,該協議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六條 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援。

    當事人約定以登記備案手續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生效的條件的,以協議為準,但一方當事人已履行主要義務且另一方當事人接受的除外。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一般來說,應該先付首付,或兩者兼而有之。 銀行收到買方提交的檔案,審核確認買方符合按揭貸款條件後,向買方出具貸款同意通知書或按揭貸款承諾書。 買方可以與開發商或其他**商人簽訂購買合同。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本解釋所稱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統稱出賣人)將尚未竣工或者已經竣工的房屋向社會公眾出售,並將房屋所有權轉讓給買受人的合同。 買方支付價格。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先付首付,再籤購房合同是不合理的。 您應該在支付定金之前簽署購買合同。 簽訂採購合同的流程如下:

    1、審查採購合同中是否存在不平等條款和模糊條款,對誤解條款進行修改或評論; 2.檢查對方的相關檔案,確保房屋所有權粗糙; 3.簽署或蓋章購買合同。

    簽訂採購合同的注意事項如下:1看開發者的五張證書; 2.

    購買預售,需要支付定金,注意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購買的房屋是否在預售範圍內; 3.注意地板面積。 填寫臨時差分測量區域時填寫總施工面積、套件內面積和分配面積; 4.更快地達到約定的條件和時限。

    5.注意房子的質量; 6、注意物業管理事項,明確物業管理公司,明確管理範圍和收費標準; 7、注意開發商在補充協議中移除了合同範本中的公平交易條款; 8.違約責任。

    包括簽訂合同後退房的責任、不按時付款的責任、未按時交付房屋的開發商責任、房屋面積的責任、不達標質量的責任、不辦理過戶手續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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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個回答2024-07-29

1、先簽訂合同,再交定金。

一般來說,支付首付的正常流程是在買家看好房子之後,如果房子符合買家的要求,那麼買家可以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否則買家無法簽訂合同。 如果買家覺得房子整體不錯,但有些部分需要修改,並且開發商同意修改,記得將相關內容寫進合同中。 只有在看清楚合同內容,然後雙方就合同的簽訂達成一致決定後,雙方才能簽訂合同。 >>>More

23個回答2024-07-29

買房要先付首付,付完首付後再簽合同。 首付減少意味著首付少了,原來的30%的首付現在是20%。

15個回答2024-07-29

如果是當地戶口,需要戶口簿、身份證、未婚證明(戶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或結婚證、收入證明(找單位或民營公司開立並加蓋公章,但一定要聯絡,因為銀行會打電話**詢問)和最近六個月的賬戶(銀行卡會在打開戶銀行,存摺可直接影印)收入證明和賬戶必須是每月還款額的兩倍以上。如果您是外國居民,除上述情況外,您還必須擁有一年以上的當地社保或一年以上的納稅證明,才能貸款買房。 如果第一套房子至少是3%,第二套房子的首付至少是6%。

8個回答2024-07-29

首付已付,房屋可以退款。 付完首付後,可以要求搬出,但如果因為自己原因不想買房,退房時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More

34個回答2024-07-29

30萬的首付還不夠買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