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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個人沒有房子,他們必須有房子,這是值得的! 不管是自己住,還是和愛人一起住,都要有個住處,要有金銀窩。
如果你已經有房子了,你就先住進去,做乙個背負鉅額外債的房奴是不值得的。
1.沒有固定的住處,這不是乙個長久的解決辦法,所以一定要買房,這種買房是值得<>
買房要看你的年齡,如果你的年齡不是特別大,那麼你可以選擇貸款,這樣你也可以給自己乙個動力,人家沒有動力,就不會有太大的進步。
有乙個年輕人,他要結婚了,但是他沒有房子,女人不同意嫁給他,女人的家人也不同意嫁給他。
年輕人不顧一切地想買房,於是到處借錢,背負著鉅額的外債,因為年輕人想實現自己的夢想,他想娶自己的女朋友,他不想失去心愛的女朋友,他有自己的夢想,這才是值得的。
現在的年輕人結婚後不能住在外面,對吧? 租房不是一件長久的事情,所以為了買房,背負鉅額外債而買房是值得的。
2、家庭條件不好,年紀大了,這個時候買外債鉅額的房子不值<>
中國人有句老話,隨處說什麼話,不要說大話,不要低聲說,要根據自己的身份權衡說。
如果家裡條件不好,壓力大,身體狀況不好,年紀大了,此時背負著鉅額的外債,想買一套自己喜歡的房子,當家奴,那就很不值得了。
房子是一回事,有大的住,也有小的住,最重要的是隨處安,順其自然,沒必要勉強自己,人生才幾十年,又背負鉅額債務,只為還錢買房, 真的值得嗎?
在我有生之年,我希望一家人能夠團聚幸福,長久相待,這是最大的心願,不用為那些外在的東西背負鉅額債務。
想要敞開心扉,其實很簡單,就是**樂去**,而活著,樂於去,最好活在當下,到了一定年紀,什麼東西值得,什麼東西不值得,應該明確區分。
結語 <>
當然,如果你有野心,有些人把房子當成人生的大事,當成大野心,願意背負鉅額外債,只為住新房子,那麼這就是你的執念,你可以堅持下去。
那麼,值得嗎? 這完全取決於你自己的想法,如果你認為值得,那就值得,與別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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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值得,因為房子是避風港,有家會給你歸屬感,只要家人努力,總有一天會還清外債,但家永遠在,不會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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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很多外債,我認為這不值得。 最主要的是能夠拿出1 3或2 3的首付,貸款時不會對你的生活產生太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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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值得,我覺得沒錢租房是個不錯的選擇,至少不會給你太大的壓力,可以提高你的生活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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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值得。 因為我是乙個嚮往自由的人,所以我認為沒有必要買房。 租房子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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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只有一棟房子,法院就不能拍賣它。
因為是做生意欠的外債,做生意是為了夫妻過上更好的生活,所以這種外債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反之亦然,賺了錢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你們需要一起償還。
但是,如果你們在婚前有協議(公證),並且你們的財產是獨立的,那麼它就不是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此外,如果他的債務不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或改善共同生活)的目的,而您不知情,例如賭債、他因吃喝玩樂等而產生的債務,則不屬於連帶債務。
你和你父親名下有一套房子,你父親去世後,如果房子是你乙個人繼承的,那就是你的財產,可以買賣。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