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後拒絕搬出怎麼辦?

發布 財經 2024-07-15
2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現權利人、承租人因轉讓轉讓申請搬出房屋原戶籍的,應當通知原戶籍人員搬出,拒不遷出或者無法通知的, 可以直接將戶口轉入社群公戶。

    因此,建議在買方同意賣方搬出賬戶時,也約定賣方不搬出賬戶的違約責任,如果買方就此違約向法院提起訴訟,則屬於合同糾紛,法院受理並可以強制執行。

    此外,為了給賣方施加持續的壓力,不搬遷的違約責任應按天計算,直到賣方搬出為止。 違約金不應以固定金額約定。

    法院起訴搬出,但由於戶口問題屬於公安機關的行政管轄範圍,是否遷出須經公安機關批准,法院不能直接決定,即使判決後法院也無法執行此類糾紛。

    一般情況下,盡量不要等到賣家收到餘款後再簽合同,再把剩下的那部分錢給買二手房再搬出去,最好先檢查一下房子在當地戶籍管轄區是否有註冊賬戶。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根據戶籍管理的基本原則,原則上乙個房屋只能設立乙個戶口,但一戶可以有多個成員。 我們在拆除老房子的時候,確實遇到過乙個房子有幾個戶口的情況,但都屬於直系親屬成年後獨自定居的情況。 由於二手房銷售過程中存在較多案例,原房主拒絕搬出戶籍,嚴重影響了新房主的戶籍工作。

    我們諮詢了朝陽區和海淀區的戶籍管理部門,目前可行的操作方法如下:如果原房主拒絕搬出戶口,新房主可以為房子申請新的戶口,原房主的戶口將在戶口系統中顯示為“空戶口”, 從而解決新房主的定居問題。

    新房主可以以原房主未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項下搬出戶籍的義務為由,要求原房主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目前,北京現行的二手房買賣合同(建委版)明確規定了原戶主搬出戶口的義務,逾期申請應承擔違約責任的條款。 買賣雙方在條款中約定原戶主搬出戶的時限和相應的違約責任,協議合法有效,法院可以予以支援。

    對於新房主,如果原房主拒絕履行搬出房屋的義務,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支付逾期搬出房屋的違約金。 需要注意的是,新房主的索賠只能要求原房主支付違約金,不能要求法院命令原房主在一定期限內搬出戶籍。

    綜上所述,可以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但不能要求對方強行搬出戶籍。 逾期驅逐賬戶違約金總額超過2萬元的,可以主張抵銷債務,不再向對方支付剩餘金額。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1.買方持產權證明和買房合同到派出所辦理戶口登記;然後直接與買方更換戶籍中的戶主; 原房主的戶籍仍保留,但不再是戶主,成為受撫養戶。

    2、原業主持戶籍本、買房合同,應當申請將戶籍遷入社群集體住戶。 但是,這需要原所有人本人的配合,因為公安機關目前不能強制遷移戶籍。

    3、按合同約定賠償違約金。

    戶口搬遷屬於公安機關戶籍管理範圍,法院不予受理和審理戶口搬遷糾紛,公安機關無權強制原房主搬出戶口,因此購房合同未註明戶口搬遷時間及相關事項, 如果原房主拒絕合作,目前沒有有效的法律措施迫使原房主搬出戶口。但目前,在現行的二手房買賣合同中,對原戶主搬出戶籍的義務和逾期申請的違約責任有明確規定。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如果你已經買了房子。 然後你就會有你的戶口地契。 直接到派出所辦理。

    所有權轉讓。 或者放公尺飯。 已更改為。

    家庭。 還有前乙個。 它變成了。

    掛貼。 此外,你也可以拿著有效證據到法院起訴他搬出戶口。 如果你已經買了房子。

    然後你就會有你的戶口地契。 直接到派出所辦理。 所有權轉讓。

    或者放公尺飯。 已更改為。 家庭。

    還有前乙個。 它變成了。 掛貼。

    此外,你也可以拿著有效證據到法院起訴他搬出戶口。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目的之一自然是獲得違約賠償,但更重要的是法院確認持續違約狀態,從而真正督促上層家庭搬出戶籍。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他拒絕搬你的戶口也沒關係,你只需要直接去當地部門用購買合同和收據等相關檔案登記你的戶口即可。 將自己的賬號設定為戶主,然後對方就是**賬號。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如果原房主拒絕搬出,新房主可以申請新房賬號,原房主賬戶在戶籍系統中會顯示為“空”,從而解決了新房主定居的問題。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購房後拒不搬出戶口的,需要請公安部門強制執行。 請務必準備好原始檔案,以便您可以申請執行。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一般來說,如果之前的購買合同中有相關條款,或者即使沒有相關條款,也可以通過上法庭起訴他人來解決,當然,如果可以私下解決就更好了。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一般情況下,如果你買了房子,有房產證,畢竟你有房產證,然後你就是房主,那麼你可以強行進入戶口,通知房主搬出,如果你不同意,你可以通過司法程式來解決。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買房後,上戶不肯搬出去。 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找乙個中介人,讓中介人幫忙協調處理。 如果中介機構沒有辦法協調。 您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 通過官司,讓上層家族搬出戶口。

  12.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這不會發生......

    如果對方不願意賣房子,他就不可能賣掉房子......相應地,你不能買房子。

    既然已經買了房子,對方自然願意賣掉。 相應地,他也會把他的戶口搬走。

    如果有人在這裡賣房,卻不願意把自己的戶口搬到那裡,那麼這個人就是乙個奇怪的存在......自己折騰自己,何必呢!

    如果真的遇到這種事情,可以尋求法律援助,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問題。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購房後,原戶籍拒絕搬出,直接帶上購房合同。 您可以到相關部門辦理戶籍併入住。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你說的是乙個真正的難題。 我的乙個同事就是這種情況,但他是乙個賣家。 賣掉房子後,他再也沒有搬出去。 買家從來都沒能下來。

    其實這樣的事情,應該提前商量,如果他不清楚,就不應該。 簽訂購買協議以購買這所房子。 如果他不知道,你可以去法院起訴他。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對於以購房為主要目的的購房者,可以在合同的《補充協議》中約定“第一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搬出戶籍的,買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出賣人應全額退還買方支付的購房價款”, 從而保護買方的權益。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你的登記與他無關,他願意保留,你可以去當地派出所。 轉到您的新帳戶,因為您有購房簿,因此您使用購房簿開戶。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你不需要直接和他打交道,你只需要手頭有交易合同,如果房子交易成功,就可以直接接手了。 或者,如果是房產證,直接去當地部門申請戶主變更,如果你的戶主是你,對方戶主的身份就會直接推開。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如果買房後拒絕搬出,可以找當地派出所,讓派出所的人溝通。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購房後拒不搬出戶籍的,可以持房產證或戶籍出戶證明到當地派出所申請執行。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如果你買完房子後拒絕搬出去,也沒有問題,因為你的房地產證明上的房子的主人是以你的名字命名的。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購房後拒不注戶籍的,可以持房產證或戶籍移民證明到當地派出所申請強制執行。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事實證明,這是一件非常麻煩和困難的事情,因為就我國目前的戶口管理制度而言,對方強行搬遷戶口確實沒有法律依據。 這就是最大的問題所在!

    首先,我們必須明白,買賣雙方對房屋的合議協議導致了產權變更的效力,而這種產權變更是建立在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之上的,如果房屋登記了所有權轉讓,那麼從物權法的角度來看,房屋就是買方的, 而且所有權屬於買方,否則,房子還是賣方的!特別是改革開放後,市場經濟的發展,使原本依附於計畫經濟的戶籍制度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 乙個人可以擁有不止乙個房地產,但只有乙個戶口,不一定是居住地。

    現在的問題是,如果賣方的戶籍附在所售房產上,即以他居住的房產作為其戶籍的依據(是否實際居住不討論),則賣房後,其戶籍仍將存在。 然後買方已經獲得了房屋的所有權,並希望將房屋附屬的房屋歸化,這是重複入籍,這是戶籍管理系統不允許的。 因此,從理論上講,只要賣方不主動申請驅逐,以房屋買賣合同為訴訟標的起訴賣方違約(必須事先約定合同才能為買方辦理戶籍),就會受到經濟法律制裁,被迫主動消除現有的戶籍障礙。

    這是乙個合法的解決方案,法院不能強迫賣方搬出戶口。

    尋求與戶籍管理部門協商解決此事,理論上來說,賣方已經在房子的房產上發了大財,而他不住在這裡,所以對他來說,維持戶籍的因素保持不變,所以就成了事實上的空戶籍, 這也是管理層不允許的。這樣,買方取得的房產可以作為入籍、組建新戶、建立新戶的依據,但必須獲得戶籍管理機關的批准同意。 乙個戶口很難死,這就是存在的現實,所以我們做任何事情都必須有合法的思維,否則會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當今社會,法律法規太多,法規也非常謹慎,遇到麻煩時,一定要有勇氣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不要退縮。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買了房子不搬出去也沒關係,只要辦理離婚手續就行了。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原房主戶口買房不搬出的解決辦法是:合同中有相關約定按照協議處理,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或協議不明確,可以要求當地派出所協助搬出戶口, 如果協商失敗,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原所有者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戶籍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戶籍管轄的,應當在遷出前向戶籍機關申報遷出戶籍,取得移民證,登出戶籍。 從農村遷入城市的公民,必須持城鎮勞動主管部門出具的《就業證明》、入學證明或城鎮戶籍機關出具的《准入證明》向常住居住地戶籍機關申請出境。 公民移居邊境地區,應當取得其慣常居住地縣、市、市公安機關的批准。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

    不動產轉讓、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不動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不動產變更登記,持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向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經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核實後,應當更換或者變更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處理。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如果原業主不搬出,可以與對方協商,要求對方搬出,如果對方仍不搬出,也可以依法規定保護自己的權益,如提起訴訟。 所以在買房之前,一定要檢查一下相關資訊。

    1、原房主戶籍不搬出怎麼辦?

    如果原業主不搬出,可以與對方協商或通過訴訟解決。

    1、戶籍核實: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前,必須事先了解所交易房屋的戶籍情況,必要時應要求房主將房產證和身份證原件帶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戶籍部門(通常為戶籍所在地轄下的派出所)。

    2、明確違約時限和責任:合同中必須明確規定違約時限和違約責任,以增加賣方的違約成本,從而督促賣方嚴格按照合同履行轉讓。 如果發生出賣方遲延或不履約的情況,買方將有起訴賠償的依據,無需另行法院認定損失證據(這也是為什麼公司在“合同簽訂合規評估”中將搬出戶籍條款單獨拿出進行評估的原因)。

    3、戶籍不能動的,合同終止:對於以戶籍為主要購房目的的買方,可以在合同的《補充協議》中約定“第一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搬出戶籍的, 買方有權單方面終止,買方應全額退還買方支付的貨款“,以保護買方的權益。

    2. 買房安家的過程是怎樣的?

    1、買好房首先要做的就是辦理房產證,這樣才能保證業主的權利得到法律保障。 然後拿著房屋所有權證到房子所在地的居委會,請其出具入住許可證明和門牌號,然後到當地派出所要求派出所出具入住同意證明。

    2、持各種證明前往原居住地,讓它出具搬出證明,同時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准搬出證明,當然,如果房主違紀違法,導致居委會不同意搬出, 沒有辦法搬出戶口。

    3、處理完一系列材料後,當房屋所在地的居委會辦理入住手續時,居委會將戶口號碼整理好,然後將所有手續拿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4、房屋所在派出所批准申請後,同意按照居委會編制的戶口號碼搬入,並就座,將檔案資料錄入電腦,完成戶口搬入手續。

    在當代社會,購買二手房容易存在一些風險,因此在簽訂具體的購房合同時,一定要了解具體事項,比如需要進行戶籍調查,防止房東日後轉出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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