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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後有兩種繼承方式。 首先是共識繼承。 所有一級法定繼承人均可進行繼承公證,然後協商一致轉讓所有權。
辦理繼承公證,應提供房產證、死亡證明、相關親屬證明等檔案,所有一級法定繼承人(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應一起出面辦理。 其次,如果談判失敗,任何一方都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是訴訟,需要提供死亡證明、主張分割的財產證明和相關親屬關係證明,並向法院起訴書立案。
在實踐中,親屬關係證明有多種可能性,例如出生證明、戶籍簿、戶籍部門出具的證明、個人檔案和用人單位提供的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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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繼承要先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手續,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老人去世後轉讓房產所需的手續是: 1、到死者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登出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出口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 3、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4、遺贈不同於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需要繳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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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沒有爭議的房產,可以攜帶相關手續到當地房地產部門正常辦理繼承和轉讓手續,祝您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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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想在老人去世後轉移財產,需要先確認財產的繼承人。 有遺囑或者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遺囑或者遺贈贍養協議繼承; 如果沒有剩下,將依法繼承。
辦理轉讓時,需要攜帶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繼承人的房地產證明和繼承證明、身份證、公證處辦理的公證書到房管交易所申請轉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百一二十七條 繼承依次為:(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階: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等繼承人繼承,二等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繼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用的“兄弟姐妹”一詞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或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收養兄弟姐妹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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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老人去世後,房產證的過戶手續有以下幾個步驟: 1、房屋評估
房屋的市場價值由評估公司進行。 2、繼承公證:房地產繼承人應攜帶死亡證明、法定繼承人名單、遺囑到房屋所在地公證處進行繼承公證。
3、房屋測繪:房地產繼承人辦理產權登記前,必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手續,並領取測繪結果或附圖。 4、繼承登記:
房地產繼承人應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書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繼承登記手續。 填寫《房產登記申請表》收回收據,所有資料審核合格後,方可領取房產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一條 以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土地使用權證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門出具。 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建房的,持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權屬證明。
不動產轉讓、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不動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不動產變更登記,持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向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經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核實後,應當更換或者變更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處理。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三十八條 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和房屋所有權轉讓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權屬證明; (二)買賣、交換、贈與合同; (三)繼承或者遺贈的材料; (四)分立、合併協議; (五)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六)人民**或者有權批准的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 (七)相關稅費繳納證明;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動產買賣合同依法備案的,申請人在申請登記時應當提交備案的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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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已經去世,財產在老人名下,轉讓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1、老人去世時老人的過戶手續辦理,不動產過戶手續辦理如下: (1)辦理不動產證過戶手續,須在死者戶口所在地的國家高階機關登出戶口, 死亡證明由賢闕辦理;(2)辦理房產證轉交區或市公證處(原商品房出口到市公證處)進行繼承公證,房地產繼承分為兩種:一種是遺囑繼承,另一種是法定繼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是:1、死者的死亡證明; 2、轉讓房產證需提供房屋產權證或其他憑證; 3、能證明死者與法定繼承人親屬關係的戶籍簿或其他檔案;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提供繼承人身份證明檔案; 其他需要提交遺囑繼承權公證的材料:被繼承人立下的遺囑(遺囑必須是經過公證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因無法確定其真實性而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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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辦理房產證轉讓手續,須到死者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登出戶籍,辦理死亡證明;(2)辦理房產證轉交區或市公證處(原商品房出口到市公證處)進行繼承公證,房地產繼承分為兩種:一種是遺囑繼承,另一種是法定繼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死者死亡證明; 2、轉讓房產證需提供房屋或其枝凳的產權證等證件; 3、戶口簿或者其他能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親屬關係的檔案;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提供繼承人身份證明檔案; 其他需要提交遺囑繼承權公證的材料:被繼承人立下的遺囑(遺囑必須是經過公證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因無法確定其真實性而不允許)。 3)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向登記機關提交以下檔案:《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書(影印件)》、《不動產權屬證明書(原件)、繼承公證書》或《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和《契稅證明書(原件)》。 4)遺贈不同於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需要納稅。
1、房屋估價:首先,房屋的市場價值必須由估價公司進行估價。 估價公司會根據房屋的路段、坐向、樓層、房齡等重要因素進行專業的分析和房產價格評估,確定房產的準確市場價值。 >>>More
轉移可能沒問題,但首先您需要徵得母親和其他兄弟姐妹的同意,否則。 你父親的這所房子,他正常的第一季似乎是你的母親。 繼承人的順序是你的一些兄弟姐妹,他們參與了其中一些利益集團。 >>>More
這個問題很寬泛,答案如下:如果地契是以丈夫父親的名義,但實際上是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並且已經由雙方居住,而父親父親的名義暫時僅用於順利購買房屋, 那麼房屋的實際權利應歸夫妻雙方所有,妻子有權在丈夫去世後與丈夫的其他繼承人共同繼承丈夫的遺產(包括財產)。 >>>More
房產證是已婚女兒的姓名,如果女兒在婚前買了房子,並且想確認產權到母親的名下,母女倆拿著房產證、購房合同和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到房產局辦理過戶手續, 如果是夫妻婚後買的房子,就連女兒的名字也要得到女婿的同意,並帶上結婚證、房產證、購房合同和三張身份證等相關手續到地產局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