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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22歲的女孩拒絕撫養弟弟,我個人認為,即使她無法撫養,她也不應該生第二個孩子。 因為自己的能力不夠,所以在生二胎的時候也要考慮自己的經濟狀況,因為生孩子的時候,也要對孩子負責。 如果你沒有能力生下這個孩子,你其實沒有能力給這個孩子帶來美好的生活,但也會影響到孩子,很多時候,當你決定把孩子帶到這個美妙的世界時,你也要想清楚,因為很多時候,孩子也是無辜的, 雖然這還不足以讓孩子變得富有和昂貴,但也不要讓孩子受到委屈。
所以,在決定要二胎的時候,要考慮自己的經濟狀況是很重要的,因為在孩子出生的時候,你也要為孩子做一切,從孩子出生的時候,孩子的奶粉錢,然後孩子也需要上學,從幼兒園,到小學, 上初中,上高中,再上大學,這些也是需要用錢的,而且中小子也要上興趣班等等,這些也是很貴的,所以在決定要二胎的時候,也要考慮自己的經濟狀況, 以及你自己的能力。 <
因為很多家庭在生孩子的時候已經筋疲力盡了,很多人也選擇不生二胎,所以在很多情況下,他們不得不對自己的選擇負責。 <>
所以,綜上所述,乙個22歲的女孩拒絕撫養弟弟,我個人認為,如果她養不起,就不應該生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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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沒有這個能力,你就不能生第二個孩子,這會傷害孩子和你自己。 實事求是,照顧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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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應該,會成為家庭的負擔,很煩人,很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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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在成為孩子的過程中,父母需要花費大量的財力和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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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錯。 她沒有義務贍養,能夠贍養是善良,不贍養也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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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沒有錯,因為父母在生二胎時沒有和女生商量,而是想在養不起女兒之後讓女兒負責,這自然是不願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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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沒有錯。 現在社會壓力這麼大,她出社會很久了,為什麼要讓乙個孩子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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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許多家庭中,姐姐通過照顧弟弟妹妹來扮演母親的角色。 乙個20歲的女孩外出打工,需要養活三個弟弟妹妹,承受著很大的自殺壓力。 父母應該考慮他們的孩子而不是有那麼多孩子嗎?
讓我們一起來談談這個話題吧!
1.父母在生第二個孩子之前,應該做好孩子的聯絡工作。
雖然說父母生孩子是一種自由,但在家庭中,為了家庭的和睦,在生二胎之前,一定要做好老大的思想工作,因為老大也是家庭的一員,和哥哥姐姐溝通可以讓哥哥姐姐在心裡接受弟弟妹妹, 這有利於家庭的和睦。
2、父母應根據自身情況和家庭條件生育子女。
父母生孩子的時候,也應該根據自己的身體狀況,如果身體健康,有精力照顧孩子,就有可能成為合格的父母。 如果家庭條件很差,那麼盡量不要生太多孩子,只生孩子,不要給孩子帶回好的教育和生活水平,這是不合格的父母。
3.父母要努力掙錢,承擔起撫養孩子的責任。
父母是養育孩子的主體,必須承擔起撫養孩子的責任,有些父母生完孩子後就不關心孩子了,把撫養孩子的任務交給了大女兒,這是不對的。 每乙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靈,父母要平等、真誠地對待每乙個孩子,讓家庭幸福幸福,讓孩子體驗到大家庭的幸福。 作為父母,你應該努力工作賺錢,才能給孩子乙個光明的未來。
關於“乙個20歲的女孩需要撫養三個弟弟妹妹,想自殺,父母應該考慮不要給孩子生那麼多孩子嗎? 這是我的觀點,你怎麼看? 歡迎到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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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乙個家庭的孩子太多容易引起比較、嫉妒,加重經濟負擔,不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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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如果父母身體健康,生很多孩子是可以的,因為這會讓他們長大後不再孤單,他們可以互相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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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因為當今社會競爭激烈,父母應該考慮到孩子未來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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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們還是應該考慮一下,因為在現在的社會形勢下,如果你的父母不能養活你的很多孩子,那麼你就不得不考慮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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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有些父母真的沒有那麼多考慮生孩子的過程。 因為在當今社會,養育孩子的條件是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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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因為現在社會壓力很大,競爭力也很強,沒有能力,連自己都養不活,更別說養活別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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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 因為孩子壓力也很大,不僅要照顧家庭,還要工作。 這是一項艱苦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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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綜上所述,22歲的姐姐拒絕撫養2歲的弟弟,被父母告上法庭,父母養不起孩子,卻決定生下孩子,因為每個家庭都希望孩子和女兒都希望,所以也堅持要生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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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隨著女兒長大離家出走,父母害怕寂寞和寂寞,所以決定再要乙個孩子陪著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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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的姐姐拒絕贍養2歲的弟弟,被父母起訴,父母無力撫養孩子,姐姐只能承受這樣的壓力。 為什麼生不起孩子,這是父母的不負責任,生二胎似乎成了近些年家常便飯,但中國二孩政策的開放並不意味著你可以隨便決定生孩子,生孩子也代表著一種責任感, 我們必須充分考慮自己的經濟狀況,讓孩子生來就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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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男輕女,想要乙個男孩子繼承血統,再窮也得多生乙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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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二孩政策放開後,很多老年夫婦都加入了二孩的行列,夫妻倆的生活條件並不好,靠著勉強維持生計,為什麼要生二胎,我想是想讓兒子繼承,畢竟中國重男輕女的想法在某些地區還是很嚴重的, 尤其是學歷低的人,所以還是要注意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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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因為姐姐在異地上大學,父母身邊沒有人感到孤獨,所以她有了孩子。 另一方面,是因為有些父母比女兒更愛兒子,覺得家裡一定有男孩,所以還是要生孩子。 而他們之所以養不起,不得不生孩子,主要是因為他們覺得自己有女兒要幫忙,所以覺得女兒必須要撫養弟弟。
因為父母一直靠生活津貼生活,生完二胎後,發現兩人的經濟狀況和身體狀況都養不起二兒子,於是就想讓年僅22歲的大女兒撫養2歲的弟弟。 但姐姐剛畢業,就拒絕贍養弟弟,然後父母起訴大女兒,最後父母打贏了官司,22歲的大女兒還要撫養弟弟。
最低年齡為20歲,以身份證上的出生日期為準。 這是國家標準,婚姻的最佳階段是26歲左右。 因為這段時間是女性發展最完整,最適合結婚生育的時期。
人家有不同的看法,我想,你現在已經22歲了,還不算太老,很多人大學畢業後都會二十二三歲,不知道你在追求什麼樣的生活,如果要求不是太高,那麼你很容易找到自己喜歡的人,但又不想像電視上那樣精力充沛, 這麼浪漫,畢竟現實和理想還是有很大的差距的,只要找到乙個讓你很舒服的人,我覺得是最好的。
如果父母沒有經濟實力撫養兒子,等到女兒成年,又有工作有收入的時候,其實需要幫助父母撫養弟弟,但是在撫養弟弟的這段時間裡,作為女兒,她應該只是幫父母緩解經濟壓力, 不是所有人都需要她的女兒出來。在生下二胎後,靠生活津貼為生的夫妻倆,因為身體和經濟條件都不是很好,也無法讓兒子得到很好的照顧,就想讓大女兒撫養長大。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