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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作為小區的物業,你應該幫業主檢查一下房子的漏水情況,如果是因為樓上業主的家裡漏水,那麼樓上業主應該負責,物業可以從中協調,作為小區的業主,如果家裡有漏水, 您可以及時聯絡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並要求工作人員盡快檢查漏水情況,並同時進行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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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建築物的漏水是樓上鄰居的責任,與物業無關。 您可以向樓上的鄰居尋求維修和賠償。 如果樓上鄰居拒絕維修和賠償,他可以向當地區或縣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相關法律規定:《物權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不動產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於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 第八十五條 法律、法規對處理鄰接關係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俗。
第九十二條 不動產權人將相鄰不動產用於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道等用途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 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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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漏水,物業不一定負責。 如果房屋在保修期內因房屋本身的質量而漏水,開發商應負責。
如果公共區域漏水不是由於房屋本身的質量,而是由於正常磨損造成的,則物業應負責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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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漏水,如果是房子質量造成的,物業不負責。 在保修期內,因質量問題導致漏水,開發商負責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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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是物業公司的責任。 但是,有必要在房屋的保修期內向該物業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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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負責處理,物業是房屋這一區域的保安人員,各種規模的環保和安全都是他們的,他們不負責業主每年支付的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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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小區內的房子漏水,就要找物業公司,物業公司會申請房屋維修資金,解決漏水問題! 但是,需要60%以上的社群業主同意才能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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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物業變更為負責,否則已支付的物業費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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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不應該是物業的責任,這應該留給開發商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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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限於頂樓。 其他樓層漏水,物業不會處理。
因此,如果是頂樓漏水,可以直接申請,請及時修復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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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應對房屋的漏水負責,因為物業是社群管理的負責人,職責如下:
1.如果開發商交付的翻新房屋的防水存在質量問題
1)開發商交付的裝修房屋如出現漏水,應通知樓上,並立即聯絡物業管理公司,物業會出面讓開發商按照保修協議進行維修;
2)如果保修期已過,應要求物業命令樓上業主自行維修。
2、樓上裝修時防水處理不合格:
1)樓上是粗房自裝修時,應先通知樓上鄰居,並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要求樓上盡快處理,若鄰居不配合,可聯絡物業管理公司,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與樓上業主溝通;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51條。
供水、供電、燃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道和設施裝置的維修、保養責任。
前款規定的單位因修理、養護需要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
第52條.
業主需要裝修裝修房屋的,應事先通知物業管理服務企業。
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應當告知業主房屋裝修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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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這 3 種情況:
一、房屋保修期內漏水的維修。 這一般是房地產開發商客戶關係部下屬的房屋維修團隊負責,物業一般不干涉,最多會上報轉發,兩端提供反饋資訊。
如果是小型開發公司,會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直接與施工單位聯絡,但此項維護責任仍由開發公司承擔。
在很多情況下,物業公司無法呼叫施工單位,業主需要直接聯絡房地產公司,如果拖延時間過長,不利於維修。 所謂冤枉的債務人,有主人!
2、房屋保質期外的漏水修復。 漏水維修的保質期一般為五年,超過此期限的外牆、門窗滲水一般需要通過維修資金解決。 同樣,這不是物業公司負責維修的責任。
物業管理公司協助物業委員會共同負責維修資金的使用,解決維修問題,但在實踐中很難成功運作,而這筆維修資金的使用需要單位或建築物三分之二以上業主的同意,要經歷乙個漫長的過程, 而一兩年後批准的例子不勝列舉,半途而廢的例子更是少之又少。
3.人為原因造成的房屋漏水。 例如,立管堵塞,家裡有回水現象,比如家裡爆管等,由於長期無人居住而沒有及時發現住戶,導致樓下天花板的室內家具和物品滲水和汙染,如果樓下裝修後也無人居住, 那麼損失就更大了。
當出現這類問題時,物業管理公司的責任只是幫助消除危險,調查原因並拍照取證,不承擔維修賠償責任,維修賠償責任是漏水責任方的責任。 必要時,業主可以通過起訴責任人來維護自己的權利,物業管理公司可以作為證人提供協助。
總之,業主支付的物業管理費不包括房屋維修費用。 如果房屋出現漏水問題,就要查明問題的性質,並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幫助快速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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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應對陽台、外牆、屋頂等公共部位漏水負責,但因業主裝修或使用不當造成的房屋漏水由業主自行承擔,因房屋本身質量原因造成的漏水,可直接向開發商索賠,要求其限期整改。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規定提供相應服務。 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未履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造成業主人身、財產安全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民法典》第577條。
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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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的,找哪個部門家裡漏水,和物業和開發商協商解決。
2、房屋漏水質保期為五年,質保期是指業主進屋拿到鑰匙,質保期內找到開發商之日;
3.保修期外,找行業委員會啟用大修和維修**; 如果您不支付大修和維修費用,您將自己修理光纖**。
1、屋頂防水,樓下不分攤怎麼辦。
屋頂防水,樓下不分攤,首先要確認是否是房屋質量問題,需要鑑定機構出具鑑定報告。 對於商品房,屋頂防水層的保修期為5年,因此,如果所購房產的頂層在防水保修期內漏水,則由開發商負責,開發商有義務免費維修,並且必須在期限內找到開發商進行維修,以防止開發商拖延超過保修期而導致他們承擔維護費用。如果屋面在保修期內漏水,開發商不履行義務,則向消費者協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質監部投訴。
2. 建築物外牆脫落由誰負責?
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如果在建築保修期內脫落,開發商可以承擔責任; 如果保修期已過,您可以向物業管理公司申請維修**承擔責任; 如不繳納物業管理費,不繳納維修費**,整棟樓由整棟樓的居民承擔,補償金由全體住戶平分。
3、房屋保修期內的維修。
1)如果上層漏水發生在房屋的保修期內,只要是非人為的,開發商應承擔相關責任。開發商不予理睬時,受損業主可向當地質監部門投訴,或直接向法院起訴開發商。
2)如果樓上有漏水,房屋仍在保修期內,並且認為不是人為的,無論是損壞的業主還是樓上的鄰居業主,都應及時進行開發商維修。如果允許開發商拖延到保修期,很可能他必須自己清理。 另外,當開發商根據業主的要求派人維修,但仍達不到標準時,重複兩次後,業主可以自己找人維修,費用由開發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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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漏水,如果是房子質量造成的,物業不負責。 在保修期內,因質量問題導致漏水,開發商負責維修。 如因物業管理原因造成物業漏水,物業應由物業負責。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買受人要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嚴重影響房屋質量的, 它應該得到支援。交付使用的房屋如出現質量問題,由賣方承擔保修期內的維修責任; 如果賣方拒絕在合理期限內進行修理或者延遲修理,買方可以自行修理,也可以委託他人修理。 賣方應承擔維修費用和維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買方請求解除合同”,房屋質量嚴重影響住宅正常使用的,應當予以支援。 交付使用的房屋如出現質量問題,由賣方承擔保修期內的維修責任; 如果賣方拒絕在合理期限內進行修理或者延遲修理,買方可以自行修理,也可以委託他人修理。 賣方應承擔維修費用和維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
屋頂只能重新防水。 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有很多:陽光照射、大雨、房屋搖晃等。 建議不僅要找一家防水公司(取決於您當地的哪家公司),還要找彩鋼來搭棚。
1.如果新買的房子漏水,一般應該先找物業部門。 因為物業部門一般由開發商委託聯絡維修事務,所以物業部門(應由開發商委託)聯絡建設單位前來保修。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