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賠償漏水造成的損壞?

發布 社會 2024-07-05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沒有具體的標準。 如因房屋漏水造成損壞,責任方應負責賠償。

    1.修復漏水所需的維修費用。

    2、因漏水造成的其他財物損失。 財產損失的數額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也可以委託第三方鑑定機構進行鑑定。

    辦理原則是:有利於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 要以雙方協商為基礎,尊重歷史風俗,遵紀守法。

    按照一般概念,樓上住戶有提供贍養協助的義務,不履行這一義務導致損失增加的,構成侵權行為,應當承擔增加的損失責任。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給相鄰當事人造成阻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制止侵權行為,清除阻礙物,賠償損失。 一般來說,漏水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在於過錯方,如果雙方都有過錯,那麼就是基於過錯。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與漏水責任雙方協商,尋求解決方案。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漏水補償損失有多大? 根據損失情況,雙方坐下來協商賠償。 這個確切的金額無法確定。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對於具體問題的具體分析,首先要弄清楚漏水的原因,根據漏水的原因找到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然後根據責任的大小進行責任劃分和賠償。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財產損失評估通常需要以下步驟:確定評估範圍、收集相關資訊、選擇評估方法、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 您可以嘗試此線上評估,1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找樓主:如果樓上業主確實因裝修或鋪設水管而導致樓下居民“澆水”,樓上居民應及時查明漏水原因並進行粗修,並應對其不當行為對樓下炎崇碧居民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條 不動產所有人將相鄰不動產用於使用水、排水、通道、鋪設管道等目的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不動產所有人造成損害。

    第一百一百六十五條 判決 飢餓物品的實施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其無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要求侵權人承擔制止侵權、清除障礙物、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或者其他合理方法計算財產損失。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損失賠償範圍可以由法律直接規定,也可以由雙方約定。 法律無特別規定,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的,一切損失應當按照全額賠償原則予以賠償。 《合同法》第113條規定:

    損害賠償的數額應當等於因違約而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約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該愚蠢預見到的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損失包括直接和間接損失。 直接是指財產的直接減少。

    間接損失,也稱為利益損失,是指可以預期獲得的利益損失。 可以獲得的預期收益,稱為可用收益。 可用利潤是指利潤,而不是營業額。

    例如,如果一家汽車修理廠和計程車司機約定在10天內修理損壞的夏利,但汽車修理廠延遲交貨三天,則司機每天可以賺取200元的利潤。 三天可獲得的利潤為600元,汽車修理廠違約的間接損失應賠償600元。 對可獲得利益的主張需要堅持客觀確定性,即預期利益不僅是主觀可能的,而且是客觀確定的。

    這種利益因發生違約而喪失,如果沒有違約行為,通常會獲得這種利益。 例如,如果某建築公司承接了一棟商業建築的建設,並延遲交付了10天,那麼該商業建築10天的營業利潤就是可以獲得的利潤。 1980年《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公約》第74條規定,國家不得支付“違約方根據訂立《國際貨物銷售公約》時已知或理應知道的事實和情況,可能已經預料到或應該合理地預料到的損害賠償。合同”。

    我國原有的涉外經濟合同法和原技術合同法也有相同的規定。 原《涉外經濟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一方當事人的違約責任相當於另一方當事人遭受的損失,但不得超過違約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原《技術合同法》第十七條第2款規定:“一方當事人的違約責任應當等同於另一方當事人遭受的損失,但不得超過違約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損失。 “法律對任意擴大賠償範圍採取了有先見之明的限制。 遠見有三個要素:

    1)預見的物件是違約者,而不是非違約者。(2)可預見的時間是在合同訂立時,而不是在違約時。 (3)可預見的內容是合同訂立時應當預見的違約損失,不可預見的損失不計入賠償範圍。

    例如,乘客要求對航班延誤的延誤進行賠償。 航空公司在售票時無法預見交易是否延遲,因此間接損失將不予賠償。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視情況而定,一般由樓上負責維修,如果房屋還在保修期內,可以要求開發商進行維修。

    1、如果新買的房子漏水,一般先找物業部門。 因為物業部門一般由開發商委託聯絡維修事務,所以物業部門(應由開發商委託)聯絡建設單位前來保修。 開發商與施工單位簽訂了合同,開發商已經扣除了施工單位的保修金,所以只要“房屋漏水”不是造成使用異常的原因,建設單位就必須保證。

    2、由於房主與開發商有合同和保修關係,房主也可以直接找開發商(或找開發商委託的物業部門或建設單位的代表)。

    3.房屋受《合同條款和消費者權益法》保護。 物業部門和開發商不關心,房主可以投訴,投訴應直接向:當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或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

    4.保修期結束時,您可以找到物業部門進行維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條 不動產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於生產、生活便利、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

    第二百八十九條 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係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俗。

    第二百九十條 不動產權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天然流動水的使用應當在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之間合理分配。 自然流動水的排放應尊重自然流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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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個回答2024-07-05

1、由於公共下水道管道造成的漏水問題不是人為的,還在保修期內,可以由開發商負責維修,相應的損失也應由開發商承擔。 下水道管道的保質期通常為5年,5年內出現的任何問題都必須由開發商進行管理和維修。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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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好向老闆解釋清楚,主動承擔責任,爭取老闆理解。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