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建設期違約金有沒有明確規定?

發布 財經 2024-07-11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債權人或債務人完全不履行債務或者不履行債務時,必須按照約定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款項。 違約金是對債務的一種擔保,也是對違約的一種經濟制裁。 違約金的設立是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即使對方當事人沒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遭受任何財產損失,也必須按照法律或合同的規定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標準由法律規定或者雙方在合同中書面約定。 違約金有兩種:懲罰性違約金,都是用來懲罰的,如果對方因違約而遭受財產損失,違約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對方的損失。

    補償性違約金是對合同一方因另一方違約可能遭受的財產損失的預先估計,支付違約金免除了違約方對另一方遭受的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 即使損失大於違約金,也不會進行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一方違反經濟合同的,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當賠償違約金不足的。 ”

    修改 的回覆。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不,一般由合同各方約定。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關於逾期施工違約金的法律規定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工程延誤的違約金一般按照工程付款超過十天的支付支付,違約金按每延誤一天的專案總額支付。約收超過合同約定日期的,逾期違約金應當按照合同責任條款的規定予以償還。

    《民法典》第585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當事人根據違約情形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造成的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於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

    當事人約定遲延履行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也應當履行債務。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延誤的最高罰款為實際損失的 30%。 法律規定,一方當事人未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約定損害賠償的, 應遵守協議;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則適用一般法規定的賠償條款。 違約金與實際損失相比過高或者過低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適當增加或者減少。

    合同各方約定違約金上限為:

    1、合同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上限不得過高於違約造成的損失,法律未明確規定具體數額。

    2、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當事人根據違約情形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造成的損失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

    3、約定的違約金低於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違約金; 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於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一方當事人明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一方當事人不繳納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

    第五百八十條 一方當事人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 在法律上或事實上無法履行的;

    2)債務標的物不宜強制履行或者履行成本過高的;

    (三)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要求履行義務。

    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不能達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經當事人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但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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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回答2024-07-11

違約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電信經營者可以暫停向超過約定收費期限30日內未支付電信費用的電信使用者提供電信服務。 電信使用者在電信經營者停止服務後60日內未繳納電信費用和違約金的,電信經營者可以終止提供服務,並可以依法追討欠款和違約金。 >>>More

5個回答2024-07-11

《合同法》中對損失賠償有具體規定,即一方當事人未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賠償金額應當等於違約造成的損失; 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該預見到的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乙方未償還欠款的,足以確定甲方實際遭受的損失。

6個回答2024-07-11

首先,預設值是確定的。 現在的問題是,這次違約給對方造成了多少實際損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 >>>More

12個回答2024-07-11

雖然夫妻關係不同於《合同法》規定的民事法律關係,但離婚協議的性質在法律上應當被承認為一種合同,由當事人的協議產生,應當由《合同法》加以規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也體現在雙方協議離婚糾紛處理的原則和方法,以及離婚協議性質的確定上。 因此,受《合同法》規定的離婚協議當事人未履行協議項下的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合同法》規定的違約責任,自然違約金條款也適用於離婚協議,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More

8個回答2024-07-11

讓我們扔磚頭,帶路。

合同:1年海外培訓,15年公司工作。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