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過戶後發現原房主有債務怎麼辦?

發布 社會 2024-07-15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現在過戶手續已經完成,原房主的債務不會影響到你,原房主的債務也與你無關,所以你不用擔心這個問題。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房屋所有權的轉讓屬於正常的買賣行為,原房主的債務與當事人無關。 申請房屋登記,申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交申請登記材料。 應提供申請登記的原始材料。

    不能提供原件的,應當提交經有關機關確認與原件一致的影印件。 申請人應對申請登記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申請住房登記。

    房屋登記辦法

    第12條. 住房登記申請由當事人共同申請,但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請房屋登記的,當事人可以單方面提出申請:

    (一)通過合法建房獲得住房權;

    (二)通過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取得住房權;

    (三)通過繼承或者遺贈取得住房權;

    (四)有本辦法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登記的;

    5)房屋損失;

    (六)權利人放棄住房權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法律分析:1如果法院認定該財產的原所有者有債務,並且該財產在被扣押時已經轉讓,則可以構成善意取得,此時您可以取得該財產的所有權,法院應駁回原所有者債權人的異議。

    2.但是,如果財產尚未轉讓,那麼您只有權要求原所有者(即要求轉讓的權利),而不是財產的所有權。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四條 第十四條 不動產登記申請出售、設定抵押等的,雙方應當共同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單方面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

    2)繼承或者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書中不動產權利的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

    (四)權利人名稱或者職務或者自然情況發生變化,提出變更登記申請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登出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註冊或者反對註冊;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當事人可以單方面提出申請的其他情形。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總結。 如果是正常的買賣行為,那麼就跟你沒關係了,如果原業主的債權人受到干擾,可以報警處理。 如果是幫助轉讓財產,並且原業主和債權人可能有足夠的證據,那麼房屋仍然會被扣押甚至拍賣。

    如果是正常的買賣行為,那麼就跟你沒關係了,如果原業主的債權人受到干擾,可以報警處理。 如果結賬孳息是為了幫助轉移財產,而原業主、債權人或隋國仔細獲取了足夠的證據,那麼房屋仍將被扣押甚至拍賣。 <>

    因為房子已經轉讓了,所以產權也就轉讓了。 雖然開發商與原業主有債務關係,但既然不了解情況,就宜善意收購。 善意獲取系統也稱為即時獲取系統。

    顧名思義,在交易中,雙方必須單手付款,單手交付貨物。 如果標的物(付款所針對的標的物,即用於交易的物品)的所有權在付款後一段時間後轉移,則善意取得制度不適用於本案。 <>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法律分析:如果原房主有所有權有爭議的債務,一般不能轉讓。

    法律依據:《城鎮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六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轉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但不符合本規定第十條規定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

    4)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共同擁有不動產;

    5)所有權有爭議;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分析:不動產權的設立、變更、轉讓、終止,依法登記生效; 未經登記,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予生效。 因此,在法律上,未登記房屋的不動產所有權不變,即房屋的所有權人仍然相同。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當事人之間訂立的關於不動產權的設定、變更、轉讓和消滅的合同,自合同訂立之時起生效,不登記物權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換言之,合同的有效性與登記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絡。 這有點像簽訂合同是一種擔保,如果合同不賣,對方可以起訴要求繼續履行。

    綜上所述,目前房屋的所有權仍歸原房主所有,原房主與他人發生糾紛被起訴,應為被告,糾紛解決後繼續拆房。 最後,至於拆遷金,理論上有必要補償不動產的所有者。 如果對房屋產生的債務有爭議,則應在拆遷款分配給業主後先償還債務; 如果不能達成協議,現業主可以起訴法院,要求賠償其自身的經濟損失以及因原業主違約而造成的其他賠償。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主張、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和受理訴訟人民法院管轄的。

相關回答
16個回答2024-07-15

查詢機動車違規行為有五種方式:

2、到各市縣交警大隊辦公大廳,通過觸控查詢終端進行查詢。 >>>More

6個回答2024-07-15

似乎你無法判斷你是否必須至少十六歲。

5個回答2024-07-15

房屋所有權的過戶由當地房管局或房產登記中心辦理,房屋過戶流程根據房屋和購房者的情況可分為4個流程; >>>More

6個回答2024-07-15

交易手續費:每平方公尺5元,賣家承擔50%的費用。 合同印花稅: >>>More

19個回答2024-07-15

房子過期後房子是你的,你有權要求原房東搬出,如果他不搬出,有兩種情況,要麼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