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時可以要薪水嗎,離職了怎麼拿到薪水?

發布 社會 2024-08-02
1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5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您支付雙倍工資,補足社會保險,並支付勞動關係解除的經濟補償(詳見《勞動合同法》第一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一條)。 關鍵是證據,這需要證明您與雇主有僱傭關係。 至於工作時間長短,可以使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由雇主在仲裁或訴訟時簽發,因為每個在乙個地方工作的人都應該填寫乙份報名表。

    這也證明了你的工作時間,你也要籤工資,工資單也應該由雇主出具,證明你的月收入狀況。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很普遍。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九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建立勞動關係的通知》第二條。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聘登記表、登記表、考勤記錄等,都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如果你想充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建議您閱讀《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和《社會保險法》,了解用人單位在哪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這將使你受益終生。

    勞動合同解除時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遣散費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未按時支付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執行《違約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第一條和《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

    如果你仔細看看我在上面的書名中所涵蓋的內容,你將能夠完全理解我的意思。 只需在網際網絡上搜尋這些法律規定的名稱,並找到相應的規定。

    如果公司解決了疑問,股東可以承擔責任。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4

    如果你不逼他著急,你肯定不會回來。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要求雙倍工資和工資。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離開勞動法的員工可以立即要求工作基地的工資。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無故扣減或者遲延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仲裁程式如下:

    (一)提出申請的當事人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二、受理仲裁,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三、開庭,仲裁庭應當在開庭日期前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開庭日期和地點。

    4、在仲裁調解中,仲裁庭在處理勞動爭議時應當先進行調解,促使當事人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自願達成協議;

    5、仲裁裁決:勞動爭議案件由仲裁庭裁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雙方的義務]用人單位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辦理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交接工作。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工作交接完成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儲存至少兩年,以備日後參考。

  5.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法律分析:1、談判解決。 2、向勞動行政部門(一般為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報告。

    3、直接申請仲裁。 收集相關證據,依法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並要求公司支付工資。 4、如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在收到仲裁函後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 發生勞動、揚塵糾紛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一方當事人請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之一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和國家的規定,及時足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6.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用人單位拖欠或扣減工資的,包括辭職後被扣的工資,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所填寫投訴表。 如果投訴沒有達到滿意的結果,您可以進一步收集相關證據,申請勞動仲裁,充分主張更多權利。 1、向勞動監察局投訴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訴人身份證; 2、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發給勞動者的工作許可證、服務證明等身份證明; 4、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支付名冊)及各項社會保險費繳納記錄; 5、用人單位填寫的招聘登記表、登記表等招聘記錄; 6、考勤記錄; 7、其他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 二、申請流程:

    1。聽取投訴人的陳述; 2、確定驗收範圍; 3、受理或通知接收部門、單位; 4、舉報人及投訴人填寫《投訴表》; 5. 報告和報告。 尊敬的弟兄們報告書中的初步調查結果; 9. 將塵橋系統與報告的單元連線。

    關於工資支付的暫行規定。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一般情況下,員工離職時,必須先和公司協商,離開公司後,他們離開公司時不會發工資給你,他們的公司也絕對不會發給你工資。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離職的員工怎麼能拿回工資,其實這很簡單,先去你的單位,如果他沒有離職,那就走法律程式。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用人單位拖欠或扣減工資的,包括離職後被扣留工資的情況,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處填寫投訴表。 如果投訴沒有達到滿意的結果,您可以進一步收集相關證據,申請勞動仲裁,充分主張更多權利。 1、向勞動監察局投訴需提供下列材料; 1、提交第一投訴人的身份證; 2、勞動合同; 3、《工作許可證》、《服務證明》等能證明用人單位發給勞動者身份的檔案; 4、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名冊)及各類社會保險費繳納記錄; 5、員工填寫的《登記表》、《登記表》等招聘記錄; 6、考勤記錄; 7、其他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 二、辦理流程:

    1、聽取舉報人和投訴人的陳述; 2、確定驗收範圍; 3、接受或通知接收部門或單位; 4、舉報人及投訴人填寫《投訴表》或《舉報表》; (五)審查其提供的與舉報、投訴有關的證據材料; (六)留存的證據材料影印件; 7、聯絡用人單位對案件進行初步調查; 8、對於案件簡單,被舉報、投訴單位積極配合處理的案件,由舉報、投訴中心辦理並結案; 9.其他符合立案條件的,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10.將調查結果和處罰結果告知投訴人。

    法律依據]:

    關於工資支付的暫行規定。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處理:向勞動局投訴當地封鎖,並責令雇主支付額外賠償金; 用人單位接到勞務拆火行動通知後仍不支付的,可以報警,控告老闆拒不支付勞務報酬罪,要求追究刑事責任; 員工也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對Travel & Balance的仲裁不滿意,應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條例》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之間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對1倍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一)無故扣減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三)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第五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在法定節假日、婚喪假和參加社會活動期間向勞動者支付工資。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意見書]辭職後拖欠工資如何處理: 1、確認與單位的勞動關係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等。2、確認勞動關係後,可與老闆協商,要求用人單位補發拖欠工資的單位違法行為工資。

    3、協商不成的,攜帶相關材料到勞動局投訴,或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4、如果拖欠工資的金額比較大,可以直接請律師提起訴訟,通過訴訟追回拖欠的工資。 無理拖欠工資是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甚至無合理理由拖欠職工工資的行為,勞動部《關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對“無理由”作了排除性規定:

    無理拖欠工資是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在規定的工資支付時間以外未支付雇員的工資。 不包括:雇主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人為無法抗拒的原因而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的,經用人單位工會同意,可以暫時拖欠勞動者工資,延長期限的最長限額由各省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確定, 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情況辦事。

    在所有其他情況下,不合理拖欠的工資是不予退還的。 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請點選“諮詢我”進行諮詢,並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

  12.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我們離開公司後需要要工資,這是不可避免的現象,我們離開的時候可以直接和公司的凳子溝通,猜猜財務,怎麼發工資,但是一定要做好證據,如果公司違約,可以去勞動局仲裁。

  13.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如果你離職後三個月內沒有支付工資,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投訴,他們會介入並索要你的工資。

  14.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之後,當你再次提交辭職報告時,你應該和老闆談談你們之間的工資支付情況,看看是會和一般流一起支付還是一次性為你結算。

  15.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員工正常離職,公司應及時足額結清工資,我因任何原因拖欠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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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個回答2024-08-02

特殊情況下,孕婦辭職後多久可以休假 一般來說,辭職的工人在終止勞動關係前需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1、個人提出辭職的情形有三種:1、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勞動者可以書面解除勞動關係後立即離職,無需用人單位同意,可以要求支付剩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

13個回答2024-08-02

新《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乙個月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 >>>More

13個回答2024-08-02

1.如果你後悔了,試著回去,原來的單位應該歡迎你回來工作的機會很大。 >>>More

44個回答2024-08-02

它應該被歸還。 如果金額小,用人單位不會追究,但如果金額大,用人單位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勞動者支付不當福利。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的,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More

34個回答2024-08-02

如果你在公司有合同,可以拿著合同到勞動部門找,讓勞動部門幫你解決,如果對方不願意付給你工資,如果沒有合同,也可以收集一些證據,讓勞動部門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