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期滿補償,勞動合同期滿補償

發布 社會 2024-08-09
1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5

    可以要求賠償。

    遣散費應根據在雇主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支付給工人。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4

    1.“這種情況是否可以賠償,什麼樣的賠償”:應該有賠償和補償。 包括:

    1)工作滿後未續簽合同的第二個月:應再支付乙個月的工資(因為如果合同未簽訂超過乙個月,則應支付雙倍的月薪。

    2)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每工作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半年以下一年的工資,半年以下的半個月工資。

    3)如果雇主未在合同終止前乙個月通知您,則應支付乙個月的代通知金。

    2、如上述要求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可提起勞動仲裁。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您需要檢視原始合同的期限。 同時,如果您繼續工作兩個月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您可以要求兩個月的工資作為您的雙倍工資(您已經收到了兩個月中每個月的工資)。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1、根據《勞動合同簽發和執行條例》的規定,在事實勞動關係下,勞動者在乙個月的履約期後沒有不願意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能直接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

    2、因此,現在是解除合同的情況,可以與公司協商條件,如果公司不同意,可以拒絕公司解雇,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關係,並要求按照不低於原條件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5.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應支付經濟補償,每服務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6.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解雇的情況是什麼? 、、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期滿補償標準為: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滿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

    勞動合同期滿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善勞動合同約定條件並續簽勞動合同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按照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在不到半年的時間裡,長凳向工人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701勞動合同期滿的補償。

    根據工人的服務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勞動合同期滿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善勞動合同條件、續簽勞動合同的除外。

    勞動合同期滿後,員工是否有經濟補償,取決於實際情況:

    1)如果雙方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需支付遣散費;

    2)用人單位維持或者完善勞動合同條款並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無需支付遣散費;

    3)用人單位降低勞動合同標準,勞動者不續簽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遣散費。

    1、電子版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電子僱傭合同通常具有法律約束力。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可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書面訂立的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或按手印後即告成立並生效。 此外,書面形式,包括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示其中所包含的內容,以及可以隨時訪問以供參考的資料電文。

    我們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相關問題,可以諮詢專業律師。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額經濟補償金: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經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進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外,定期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終止;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勞動合同期滿時,如果公司不與您續簽或為您提供低於原合同的勞動待遇,您可以拒絕,應向您支付遣散費,如果您在08年之前在公司工作,則工作年限將從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每工作一年,您將獲得乙個月的工資補償。 08年後到公司上班的,根據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按乙個月的工資補償。

    當勞動合同期滿,公司沒有與您續約,但你仍在公司工作時,公司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您雙倍的工資。 但請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

    如果您在僱傭合同到期後自願辭職,則沒有遣散費。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如果雇主減薪,而你父親不想續約,他可以要求遣散費。 一般來說,每整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如果雇主減少合同福利,只要您不續簽合同,每服務一年將獲得乙個月的經濟補償。

    那些繼續工作的人沒有遣散費。

    在勞動爭議案件中,因用人單位決定解雇、解雇、解雇、解除勞動合同、降低勞動報酬、計算勞動年限等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12.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進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除外;

    下面我來解釋一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解除,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要求減少勞動合同的條款,例如降低工資並要求續簽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勞動者拒絕續約,則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還必須支付經濟補償。

    如果用人單位要求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並維持原有待遇或提高報酬並與您續簽勞動合同,而您此時未續簽勞動合同,則勞動合同將終止,用人單位無需給予您經濟補償。

    根據你的描述,如果用人單位降低合同要求你父親續簽勞動合同,而你父親拒絕續簽,勞動合同將被終止,用人單位將支付經濟補償。

  13.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如果簽訂的勞動合同到期,可以按照合同條款執行。

    如果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將按照條款執行。

    合同中不涉及此類違約的賠償和處罰的,視為雙方自願放棄。

  14.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你可以得到補償,兩個月的工資補償。

  15.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如果合同到期,是否簽訂勞動合同應由雙方協商解決。 雇主沒有必要簽署僱傭合同。

    李釗律師.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您有權在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向公司申請賠償您的雙倍工資,其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其中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 它應向雇員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您可以根據服務年限要求補償,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您應該獲得兩個半月的工資補償。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可以以每整年乙個月工資的形式申請遣散費。

相關回答
7個回答2024-08-09

如果雇主口頭說會解雇你,而你在收到正式的書面通知(加蓋公章)之前就準時上班了,如果你因為雇主口頭說你明天不能上班而不來,那麼雇主就會說沒有人說過不准你上班, 並且你已經曠工幾天了,你將被視為自願辭職。 >>>More

2個回答2024-08-09

法律分析: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除競業限制條款或培訓協議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其他違約金。 員工違約的,應當依法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More

13個回答2024-08-09

公司合同到期無法續約,看來沒有補償了。。

24個回答2024-08-09

適用新《勞動合同法》。 或者乙個單位工人,只要不超過乙個月。 >>>More

17個回答2024-08-09

對我來說,你所說的僱傭合同是指僱傭協議。 但是,學校統計學生就業的依據並不是實際意義上的勞動合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