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賠償問題、勞動合同和賠償問題

發布 社會 2024-04-07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如果雇主口頭說會解雇你,而你在收到正式的書面通知(加蓋公章)之前就準時上班了,如果你因為雇主口頭說你明天不能上班而不來,那麼雇主就會說沒有人說過不准你上班, 並且你已經曠工幾天了,你將被視為自願辭職。

    如果您被解雇,您將獲得 2 個月的遣散費,如果您不提前 1 個月通知,您將獲得額外乙個月的遣散費。

    任何違反勞動法被解雇的人都會得到遣散費,即 4 個月的工資。

    遣散費=補償時間 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平均工資的計算:是當月所有應付工資的數,也就是扣除人身保險和公積金前的數字。 )

    根據《勞動條例》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第四十七條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如果用人單位在以下三種情況下終止了與你的勞動關係(或解雇或解雇了你),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給你,不支付給你,你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以保障你的合法權益,你可以聯絡我詳細諮詢:

    1、用人單位無故終止與你關係,未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你無過錯,不具備《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的,可以認定用人單位的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非法解除勞動合同, 並且你應該得到補償,也就是說,你每工作一年將獲得 2 個月的工資,2n;

    2、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解除與你方的勞動關係,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應向你支付遣散費,即每工作一年乙個月的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的規定,無需提前1個月通知,還應支付1個月的代通知金,n+1;

    3、如您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與您解除勞動關係,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或提前通知您; 但是,這需要雇主提供證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您終止僱傭關係。

    《勞動合同法》第1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1.公司應提前乙個月向你發出終止僱傭關係的書面通知,否則你將獲得乙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補償。

    2.如果你在工作中沒有犯任何錯誤,他不能就這樣結束勞動關係,否則你應該根據服務年限再賠償2個月的工資。

    3.換句話說,公司應該賠償你3個月的工資,勞動仲裁一般可以勝訴。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您可以要求賠償,但標準因地而異,因此建議您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收到您的求助請求,答覆如下:

    1、單位破產,勞動合同終止的,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根據你的受僱年限,到目前為止,應有4個半月的工資補償金。

    2、如單位在哺乳期破產,仍按上述標準執行,不予額外補償。

    如果當月1日到期後合同沒有續約,有人會告訴你,用人單位從1月1日開始應該支付雙倍工資,但是因為你是母乳餵養,合同到期不能解除,而是自動續約,所以不能算是沒有合同,你可以爭取雙倍工資, 但機會並不大。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職工賠償是企業破產清算中的重要開支之一,您可以向法院和清算公司申報您的情況,您的賠償金在清算時自然會到位。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您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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