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工傷治療費用和工傷後續治療費用

發布 健康 2024-03-25
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工傷的後續費用由誰承擔? 如果勞動者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發生工傷,停職後仍需繼續勞動,勞動關係終止後,該費用由誰承擔? 在用工期間,勞動者因工傷或工傷發生的醫療費用,應當從工傷保險**中支付,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辦理工傷保險,因過錯給勞動者造成經濟損失的,一切費用由用人單位依法承擔。

    關於員工離職後工傷的後續費用問題。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一條的規定。

    三。 十。 4.第三十五條規定,勞動者遭受工傷或者5級以上10級傷殘的,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也可以在勞動合同期滿時終止勞動關係。 勞動關係終止後,用人單位沒有義務繼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勞動者不再享有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經傷殘鑑定,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應當從工傷保險中按月繳納生活護理費。 生活照料費按三個不同層次支付:完全不能照顧自己、大部分人不能照顧自己、或部分生活不能照顧自己,標準分別為上一年整體規劃區員工平均月薪的%或30%。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員工工傷費用**根據醫院出具的病歷和醫療發票確定。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關於工傷的後續費用評估,有幾點需要說明: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發生後應做好兩件事,即工傷和傷殘等級的鑑定和鑑定,需要分別由兩個程式和兩個部門完成。

    其中,工傷的認定尤為重要。 激進的茄子拆除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應當在事故發生後30日內盡快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該單位不會那麼活躍,甚至根本不想宣告。 根據規定,個人工人可以申報。 3.

    按照《工傷認定申請書》的規定,提交下列材料: - 工傷認定申請表; 與雇主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 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大棗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的受傷程度等基本資訊。

    4.工傷的認定是決定下一步能否享受工傷保險及其福利的重要一步,必須盡快做好。 根據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將工傷認定申請書面通知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職工所在單位。

    5.根據規定,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應當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和工傷醫療救治的有關材料。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6.雖然按照參考標準(太長我就不給你貼了),可以初步判斷為七到十級,但不能直接作為產生效果的依據,所以要準確確定到底是多少級,還是要通過考核。 7.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的職工在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發生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和標準支付費用。 補償金額根據勞動能力考核水平確定。 8.

    我想提醒您,根據規定,如果員工在工作中發生意外受傷,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則在停薪期間原工資福利保持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工傷後續費用鑑定應注意鑑定時機和傷殘鑑定的及時性。 在工傷就醫期間,或傷勢處於相對穩定狀態,或醫療期間仍不能開工的,應當進行勞動鑑定。 傷殘鑑定的訴訟時效只能進行到醫療結束,即被保險人投保後,經過一段時間的醫療和功能鍛鍊,功能恢復到一定程度,處於相對穩定的狀態,這樣才能準確評估傷殘程度。

    1、工傷發生期間,公司不續約是否合法?

    工傷發生後,職工仍在就醫期間的,公司不續簽合同是違法的,在就醫期間,用人單位不得在勞動合同期滿時解除勞動合同,並應當推遲至進行傷殘鑑定。 如果醫療期限已滿,公司未續簽勞動合同,則需要向員工支付遣散費。

    2、交通事故傷痕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交通事故造成的疤痕需要通過殘疾評估確定相關級別,然後才能知道具體賠償。 如果你有疤痕,你可以去評估機構進行殘疾評估,如果你是殘疾人,你可以要求殘疾賠償,你也可以要求面部整容手術以消除疤痕。

    賠償權利人可以單獨提起訴訟,要求支付器官功能恢復訓練的必要費用、適當的整容手術費用和其他後續費用。 但是,如果根據醫療證明或鑑定結論確定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用一起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三條 勞動者在工傷醫療期間不能工作,或者傷勢情況比較穩定,或者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工作的,應當進行勞動評價。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遭受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內、在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工傷隨訪費用鑑定應注意鑑定時機和傷殘鑑定的時效。 勞動者在工傷就醫期間狀態較為穩定的,或者工傷在醫療期後仍不能開始工作的,應當進行勞動鑑定。

    傷殘鑑定的訴訟時效只能進行到醫療結束,即在被保險人投保後,經過一段時間的醫療和工作能力的鍛鍊,功能性銀色轎車可以恢復到一定程度並處於相對穩定的狀態, 以便準確評估殘疾程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三條 勞動者在工傷醫療期間不能工作,或者傷勢情況比較穩定,或者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工作的,應當進行勞動評價。 魏伯春.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遭受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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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回答2024-03-25

拿箱子申請身份證明。

10個回答2024-03-25

工傷賠償中沒有營養費。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一)醫療費和工傷費用; (二)院內餐費補貼; (三)總體規劃區外醫療的交通、住宿費用; (四)殘疾人安裝、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 (五)對不能自理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照料費; (六)1至4級殘疾雇員一次性傷殘補助和每月傷殘津貼; (七)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 (八)因公死亡的,撫卹金、受扶養親屬撫卹金和未亡家屬領取的工傷死亡津貼; (九)勞動能力考核費。

5個回答2024-03-25

重新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More

6個回答2024-03-25

1.根據上述情況,工時損失工資應屬於護理費用的範疇。 工傷護理費用有兩種,一種是停工期間的護理費用,另一種是勞動能力評估後需要的生活護理。 >>>More

7個回答2024-03-25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勞動關係終止或勞動關係終止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