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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約定違約金的情形只有兩種:
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特殊培訓費用,為其提供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簽訂協議,約定服務期限。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限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對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有關的保密事項進行保密。
對於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與勞動者競業限制條款,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或終止後,勞動者在競業限制期間按月支付報酬。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簡單來說,只有在用人單位為你提供技術培訓或有競業限制的情況下,才能約定違約金。 且違約金不得超過單位培訓費。 因此,在您的情況下,合同中對違約金的限制應該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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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對此作了規定。
問題一:違約金標準:【勞動合同法第一條】。
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為其提供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要求支付違約金,但不得超過培訓費。
2、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在企業中掌握和了解企業的商業秘密和智財權,競業禁止。
注:只有以上兩類員工可以約定違約金,其他員工無需約定違約金。
問題2:員工單方面解雇制度。
1、通知終止:勞動者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法第37條】。
乙個。工人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在程式上滿足條件。
b. 工人不需要雇主的批准和同意。
三.如果勞動合同被隨意終止(不按照上述程式),用人單位可以追究勞動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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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兩種違約金:一種是培訓費,一種是競業限制,其他情況下,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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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新《勞動合同法》規定:(1)註冊資本不得低於200萬元人民幣;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適合經營的設施; (三)具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條 第四條 用人單位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的,經用人單位委託,可以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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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勞動合同,對員工權益有最大保障,單位拖延或拒不下工,可直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交勞動仲裁(免費)。 此外,可以要求對部分違規行為增加 15% 的賠償。 保修也可以是單位必須支付的。
同時,當單位關閉或解雇你時,會有經濟補償(一年乙個月的工資,不到6個月的半個月工資)。 但要小心保留你的工資單。
2.簽訂合同,辭職並不像你想象的那麼難,只要你辭職,待乙個月再離開,單位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你的辭職,如果單位扣留你的勞動手冊或證明,找勞動仲裁委員會或報警。
3.根據國家法律,單位有義務繳納保險。 如果他們不付款,他們可以要求他們在離開公司時以現金支付給您,如果他們拒絕付款,他們將免費。
4、以上均依法規定。 具體做法可能基於您當地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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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的選型應按照以下原則來考慮:1.領導、師傅、 2.團隊氛圍,3.效益,4.發展空間:如果有不好的,就不是好工作,建議換工作。
第二,如果你在這個單位工作,如果有很多不合規的地方,你應該早點離開,第三,你要過日子,不要太死板,你也在這個單位服務了很多年,你配得上他們。
四、祝你工作順利,事業蒸蒸日上,生活健康,家庭幸福,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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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不想再為這家公司工作,請不要註冊。 即使您簽訂了合同,如果您提前乙個月書面通知雇主,您也可以終止合同而沒有任何補償。 但是,如果沒有簽訂合同,雇主將從第二個月開始支付雙倍的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用工可以向勞動局投訴,要求用人單位購買。 也可以以此為由終止合同,也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這絕對是單位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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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籤了合同,即使福利不好就要關門,也可以有經濟補償,工作滿1年後可以補償1個月的工資,以此類推。
2.如果簽完合同後想辭職,只需要提前乙個月詢問公司即可。
3.如果簽訂合同後仍未繳納社保費,可以向當地社保部門投訴。
估計你已經被列入解雇名單,試用期內不會有解雇補償。 現在的問題是你籤的合同有多長,不管是試用合同還是正式合同,如果只是3個月的試用合同,那就沒辦法了。 正式合同中會有補償。 >>>More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條的有關規定,勞動關係的雙方均適用本法。 因此,為了適用《勞動合同法》,主體必須符合主體的資格才能建立勞動關係。 《勞動部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規定,在學校工作、學習的學生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的,不得簽訂勞動合同。 >>>More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是為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建立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而制定的關於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