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損害了我的權益

發布 社會 2024-05-14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您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賠償未簽訂合同。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無限期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是的,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 它會為你解決的。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1、如公司未與您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向您支付自入職之日起第2個月至第12個月的雙倍工資,但您已經在公司工作了兩年半,且根據廣東規定,訴訟時效已屆滿, 這意味著這部分賠償不會到賬。

    2、雙方解除勞動關係的,公司應當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規定,在勞動者離職之日支付全部工資。 然而,許多地方已經放寬了這一點,允許公司推遲付款一段時間。

    3、如果自行辭職,很難要求經濟補償。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受僱後乙個月內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乙個月內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雙倍工資;

    2、根據《勞動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無故或者無故地扣減勞動者的工資;

    3、用人單位有上述行為之一的,員工可先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支付拖欠和扣除的工資;

    4、用人單位拒不改正的,勞動者可以憑有效證據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通過法律手段維權。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法律分析:勞動者嚴重玩忽職守或者徐利私利,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要求勞動者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按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根據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內容,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包括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利益、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等, 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利用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

    1、虛假清算公司登出企業的後果是什麼?

    虛假清算登出公司的後果是,如果虛假清算行為嚴重損害了公司債權人的利益,股東或清算團隊成員應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情節嚴重的,可以構成犯罪,必須承擔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規定,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老股東的利益; 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的獨立地位和股東的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務人和行使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的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股東能否為公司的債務提供擔保。

    可以提供擔保,但如果對抵押品沒有特別約定,可以用股東自己的財產擔保。

    根據《公司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 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的獨立地位和股東的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的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 股東是否應因損害公司利益而獲得賠償?

    股東應賠償公司利益受損的。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法》第二十條規定,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 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的獨立地位和股東的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的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1、法定代表人利用職務之便,為侵占公司資產提供便利。 一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還擔任公司股東的法定代表人。 在經營過程中,法定代表人利用其同時控制兩家公司的職務之便,將公司的外部應收賬款轉入股東賬戶。

    為此,該公司以法定代表人挪用公司資金,損害公司利益為由提起訴訟。

    2、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利用職務之便,促進同行業競爭企業的建立。 一些公司高階管理人員註冊與其工作的公司競爭的新公司,並利用持有公司印章等職務將公司註冊為新公司的股東之一,以利用其工作公司的商譽開展業務。 公司隨後以高管侵犯公司權益、違反競業限制條款為由提起訴訟。

    3、公司對固定資產出資不明確,導致其收入歸屬存在爭議。 公司部分董事擅自將公司固定資產收入作為應收賬款返還給公司股東。 公司認為,固定資產是股東出資,收益應歸公司所有,公司董事的行為屬於公司財產; 公司董事認為,股東沒有用固定資產出資,而只是借給公司,因此收益屬於股東的財產。

    4、公司股東達成保證定回報協議,被控侵害公司財產。 如果一家公司只有兩名股東,則一名股東承諾放棄經營公司的權利,以換取另一名全權負責公司運營的股東每年根據公司財產向他支付固定收入回報。 隨後,公司全部股份被轉讓,新股東認為上述協議屬於保證定收益型擔保條款,依法應無效,遂起訴原股東返還公司財產。

    5、公司法定代表人不當履行職責,損害公司利益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與其他股東發生衝突後,拒絕配合公司年檢,阻撓公司產生新法定代表人的決議,導致公司缺席年檢,受到行政機關的處罰。 該公司認為法定代表人的行為損害了公司的利益,並起訴他要求賠償損失。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損害公司利益的後果是同蘇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嚴重構成挪用公款罪。 股東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利益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控股股東利用其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股東利用職務之便非法占有公司財產,且數額較大,構成貪汙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十三條 營利性法人的投資者不得濫用投資者的權利損害法人或者其他投資者的利益; 濫用投資者權利,給法人或者其他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營利性法人的投資者不得濫用法人的獨立地位和投資者的有限責任,損害法人債權人的利益; 濫用法人的獨立地位和投資者的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法人債權人利益的,應對法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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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回答2024-05-14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公司股東會濫用股東權利,侵犯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利益,如果公司利益受到損害,他們將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那麼如何讓損害公司利益的小股東退出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 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的獨立地位和股東的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More

14個回答2024-05-14

不當! 因為事情發生在下班時間。 至於記者人數眾多,可能是被毆打者故意報復,以所謂“不良影響”為由解雇員工,對員工來說是不公平的。 >>>More

4個回答2024-05-14

知識點:消費者協會是依法成立的社會組織,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監管。 值得指出的是,消費者協會是社會組織,與行政機關的不同之處在於,它沒有行政強制力,而是依靠社會力量,通過調解、監督、社會監督等方式,發揮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作用。

7個回答2024-05-14

我在公司裡沒有前途,如果待遇好,我有一定額度的資金就辭職離開,離開後再也不回來了,我會開個好店,再也不會幫別人工作了。

9個回答2024-05-14

把你的愛藏在心裡 這個世界上不可能有完美的東西 看完你的帖子 我覺得你們的性格不匹配 不願意在一起,你們還是會吵架的 性格是改變不了的 愛她必須包容她 也許我不喜歡我說的話,但你以後一定會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