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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確工傷證言的目的非常明確,即說明勞動者當時受傷的具體情況,所以必須保證真實,不撒謊,否則會影響工傷的最終結果, 如果發現證言不實,證人還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盡可能簡明扼要地描述事物,幾個要素是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沒有遺漏,不新增主觀假設;
現場主要描述目擊者本人的所見所聞,無論是目擊整個事件還是事後到達現場,只要如實描述,不要將所聽到的與自己的證詞混為一談;
如果是單位的同事,可以提供單位的作息時間、單位位址等,以確定工傷是否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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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詞。 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聯絡方式**。
自從我開始工作以來,我一直在公司工作。 受傷員工自工作開始以來一直在公司工作。 那天的傷勢如何?
特此證明,證明人的簽名上蓋有指紋。
YYYYYYYYYYYYYYYY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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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證人證言類似,第一段基本資訊為人、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第二段,工傷發生當天的時間和地點(詳),寫上姓名,蓋章手印,寫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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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寫下你所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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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明白,讓我們詳細談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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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申請的證人證言,明示,要點可寫。
1、明確舉證事項;
2、寫下時間和地點,以及你想證明的內容,並寫下受傷人的原因和他遭受了什麼樣的具體傷害;
3、總結表述所稱屬實,否則你願意承擔法律責任;
4. 簽名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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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證人證詞。
有交通事故證明就足夠了。
提供住院費用清單。
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提供證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申請認定工傷,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雇主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鑑定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的受傷程度等基本資訊。
申請人提供的工傷認定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更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通知要求補充、更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可以根據審查需要,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和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職業病的診斷和診斷糾紛的鑑定,應當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鑑定的人員進行調查核實。
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但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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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證人證言內容如下:
1、證言中應當明確說明需要證明的事項;
2、註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和地點;
3.寫下你想證明的東西;
4、寫下員工受傷的原因;
5. 寫下受傷員工是如何受傷的;
6、應清楚寫出受傷的具體情況;
7.最後,有必要總結並指出所說的是真實的。
一、工傷證人證言格式如下:
身份證明:
到了年底,當我做這件事時,我發現出於某種原因,我粗心大意
以上均屬實,否則您願意承擔法律責任。
指紋簽名:
YYYYYYYYYYYYYYYYYY
2、殘疾評估所需材料如下:
1、被評估人應填寫殘疾評估申請表;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檢查結果、受傷初期和末期後的CT、X光片和診斷報告;
3、向**醫院借用相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在評估受撫養人的工作能力時,還應攜帶評估員的身份證和戶籍證明以及有關部門的解釋;
5、評估應當以事故直接造成的傷害或併發症的確定為依據,如果賠償依據尚未確定,需要提供調解的,應當在申請書中註明;
6. 評估員需要親自檢查並支付規定的評估費用。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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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申請書中證人證言的模板,有明確的陳述和要點的描述。 具體模板如下: 身份證明:
當我在現場做這件事時,我看到了我因某種原因無意中受到的特定傷害)。以上均屬實,否則您願意承擔法律責任。 指紋簽名:
YYYYYYYYYYYYYYYYYY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之間的勞動爭議,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的規定: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發生的糾紛;(二)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三)因免職、辭退、辭職、辭職而引起的糾紛;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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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傷證人證言應明確陳述,重點應明確說明。 在證言中,應當寫清楚需要證明的事項、事故發生的時間和地點、需要證明的內容、受傷職工的起因、受傷職工所受的傷害種類以及受傷的具體情況。
最後,要總結並表明所說的是真實的,否則你願意承擔法律責任並簽字寫上日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傷原因發生事故的;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4)患有職業病;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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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適用於爐神證人的證詞,陳述清楚,重點寫在答辯稿中。
1、明確舉證事項;
2、寫下時間和地點,以及你想證明的內容,並寫下受傷人的原因和他遭受了什麼樣的具體傷害;
3、總結表述所稱屬實,否則你願意承擔法律責任;
4. 簽名和日期。
申請人 受傷人員姓名 受傷人員姓名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位址 郵政編碼 聯絡方式** 受傷人員工作的單位名稱 單位位址 ** 聯絡人 郵政編碼 工傷證明(或工傷**確認書) 證件編號 工傷(或工傷**)發生時間 受傷情況及地點: 申請理由:申請人簽名(蓋章): >>>More
這個問題比較寬泛,涉及賠償的範圍、程式、標的等方面。 首先我們來談談賠償範圍,主要包括:醫療費、住院餐費補貼、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停工期間工資、停工期間的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解除勞動關係、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如果發生與工作有關的死亡,它還包括受撫養親屬的養老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