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公司批准辭職乙個半月後,公司仍未就是否違法發表意見。

發布 社會 2024-05-02
1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按照公司合同行事。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一般來說,這取決於公司如何規定提前辭職。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有兩種辭職方式:

    首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未經用人單位同意,應當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

    其次,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提前30天,也不需要批准,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年工作乙個月的工資。

    在履行提前通知義務(書面)時,需要保留用人單位簽字的證據,以證明辭職書面通知書已於30天前提交給用人單位。

    員工需要能夠證明他們的辭職。 一些員工已經辭職,但收到了解雇通知,因為公司不承認他們收到了辭職通知,員工沒有來上班,所以他們因曠工而被免職。 因此,員工需要能夠證明他或她已經提交了辭職報告。

    《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我因為一件小事向公司提交了辭職報告,但公司沒有批准,我該怎麼辦? 員工辭職未經公司批准,員工辭職不需要雇主同意。 根據法律,雇員可以通過提前 30 天書面通知雇主來終止合同。

    如果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雇主而終止合同; 用人單位未及時繳納社會保險、支付勞動報酬、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 員工辭職是否有任何補償。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自願辭職的員工不需要補償。

    但是,如果用人單位違法,如拖欠勞動者工資、未向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此時勞動者辭職等,用人單位需要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 員工原則上應提前30天向人事行政部提交書面辭職報告,並領取《辭職表》。 人力資源部; 行政部門應對離職員工進行辭職面談,了解其辭職原因並做好記錄。

    離職員工的部門助理從離職員工手中取回工作許可證、員工手冊、工作服和辦公用品,助理確認後簽字確認。 財務部應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之間是否存在財務違約(包括貸款和差旅費報銷)。 如果出現違約,應當場償還。

    沒有違約的,由財務部簽署辭職手續確認。

    3、辭職員工在辭職手續表上取得所有必要簽字後,人力資源部和; 行政部門將向員工發出終止與xx的勞動合同的決定。 人事行政管理部安排人員辦理解除勞動關係手續,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根據備案審查意見,終止職工與社保機構之間的社保關係; 同時,離職員工的公積金將被封存。 如果辭職員工需要轉移公積金,人力資源部和; 行政部門根據其提供的新賬戶進行轉賬。

    如果需要採摘,則由員工自行處理。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向公司辭職時,公司應先提前30天提交書面辭呈,並應與公司相關人員一起做好交接工作,如公司不批准,可向勞動部門報告。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你可以主動去勞動局解決問題,從而得到明確的解決方案,對方無權這樣做。 只要你遵循常規流程,你就應該放開工作人員,錯過工作。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我覺得你不應該辭職,回去工作就行了,你自己說是因為一件小事,你要有做人的模式和眼光。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正常程式是1個月,提交辭職報告1個月後,我沒有任何發言權,但那些大律師是這麼說的。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你不能扣他上個月的工資,也不能扣留他的證件,如果有證據證明他給公司造成了經濟損失,你可以起訴他!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簽訂合同時的遣散條款是什麼?

    如果沒有合同,那就不要起訴,因為沒有勞動合同,公司先違法。 如果有合同,則根據合同條款確定。 但是,工資和檔案不得扣除,這也是違反勞動法的。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當員工離職時,公司無權阻止,更不用說扣留證書了。

    法律支援的辭職行為是提前乙個月提交辭職報告,也就是申請辭職,乙個月後就可以離開了,不管你批准與否,不管你的公司多麼需要他,只要他走完這個手續, 是合法的,有法律支援,有國家保護,不管你扣工資還是單據違法,他都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強制執行辭職,然後提出索賠,如果你惡意扣減有單據等違法行為,那麼公司就要交罰款。

    至於貴公司的損失,個人只有一筆違約金賠償,如果你們原來的合同中沒有提到違約金,那麼可以肯定地說,他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1:未經批准,員工擅自離職,不來上班的,我公司是否有權扣留其上月的工資? 如果員工已經到了辭職報告規定的時間,則不需要公司的同意,需要通知公司離開公司。

    公司不能扣留工資。

    2:他是否有義務賠償我公司的經濟損失? 如果他沒有使用規定的時間預付款,他可以向雇員提出索賠。

    但是,如果您按照規定離開公司,您沒有義務賠償公司的經濟損失。 賠償標準應符合合同規定。

    第三:他的檔案可以被扣留嗎? 員工不能因任何財產而被拘留,包括檔案、工資。 否則,你就是在自找麻煩。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總結。 你好,親愛的! 1、員工可先與公司協商; 2、協商不成的,公司可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或申請勞動保障監督,要求公司履行法定義務。

    一般情況下,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因公司原因提出辭職,公司不批准,怎麼辦?

    你好,親愛的! 1、員工可先與公司協商; 2、協商不成的,公司可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或申請勞動保障監督,要求公司履行法定義務。 一般情況下,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這兩天剛開始上班,單位說工作還沒滿,咱們放個假吧,我要非法離職。

    1、公司強制休假不違法。 雖然公司的放假應考慮員工本人的意願,但若用人單位因停工停產,在強制年假後乙個月內支付正常工資,然後在員工繼續休假時按照當地**規定的標準支付生活津貼, 這並不違法。

    2、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因非勞動者原因,在乙個工資支付週期內停工、停產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工資支付週期超過乙個期間的,勞動者提供正常工作的,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者不能正常勞動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當你離職時,不要說這是公司的原因。 很容易引起他辭職的麻櫻桃棚部分的煩惱。 一般來說,簡單操作比較方便,可以直接說是你自己的個人原因。

    例如,個人職業發展的方向。 想搬家,想離開城市,想回老家,想參加公開入學考試等等,這些與公司無關的理由,都是公智信譽司的領導不會感到反感,更願意接受和接受的原因。

    別想了,離職的時候要發洩一下。 聚在一起散去就好了,然後你要公司幫你轉社保公積金之類的,別弄得太難看。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希望你能理解!

    1:現在很多企業認為員工辭職時一定要寫乙份辭職申請,而且必須得到單位的批准,否則就不能辭職,但這其實是一種誤會。 不對。

    2:《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只需在辭職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無需單位批准或同意。

    3:如果員工被單方面解雇,用人單位應及時為員工辦理辭職手續,否則將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乙個月後,要求單位提供不同意信。 這樣就可以解決問題了,然後就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起訴單位,要求單位為你辦理相應的辭職手續。 如果用人單位不給同意書,可以直接到勞動局起訴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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