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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勞動合同是終止的。
只要因當事人的原因不能繼續履行,合同即告終止。
但是,單位規定你兩年內不得從事同一行業屬於“競業禁止”,視公司是否與你簽訂保密合同而定。
如果你籤了字,你應該被支付保密費,當你去同行業工作時,你將不得不將保密費退還給原來的公司。 如果你沒有工資,你可以去同行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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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面終止合同絕對被視為合同終止。 是否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 這取決於原公司是否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支付的經濟補償是否合理。
如果沒有付款或付款不合理,則可能無法遵守原始合同。 對於具體問題,您可以親自諮詢律師進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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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面辭職的,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但是,一般來說,僱傭合同的終止只能通過雙方協議來實現。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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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算了吧。 單方面與合同接觸,即使雙方違約。 應支付違約金。 如果當時當事人提前30天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且用人單位同意,雙方可以協商聯絡合同。
不可能。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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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發表評論。
1.您的單方面辭職也是勞動合同的終止。
2.您與原公司之間的競業禁止條款。 公司是否給你經濟補償(在你離職後的競業限制期間,原公司每個月都給你經濟補償)?否則,公司首先違約,您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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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因當事人的原因不能繼續履行,合同即告終止。
應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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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面辭職當然也被視為勞動合同的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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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算了吧。 你將不得不正常辭職。 否則,您將無法從社會保障中獲得退款。 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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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辭職顯然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一種方式,這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章節中都有描述。
2、根據本單位與當事人約定的“競業限制”條款,當事人辭職後立即進入同行業其他公司從事同一工作的,視為違約,並應當支付違約金。
3、由於違約金協議是在新法《勞動合同法》頒布之前,適用的違約行為是“競業禁止”,在法律理論上不違反新法的規定,我認為是合法有效的。
終止僱傭合同的通知不被視為辭職證明。 辭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勞動關係終止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勞動關係終止後必須出具的書面材料。 員工也應注意索要解除勞動合同或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和辭職證明,以合法地保護自己的權益。 >>>More
然後閱讀《勞動合同法》。 如果員工正式提交辭呈,公司有義務在一定期限內做出回應。 所以你的合同規定,如果公司六個月沒有回應,你可以自己離開。 >>>More
員工個人主動辭職的,必須提前30天提交書面辭職申請,無經濟補償。 但是,如果用人單位有過錯,如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損害了勞動者的重大利益,勞動者可以在勞動者辭職時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