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訂合同的,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進行勞動仲裁嗎?

發布 社會 2024-05-29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可以獲得補償。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如果您與公司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勞動法律法規將保護和維護您的合法勞動權益。 如果不能與用人單位協商,可以憑相關證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僱傭合同只是一種形式。 勞動關係就是內容!

    只要勞動關係在,就可以仲裁!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答案是肯定的。 先向勞動監察報告,固定相關證據,再向勞動仲裁提出申訴。 還要注意自己收集證據,證明您自 1 月中旬以來一直在工作。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絕對。 但您需要提供入職時間的證據。 它可以是支付第乙個月工資的證明、招聘登記表上的簽名或同事的證明。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是的,但這是你自己的時間和經驗被耽誤了。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如果超過乙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下列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係而發生的糾紛; (二)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勞動合同法》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無限期勞動合同應當訂立之日起月工資的兩倍。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無勞動合同的糾紛屬於勞動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以下糾紛為勞動爭議:因確認勞動關係而產生的糾紛; 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退休補償金或補償金等引起的糾紛; 因免職、解雇、辭職或辭職而引起的糾紛; 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而引起的糾紛; 其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二)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賠償、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賠償而引起的糾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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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個回答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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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回答2024-05-29

你違反了勞動法,違反法律的規定當然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9個回答2024-05-29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是為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建立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而制定的關於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