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可以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嗎?

發布 社會 2024-03-23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員工個人主動辭職的,必須提前30天提交書面辭職申請,無經濟補償。 但是,如果用人單位有過錯,如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損害了勞動者的重大利益,勞動者可以在勞動者辭職時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是可以的,但需要在法定期限內通知用人單位。 在中國的勞動關係終止程式中,勞動者如欲解除勞動合同,除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依法行使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外,勞動者只要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分析

    是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和程式包括行使勞動者的一般解除權和行使特別解除權。 1、勞動者行使一般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和程式,即勞動者欲解除勞動合同的,除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依法行使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外,只要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可以單方面解除。二、勞動者行使特別解除權的條件和程式:勞動者行使特別解除權,無條件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在有法定理由的情況下,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無需通知用人單位。

    由於立即辭職,如果暫時沒有人接替辭職職位,用人單位將對正常生產經營產生一定影響。 因此,立法只允許在試用期內或雇主有不當行為的情況下立即辭職。 勞動者享有無條件、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的特殊權利,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也必須按照法定程式進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應當在勞動合同解除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是的,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合同的解除可以是法定的,也可以是約定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62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

    如果發生終止原因,有權終止合同的人可以終止合同。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嚴重失職、舞弊謀私利,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 其他。

    1. 酒後駕車緩刑會影響工作嗎?

    醉酒駕駛被判緩刑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依法追究勞動者的刑事責任; 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其他。

    2、員工吸毒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勞動者吸毒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此外,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嚴重失職、舞弊謀私,對永治鎮銀仁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試用期內,證明魯春不符合用工要求;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其他。

    3、試用期內合同終止如何補償。

    試用期內因不符合就業要求而被解雇不予補償。 法律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拒絕改正的。

    5)勞動合同因法定情形無效的。(六)依法被暴力宴請追究刑事責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拒絕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員工可以單方面終止僱傭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的;(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拍賣或者再聘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受僱之日起成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勞動者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悔改者的權益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孝道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聘用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原則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與用人單位協商同意。 但是,並不是雇主不同意你的辭職,所以你不能辭職。

    員工終止勞動合同主要有四種方式:

    1. 協商終止。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 終止通知。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3.單方面終止。

    在下列情形中,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合同,而不必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一)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2)用人單位違反規章制度,指揮或者強迫危險作業,危害勞動者的人身安全。

    4、因單位違法或違約而終止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您擅自離職,請注意違約責任。

    在實踐中,經常有員工因為自身原因想盡快離職,但又等不及法定的30天期限,選擇不告而別。

    員工這種不告辭的行為,其實是前期違規解除勞動合同,存在賠償損失的風險。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四條:

    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勞動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當賠償用人單位的下列損失:

    (一)用人單位為招聘、雇用所支付的費用;

    2)用人單位支付的培訓費,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三)對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

    4)勞動合同規定的其他補償費用。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如果公司無法律理由解雇你,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你每工作一年就要支付2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薪級表是根據您出發前 12 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的。

    如果公司有拖欠工資或扣減工資等違法理由,或單方面調崗或減薪,可以迫使您辭職或確實在生產經營上有困難終止公司,並有賠償,每工作一年補償乙個月的工資。

    同時,您可以要求公司結清全額工資。

    如公司與您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您應按每服務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如果員工自願辭職,則沒有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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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個回答2024-03-23

勞動合同的終止是指雙方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終止雙方的權利義務。 那麼如何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呢? 《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More

10個回答2024-03-23

2008年1月1日前,遣散費為1個月3000元;

2008年1月1日以後,遣散費為3個月9000元,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賠償18000元(目前沒有9000元賠償)。 >>>More

7個回答2024-03-23

一般情況下,勞動者想要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但在特殊情況下,勞動者可以直接解除勞動,無需通知用人單位。 >>>More

7個回答2024-03-23

自願舉起,沒有廢話。

6個回答2024-03-23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員工有辭職的權利,根據相關檔案,企業無權受到經濟處罰,所以根據你提到的情況,你只需要提前乙個月提交辭職申請,不能要求經濟補償, 並且您不需要承擔違約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