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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和我乙個朋友的問題很像,他跟我說,他只是讓別人在合同上加了幾句話,說公司同意解除合同,然後直接去學校說合同已經解除了,因為公司沒有合同證明合同沒有解除, 無論如何,他就這樣終止了它。
如果公司對你進行了培訓,你可能需要根據你送達的時間支付違約金,否則你一般不必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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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協議不得約定違約金]在大學生畢業分配中,學校與用人單位和大學生簽訂“三方協議”,這是高校分配畢業生的一種方式。三方協議是就業推薦,與註冊卡、介紹信和大學就業意向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聘用大學生應當由雙方約定另行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大學生屬於《勞動法》調整範圍,高校不具有勞動就業主體地位,也不是《勞動法》調整的當事人。
三方協議只能約定雙方的用人意向,學校不得代表學校約定任何違約金和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條(特殊培訓服務期限)和第二十三條(保密協議)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因此,高校不得在任何協議中代表學生約定違約金,三方協議中規定的違約責任無效。
但是,為學生提供助學金、學費和生活津貼的企業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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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在你手裡,你怕什麼,上面沒有處罰,公司要求違約金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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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合同(協議)沒有雙方的簽字蓋章,則沒有完成合同的條件,因此合同無效。 學校的主張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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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應屆畢業生的三方違約行為是故意違反協議,導致三方協議不履行的,公司應按照三方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或與公司協商解決。
在通過法律途徑終止舊的三方協議後,學校將重新簽發三方協議,以方便學生簽署三方協議,確保學生順利就業。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的簡稱,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述形式,可以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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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巧合的是,我剛剛終止了三方協議。 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是讓A公司出具證明你已經和他們公司終止了三方協議的證明,然後你可以把證明帶回學校找輔導員處理新的。 至於違約金,會在三方協議上註明,如果沒有,就沒有必要支付。
如果是這樣,要麼您必須付費,要麼您必須使用第二種選擇。 刻上假公司公章,製作假登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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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一樣的情況,我向學校部門說明了情況,部門給了我這個證書,但是我去學校的職業指導辦公室,就是不給,我說我毀了你們的新三方,也很猶豫 二是事業單位的招聘考試, 而且我可能考不了,所以現在不能和第乙個人解除合同,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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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學校會給你第二份,我們學校的很多人都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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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國家規定,三方協議自用人單位與個人簽訂之日起生效,違約的,還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但是現在你已經掌握了所有三份協議,你可以向學校撒謊說你已經失去了它們,然後申請另乙份。
如果直接跟學校說要斷約,擔心學校不會太願意(這也要看各學校的具體情況)。
2.回校申請新的三方有兩種情況,一是承認自己簽了三方,然後需要和已經簽好的單位協商,單位會出具回信(至於違約金,就看單位是否在意), 而有的學校還要求新單位出具錄取通知書,並到學校職業指導中心要求開設新的三方。第二,如果你謊稱失去了第三者,你會直接向老師求婚,以換取乙個新的第三者,老師會告訴你如何得到它(有些學校需要為新的第三者支付一點費用,但並不多)。
1 不可以,無論你將來找什麼工作,雇主都會給你三份僱傭協議,雇主會和你(甲方和乙方)簽訂。 學校的就業協議只不過是計算就業率的東西。 >>>More
答:1具有一定的約束力,但法律效力不大;
2.學校不會讓你收回它,除非有更好的公司雇用你來增加學校的就業率,那是另一回事; >>>More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的簡稱,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述形式,可以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More
以前。 應屆畢業生分為兩種型別:
1.即將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處於實習或失業狀態的人員。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