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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重要的是要收集你哥哥在那裡工作的證據,例如工資單等,以及個人證據(即你哥哥的同事等內部人士),這些證據可以確定你哥哥與雇主的僱傭關係。
然後去當地勞動局要求治療(因為每個地方的實施規則不同,賠償標準也不同),最好請相關領域的專業律師諮詢或委託他幫忙。
因為你哥哥在工作中受傷了,你得去找你哥哥的雇主,你哥哥的雇主應該出面和火車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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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弟弟在公司工作了兩年,在一次工作分娩中被私人火車撞死了。 我應該如何獲得補償? 公司沒有提供勞保,怎麼辦? 誰能幫我。
問題補充:他們的火車出沒的地方沒有警示燈和路燈,我們來自遼寧大石橋。 公司沒有勞保,只陪30000積分以上!我該怎麼辦?
目前,我的父母精神崩潰,無法工作,我現在的兒媳婦懷孕幾個月了。 我現在不能工作。
人命值3萬多元嗎?
我現在有材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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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訴公司,沒有保險也沒關係; 也可以起訴火車,這與是否有工傷無關。 我認為這是非常確定的,但我沒有看到相關材料和案件的詳細事實來提供進一步的資訊。
補償標準可以在我的部落格上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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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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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勞動者因工傷死亡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下列工傷保險待遇:喪葬補貼為勞動者上一年度全區平均月工資的6個月; 一次性工傷死亡津貼標準為城鎮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 勞動者所屬的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用人單位應當繳納工傷保險金。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應當從工傷保險**中預付。
從工傷保險**中預先支付的工傷保險金,由用人單位報銷。 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代理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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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沒有工傷保險的,工傷死亡如何賠償? 單位沒有工傷保險的,工傷死亡如何賠償? 首先,您必須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在獲得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即可獲得相應的賠償。
首先,要向當地銀源勞動廳申請工傷認定,這是非常關鍵的,也是一切問題的前提,如果不申請工傷認定,一切都是徒勞的,如果單位不申請,員工親屬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如果死亡被確定為工傷死亡,則在獲得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可以獲得賠償。 法律依據;
職工因公死亡的,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受扶養親屬撫卹金和工傷保險**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為上一年度全區勞動者平均月工資的6個月; 受撫養親屬的撫卹金,按職工工資的一定比例支付給因公死亡不能工作的親屬。 一次性工傷死亡津貼標準為城鎮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上述賠償與是否繳納工傷保險無關。 用人單位未履行上述義務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你明白這個解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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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未購買工傷保險,因工傷死亡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專案包括喪親撫卹金和一次性與工作有關的死亡撫卹金。
1、工傷保險報銷範圍。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醫療費用、工傷費用;
2)住院餐補助;
3)總體規劃區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用;
4)為殘疾人安裝和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
5)不能自理的,勞動能力考核委員會確認的生活照顧費用;
6)1至4級殘疾雇員一次性傷殘津貼及每月傷殘津貼;
(七)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貼;
(八)因公死亡的,領取喪葬補助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遺屬死亡補助金;
9)勞動能力考核費。
2、工傷保險報銷比例。
1、一旦被保險員工被認定為工傷,工傷保險的報銷比例為100%全額支付。 市內指定醫療機構可直接開具賬單。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事故受傷或者患職業病的,應當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員工因工受傷,應當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遇緊急情況可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制定。 職工因工住院受傷的,單位按本單位出差伙食補貼標準的70%繳納住院餐補助; 工傷職工持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並經辦機構批准的,在規劃區外就醫的,按員工出差標準報銷所需的交通、住宿、伙食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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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工傷死亡事故的公司需要賠償如下:
1、喪葬費,企業員工平均工資為2個月;
2、一次性救濟金,如死者贍養1名直系親屬,則死者本人的工資為6個月。 對於2個人,死者自己的工資是9個月。 如果有 3 人或更多人,死者的工資為 12 個月。
如果你在家中猝死,你應該查明猝死是否與公司有關。 如果勞動者不是因工致死的,用人單位不違反合同,也不需要賠償,但侵權人賠償。 勞動者非因工作死亡且無侵權人,或者有侵權人但侵權人無法獲得賠償的,用人單位和社會保險機構應當按照勞動者因病死亡或者非工作死亡省份的規定繳納死亡撫卹金。
死亡撫卹金包括喪葬費、養老金(救濟基金)和用於支援直系親屬的定期生活困難補貼。 勞動者非因工作死亡,有侵權人,且從侵權人處獲得賠償,且賠償專案費用低於勞動者所在省份非勞動死亡撫卹金的,由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機構補足差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疾病或非工作原因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貼和養老金;
因疾病或與工作無關的殘疾而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可以領取疾病和殘疾津貼。 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中支付。
第18條 森林鏈。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 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物價的提高情況,及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福利水平。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公死亡的,其近親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工傷保險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 >>>More
工傷保險待遇賠償可諮詢王田律師(137 8000 4288),根據鑑定結論可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根據殘疾程度,獲得的賠償是不同的。 主要補償是: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