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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無限期勞動合同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最大的區別在於勞動合同的履行只有開始時間,沒有結束時間。 一般來說,在合同到期前,如果合同提前終止,用人單位需要支付遣散費,無限期合同永遠不會到期。 無限期僱傭合同摘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無限期勞動合同過於嚴格,不利於對勞動者的保護和社會關係的穩定。 基於此,擴大無限期勞動合同的範圍,保護現實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無限期勞動合同的事實僱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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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勞動合同的履行應是有時間限制的。 但是,中國的勞動法規規定,工作10年以上的人可以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所謂無限期勞動合同也可以稱為無限期勞動合同,它沒有明確規定合同的有效期,勞動關係可以在員工的法定工作年齡和企業存在期限內存在,無限期勞動合同具有很強的穩定性,是對員工的一種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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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無限期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因沒有確定的終止時間而約定的無限期終止時間,但無限期勞動合同並非不可解除,如果有法律規定或合同條件,勞動合同也可以終止,不是“死合同”。 無限期勞動合同可以由雙方共同協議簽訂,或者如果雇員連續為雇主工作 10 年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限期解除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簽或者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還應當訂立無限期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
(二)用人單位首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已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到10年;
3)勞動合同連續續簽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在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下,不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問題不清楚,您目前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的簽署日期是什麼時候? 約定的服務期限是多久? 自08年8月以來,已經簽訂了多少份勞動合同(包括續簽)? >>>More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具體來說,就是勞動合同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合同的開始和結束時間。 勞動關係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終止。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