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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更正了你關於BB不應該分割,應該是監護權歸屬的說法。 法院一般會根據雙方的經濟能力來判斷,如果孩子還沒有過哺乳期,那麼就判給女方! ~
2、房產看是以你名下,購房目的為婚姻還是私人使用! 3.《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難以確定夫妻雙方的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當事人不能舉出確鑿證據,人民法院無法核實的,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
4、夫妻個人財產是指夫妻一方擁有的財產,分為六類:
1.配偶一方的婚前財產,如女方的嫁妝;
2、夫妻一方因身體傷害而領取的醫療費、殘疾生活津貼、精神損失賠償金等;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
4、夫妻一方的特殊生活用品;
(五)夫妻一方所擁有的財產;
(六)夫妻雙方其他財產,由下崗職工買斷。
不能確定為個人財產或者共同財產的,推定為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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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婚前買的,同時你“出資買了一半的房子,剩下的一半是我個人通過抵押我父親現在居住的房產來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期為6年,已經還了近3年)”, 這意味著該財產是您的個人婚前財產。根據《婚姻法》,婚前的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
如果孩子是未成年人,一般判給女方監護權,如果可以徵求孩子的意見(孩子已經了解人事),通常需要徵求孩子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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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您婚前的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屬於婚姻分割的一部分。
BB應該根據有利於他們成長的原則來決定誰來撫養他們,一般來說,如果你是母乳餵養,你就需要支付子女撫養費等。 這取決於您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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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離婚時,都想分割更多的財產,而另一方分享較少或部分的財產,但依法分割是公平的。 分割財產時,應注意區分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父母雙方出資的部分。 父母的貢獻往往是最具爭議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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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結婚?
什麼時候買房? 誰來資助? 誰的名字已經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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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一下,離婚時如何分割財產。 (我們有合同和發票證明房子是婚前買的) 問廣東律師胡:補充回答:女方可以拿回20萬元裝修費,相當於貸款。 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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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對所述情況的分析,婦女無權要求分割財產。 只有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分割,所謂夫妻共同財產,是指雙方婚後創造的新財富價值,而情況表明,婚後雙方都去上班,平時的開支是男方婚前的個人財產, 即使購買的家用電器也應該屬於該男子。 但是,存款的利息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但是,如果不做婚前財產的公證,那就有點麻煩了。
2.法院可以受理案件,但可以不准予離婚,我國婚姻法中離婚判決的標準是關係確實已經破裂,其中之一就是雙方已經分居兩年以上,從上述情況來看,女方不應該長時間離開, 而且目前的情況不明,所以法院不應該立即決定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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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夫妻財產的處置可以分為兩個方面:
1) 配偶一方獨有的財產的處置:配偶一方獨有的財產歸個人所有。
2)夫妻共同財產的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分,雙方就離婚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婦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離婚財產分割是指夫妻雙方在離婚時的共同財產分割,是指夫妻雙方在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為各自的個人財產。 現行《婚姻法》第17條至第19條規定,夫妻共同財產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並以列舉、概括的形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 離婚時,如果雙方就合法婚姻財產有約定,應當遵守約定。 >>>More
1.對於第一套房子,你說的產權證是以女方名義的,也就是說,女方的產權證或者房產的所有者已經改成了女方。 如果是前者,房子仍然是婚前財產,女方不能分享。 如果是後者,就要看變更的時間,如果是婚前變更,那麼房子就是女方的個人財產,屬於女方; 婚後換房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一分半是每人一分半。 >>>More
這不應該是合乎法律的,因為婚姻中的一切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有權控制,再說了,婚姻期間給的家務是日常開支,他怎麼能再要,以前不是用過嗎? 像這樣的渣男,你可以找乙個更好的律師來起訴他,得到並保護你的合法權益。
在離婚的情況下,財產的分割只能分割為夫妻婚後的共同財產,分割的物件是基於財產是夫妻共同勞動的收入這一事實。 由於您顯然沒有投入精力來獲得此財產,因此您不能要求分割。 而且這個產權還是他父親的,所以不能分割。 >>>More
一般來說,法律規定,如果雙方結婚,彩禮一般不退還,但如果因彩禮導致丈夫家庭的生活質量下降,則可以在離婚時退還彩禮。 但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您最好聘請一位好的律師來打官司,這樣您才能拿回您應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