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後被拆除的房子有什麼補償嗎?

發布 社會 2024-07-05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如果房屋在70年後被拆除,如果70年後仍未拆除,則到期後可以償還土地轉讓費,並可以獲得土地的繼續使用權,房屋仍然擁有產權。 發生拆遷的,拆遷方應當按照正常的賠償方式計算已完工70年的房屋的賠償金。

    拆房補償標準有5個方面:1、房屋價值補償標準(不低於被徵房屋在徵用公告之日的市場**,並進行評估); 2、預付款及臨時安置費; 3、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 4、補貼和獎勵; 5、房屋裝修、家用電器裝置搬遷補償。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續展】居住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 續展費的繳納或者減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續期的,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土地上房屋和其他不動產權屬有協議的,按照協議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國有土地房屋徵用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市、縣一級人民對被徵用人作出房屋徵用決定的補償包括:

    (一)對被徵用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用住房而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補償;

    3)因徵用房屋而造成的生產損失和停業的賠償。

    市、縣兩級人民應當制定補貼和激勵措施,對被徵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

    第十八條 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由作出徵收住房決定的市、縣一級人民應當優先保障住房保障。 具體措施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國有土地房屋徵用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市、縣一級人民對被徵用人作出房屋徵用決定的補償包括:

    (一)對被徵用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用住房而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補償;

    3)因徵用房屋而造成的生產損失和停業的賠償。

    市、縣兩級人民應當制定補貼和激勵措施,對被徵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

    第十八條 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由作出徵收住房決定的市、縣一級人民應當優先保障住房保障。 具體措施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住宅建設用地到期後自動續期,只要您的房屋在拆除時狀況良好且沒有倒塌,並且有補償。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房屋70年後拆遷有補償,70年產權期滿後房屋自動續期,房屋仍具有產權。 叢碧補償標準:

    1.住房價值補償。

    2、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

    3、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

    4.補貼和獎勵。

    5、房屋裝修、房屋滲透、起重裝置搬遷的補償。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補償**。 擁有70年產權的房屋,在伴隨拆遷中,也將按照正常的賠償方式進行補償,補償標準如下:

    1.房屋價值補償。

    2.補貼和獎勵。

    3.償還搬遷費用和臨時搬遷費用。

    4.房屋早期裝修補償和家用電器和裝置搬遷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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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個回答2024-07-05

因為如果你買了它,它真的沒有公升值的空間,而且它也會相對貶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