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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無需在現場。
換證不需要夫妻雙方在場,先帶上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簿核對原檔案號,然後去報社做遺失宣告,看完報紙後,可以依靠原紙質報告房管局辦理補發證件的手續, 但每個地方的政策都不同,具體操作方法建議諮詢當地相關部門。
重新申請流程: 1、備件申請:業主應寫乙份申請表,註明產權證丟失的原因、流程、時間和地點,以及所在地、結構、面積、權屬情況、現狀及產權人姓名、位址等,由業主簽字蓋章, 並由業主所在單位蓋章(業主無單位的,應當在業主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街道辦事處簽字蓋章)。
2、備案、查檔:到貴地產局原產權證發證機關申請內部查冊,繳納查冊費後,原產權證發證機關會出具臨時回執,對申請遺失進行內查查,內部查冊需時7個工作日左右。
3、公布宣告:業主持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證明原件),攜帶簽字蓋章的申請表到各區縣房地產局原產權證發證機關“遺失契”櫃檯辦理具體事宜。 原發證機關將出具介紹信,並在指定報紙上刊登損失宣告。
4、辦理檔案調整手續:業主持報紙到檔案館辦理檔案調整手續(測繪圖)(費用50元)(約7個工作日),然後到測繪處轉圖(費用20元)(約3個工作日)與檔案的測繪圖。
5、申請產權證明:報刊報遺失宣告後,業主應攜帶刊登報失明書的報章和遺失人(產權人)撰寫的滅失宣誓書報告(包括:
1、遺失檔案找回後歸還;
2、憑證遺失產生的後果由本人等承擔)、測繪、本人身份證、戶口簿、蓋章、產權證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原發證機關取得,所需時間約3個月。
6、遺失房產證登記所需資料:
1、房地產登記申請表;
2.報紙(整份報紙);
3. 遺失宣誓書報告;
4、營業憑證(單位需提供);
5、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6、涉及銀行按揭的,需提供銀行證件、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法人授權委託書及《不動產權證》;
7. 授權委託書。
7、補發遺失房產證費用:收費標準為房權證製作成本10元,印花稅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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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所有人應攜帶身份證到市房管單位辦理掛失單。
2、到不動產檔案館查詢並出示不動產證,並在報紙上刊登不動產證遺失宣告。
3、半年後,房管單位公布房產證無效通知,房主將所有材料帶到市房管局辦理掛失證和出具手續。
申報費用取決於以下因素:
1.它與報紙宣告中的字數有一定的關係,丟失的宣告發表的字數越多,成本就越高。
其次,它與選擇出版的報紙有關,每個地區都有相對便宜的報紙和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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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如果房屋權利證書遺失,立即攜帶身份證明到房屋管理部門檔案館查檔; 2、攜帶身份證明和影印的檔案材料到當地報社出具遺失宣告,並妥善保管刊登宣告的材料。 3、三個月後,攜帶遺失材料及身份證明與遺失材料及身份證明到房管部門填寫《房屋權證申請審批表》,申請補發。
4、房管部門受理案件後,依法予以公示,若無人主張房屋權利的,進入審批程式 工作日後,持身份證到房管部門交納工作費用,即可領取補發的房屋權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明書是權利人享有不動產權利的證明。 不動產權屬證明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 如果記錄不一致,除非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冊有錯誤,否則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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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丟失了地契,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驟將其報告為丟失:
1.前往您當地的房屋管理局或房地產登記中心,並要求工作人員報告損失。
2.報失時,工作人員會要求您提供相關的身份證明和住房資訊。
3.工作人員會告知您需要在當地報紙上刊登損失報告,並給您報紙的具體名稱、刊登時間、報銷費用。
4.根據工作人員提供的資訊,您可以選擇聯絡當地報紙發表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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