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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你的陳述來看,很明顯公司達不到業務員1000元作為獎金的標準,那麼你首先需要判斷1000元的**,如果是你的業務員支付的,而不是從你的理論績效獎金中扣除的,那麼收取這筆錢就違反了不允許員工收取財物的法律(上面的答案已經很詳細了, 我就不囉嗦了),這一點你可以投訴到勞動部的勞動監察大隊來解決。但是,如果獎金**與其他方法不同,則需要詳細分析和判斷。
其次,如果公司組織這些資金的賭博,這種做法有點組織賭博的嫌疑,但這種性質確實很難確定,關鍵是公司沒有任何形式上的好處,儘管這種做法間接促進了業務的擴張。 但是,如果勞工部門介入調查,仍然可以要求退還這筆款項。 至於員工工資的實際支付,沒有工資單,但每個人在工資單和工資標準(如果有的話)上簽字應該沒有障礙。
唯一需要確定的是,誰來舉報? 因為這個人可能無法繼續在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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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取“保證金”的行為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時,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住證等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歸還勞動者,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方式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歸還勞動者,並處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2、工資問題屬於民事糾紛債務,工資應當在勞動合同中約定。 您可以先對勞動爭議進行仲裁,然後通過民事訴訟將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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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事件的原因。
哪一方先開始戰鬥,誰犯了錯誤。
如果對手先打,你會反擊嗎?
如果有反擊,那不是出於自衛。
最後,根據醫療報告的情況,情況並不嚴重。
如果你傷害了某人,如果你沒事,通常建議調解。
簡單地說,法律說是的。
(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在司法實踐中,本犯罪的認定和處罰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1.行為人危害他人身體健康的違法、故意行為是構成本罪的關鍵。
對此,應注意以下兩點:(1)損害行為的違法性是成立該罪的前提條件。 損害行為是合法的,如在正當防衛或者緊急避險過程中造成一定損害的,不構成犯罪; (2)本犯罪的故意傷害必須是他人的身體健康。
例如,軍人在戰時為逃避兵役而傷身的,依照刑法第四百三十四條的規定,以戰時自殘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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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對一,性質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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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人致輕傷不構成刑事罪行。 根據醫院報告,你的傷勢並不嚴重,即傷勢程度較輕(但要看司法評估結果),很難追究毆打你的人的刑事責任。
以上都是法律問題,下面給大家一些常識性建議: 1、你的情況每天都有上千個案例,你要自己想一想; 第二,既然對方同意私密,你就接受,拿錢買藥養傷; 3.下次七個人揍你,除非你練過,否則你就上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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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打架只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如果不造成嚴重傷害,就不追究刑事責任。 拘留最多幾天,所以一般來說,警方也希望雙方談判解決,所以私下裡是個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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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這位仁慈的兄弟無權這樣做。 他只能報警並提供材料。 他這樣做是違法的。 但是,法官也會找到一種方法來保護他免受法律制裁。 大概就是這樣,例如,在西方,乙個小偷來你家偷東西,你無權逮捕他。 抓小偷是警察的事。 你只能要求他放下東西離開或報警。 小偷通常會走開。 如果你逮捕他,你就犯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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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獻和功績並不意味著他可以為了救人而殺人。 關於罪犯生命權的決定須經過司法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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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他這麼有本事,結局就不應該是投降。 他殺了很多人。 這在中國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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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這種借貸關係是否真實存在,非常挑剔! 你父親最清楚這一點;
2、貸款關係的訴訟時效為2年這個時間是如何開始的?
貸款將從約定還款日的第二天開始計算。 如果沒有約定的還款日期,貸款人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還款,但應給予借款人必要的準備時間。
3. 在借條上達成時間協議也很重要!
如果是這樣,有必要看看原來的貸款人是什麼時候去世的,如果在死亡前很久就到期了,並且超過2年,那麼訴訟時效已經過去了。
如果在死亡前沒有到期,法院應查明繼承人沒有及時主張權利的原因。 如果沒有法定的中斷理由,則將超過有效期。
4. 如未約定還款時間那麼繼承人現在也可以要求權利! 當時,它沒有奏效。
5.至於你父親的貸款,是否用於家庭生活由你父親來證明這一點! 它還需接受法院審查其是否屬實。 如果是給父親個人使用,那就是父親的個人債務!
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通常被推定為家庭共同債務。
6.另外,根據你說的,怎麼會有擔保人? 是你父親原來的貸款的擔保嗎?
這個人也很關鍵,他可以證明這是真的!
在這種情況下,你的父親是被告,必須出庭,因為他不在場,案件無法澄清。 根據司法慣例,如果父親不出庭,母親可以申請延期審判。 法院應予准許。
當然,你的母親可以出庭並解釋她的主張:1.我不知道; 2.質疑借條的真實性; 3.否認存在真正的借貸關係;
在其他情況下,因為我不知道,現在很難判斷,所以我只能提供以上意見。
建議:15萬元的目標不小,最好諮詢當地的律師。
本案有兩個關鍵點:1、借據的真實性; 2. 訴訟時效。
真實情況如何,你父親最清楚! 請記住:內部團結是外部達成一致的唯一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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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爸爸必須上法庭。
借據是否真實。
假的不可能是真的。 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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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提到家,就應該懂得怎麼在家生活,怎麼處理家事,當然可以問老輩,國家沒有公開廢除是事實,沒有法律會正視事實。 不要忽視家庭和吹捧個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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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再婚後,有撫養對方子女的義務嗎?
再婚後,有撫養對方子女的義務。
根據《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 子女有義務贍養父母。
如果父母未能履行撫養義務,未成年人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
如果子女未能履行其贍養義務,無法工作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
第二十三條 父母有保護、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當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義務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 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不得有虐待和歧視。
繼父、繼母與由繼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關於監護權變更問題:如果滿足以下四個條件之一,父母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監護權變更請求。
1.與孩子同住的父母因嚴重疾病或殘疾而無法繼續撫養孩子。
2.與孩子同住的一方不履行撫養孩子的義務或有虐待行為,或者與孩子同住的一方對孩子的身心健康產生不良影響。
3.願意與另一方父母同住的 10 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
4.還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改變。
2. 子女的贍養義務是什麼?
贍養人應履行為老年人提供經濟支援、日常護理和精神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受撫養人是指老人的子女和其他負有法律責任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照料人應當為患病老人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支持者不得以放棄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的,老人有權要求贍養人支付贍養費。
照料者不得要求老年人從事超出其能力範圍的工作。
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人住房,不得強迫老人搬遷到條件較差的房屋。 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占老人擁有或者租用的房屋,不得擅自改變產權或者租賃關係。 看護人有義務維護老年人擁有的住房。
支持者有義務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顧老年人的森林和牲畜等,收益歸老年人所有。
老年人及其配偶有義務相互扶持。 由哥哥姐姐贍養的弟弟、妹妹成年後,有負擔能力的,有贍養年老、無贍養費的哥哥姐姐的義務。
受撫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達成協議,並徵得老人的同意。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支持者所屬的組織對協議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 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會因老年人的變化而消除。
可以指定繼承,即遺囑就足夠了。
首先,貸款是以工廠的名義從銀行借來的,從你姐夫董事長的身份來看,貸款協議應該是有效的。 因此,市場應當有償還貸款的義務。 >>>More
問題很簡單。
如果你父親的房子是在婚前買的,那麼它就屬於你父親的私有財產。 你父親去世後,財產分為五部分:你的份額、你繼母的份額、你兄弟的遺孀份額和你祖父母的份額。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