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死後還需要償還欠款嗎?

發布 社會 2024-07-27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債務人死後所欠的債務需要償還,債務人死後所欠的債務應由財產繼承人償還。

    法律分析遺產繼承人應根據其繼承的所有遺產的實際價值,繳納死者生前所欠的相應稅款和債務,如果實際所欠債務超過繼承財產的價值,超出的部分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償還或不償還。 如果繼承人選擇放棄繼承權,那麼就沒有後續的債務償還問題,也沒有必要在有生之年償還死者的債務。 首先確定繼承。

    由於債務人意外死亡,財產仍屬於家庭共同財產,需要先分割財產,分割明確後,歸屬於已故債務人的財產可歸屬於繼承權,繼承人有權繼承,並以此為依據償還債務人生前所欠的債務。 關於遺產的接受者,除了遺產的法定繼承人外,還有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和受遺贈人。 如果法定繼承人繼承的遺產不足以償還需要償還的債務,則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應償還繼承遺產的相應比例。

    在沒有法定繼承人的情況下,死者所欠的債務將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各自遺產的比例償還。 一般情況下,其遺產繼承人得到償還,這也是為了保護借款人的合法權益,不會影響借款人的個人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六十一條 繼承人應當依法繳納死者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繼承人不得自願償還。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不承擔被繼承人依法應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第一百一六十條 非繼承、無人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於公益事業; 如果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的成員,則該集體所有制組織歸其所屬的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有必要用押金、貨物等還清債務。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當事人相互承擔債務,且債務標的物型別、質量相同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可以用另一方當事人的債務抵銷自己的債務,但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除外。

    一方當事人要求抵銷的,應當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該通知在到達另一方時生效。 抵銷不附加任何條件或時間限制。 ”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需要返回。 當債務人死亡時,債務不能消滅。 追討債務,首先要看債務人是否留置了財產,其次要看是否有債務擔保人。

    普通公民死亡後,有財產的,債務由繼承人承擔; 沒有財產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繼承人不承擔被繼承人的債務。 《繼承法》第33條規定,繼承應當依法清償被繼承人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稅款和債務的繳納以死者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

    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權,他可能沒有義務償還被繼承人依法應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關鍵內容,可以知道,如果乙個人死後與家人一起繼承遺產,那麼債務必須同時承擔,但繼承人只會在繼承限額內承擔債務負擔。 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權,則無需承擔任何債務。 1、首先,要區分已故債務人所承擔的債務是個人債務還是連帶債務。

    2. 第二個區別是死者的近親屬是否應就其遺產是否繼承其遺產進行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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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個回答2024-07-27

我也有同感!一去醫院,我就生氣了!什麼都不問,不管你得了什麼病,只要開啟賬單。 >>>More

37個回答2024-07-27

您好,最好不要讓幫忙送禮的中間人,要親自送禮才有誠意。

7個回答2024-07-27

根據《網際網絡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第五條規定,從事網際網絡資訊服務並擬開展電子公告服務的,應當向本省電信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商業性網際網絡資訊服務許可證或者辦理非商業性網際網絡資訊服務備案時,提交專項申請或者專項備案; 自治區、直轄市、資訊產業部。但是,2014年9月23日,《工業和資訊化部關於廢止和修改若干規定的決定》廢止了《網際網絡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 >>>More

5個回答2024-07-27

工廠主要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個體工商戶為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納稅方式由稅項決定 >>>More

10個回答2024-07-27

當然,補鈣是必需的。 跑步不提供鈣補充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