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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不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是:“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按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根據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經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進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除外;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險,促使對方違背其真實意圖訂立、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發生爭議的,應當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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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能被要求支付非法終止勞動合同的賠償金,而不是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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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行為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按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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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違約金,但在以下兩種情形下,勞動者需要支付違約金: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為其提供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簽訂協議約定服務期限; 員工違反服務期協議的;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條款,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條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對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有關的保密事項保密。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勞動者競業限制條款,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或終止後將糞便掩埋,並在競業限制期間給予勞動者每月經濟補償。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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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提前終止勞動合同一般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85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根據違約情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而產生的損失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登記處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違約金; 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於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
當事人約定遲延履行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也應當履行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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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要支付違約金?但“提前30日書面通知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是免除違約金的條件,勞動者仍應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因此勞動者支付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金是合法的。 相關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應當載明下列規定:(一)勞動合同的期限; 2)作品內容;(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2. 員工在什麼情況下承擔違約金? (一)勞動者違反服務期限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1、服務期限可約定
(一)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否則,無論用人單位是否對勞動者進行了專業技術培訓,只要培訓不向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離職期限。 (二)對工人進行專業技術培訓; 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基本業務流程、日常經營規範、基本工作紀律培訓的,不得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限。 2.法律對雇主和雇員之間約定的服務期限有特別規定:
1)違約金的金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二)用人單位要求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限的,不影響勞動者在服務期內按照正常工資調整機制增加勞動報酬。
在日常生活中,員工因個人原因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是很自然的,但解除勞動合同必須事先通知用人單位,否則會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他們無法立即找人代替你的工作, 所以他們需要承擔違約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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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稱為經濟補償。
一般標準:作弊是以在雇主工作年限為基準,每整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超過6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1年計算; 如果少於6個月,將支付半個月的工資。
這裡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和月數(實際服務少於12個月的月數)。
特殊標準:(1)高薪職工專項上限。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區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最長遣散期限不得超過12年。
2)低薪工人的特殊最低限額。勞動者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如果公司老闆或人事口頭說要開除你,你應該在沒有收到正式書面通知(加蓋公章)的情況下準時上班,或者要求用人單位給你書面通知。 如果你因為雇主說你明天不能上班而不來,那麼雇主就會說沒有人說過不准你上班,而且你已經曠工幾天了,公司會把你當成是自願離職的。 >>>More
一般情況下,勞動者想要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但在特殊情況下,勞動者可以直接解除勞動,無需通知用人單位。 >>>More
視情況而定,大概有幾種:
首先,如果你有過嚴重過錯,公司不必賠償你。 例如,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按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 >>>More
經雙方協議解除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即勞動者辭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從應付工資中計算,不扣除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