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期間,員工因過度開玩笑而發生爭吵,導致其中一名員工受傷住院。

發布 社會 2024-05-22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第。 1.此責任必須由打漿機承擔。 也就是說,侵權人。 被毆打者遭受的損失應由毆打者承擔。

    第。 2. 公司是否承擔責任取決於具體情況。 如果在整個事件中,公司沒有疏忽,也沒有過錯,那麼公司當然不會承擔責任。

    如公司管理人員在打鬥過程中在場,未能及時制止的,公司應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第。 3、鑑於上述情況,住院費用當然要由打手承擔,如果公司管理出現問題,必須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當然,公司支付的醫療費用可以繼續從打漿機那裡收回。

    此外,這起事件是由乙個笑話引起的,因此不應被視為工傷的範圍。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它不是工傷; 責任是基於彼此的過錯。

    至少,雇主不承擔責任。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員工在公司工作時享有人身安全保障,公司對公司內發生的打架鬥毆負有監管責任,因此,如果打人者沒有錢賠償,可以起訴公司,公司會提前支付醫療費用和賠償金。 但是,具體標準應以法院確定的責任比例為基礎,即誰承擔主要責任。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公司應對管理疏忽承擔責任,因為員工在工廠工作時必須確保自己的安全。 打架的人對造成傷害負有單獨的責任。 我見過這樣處理,但我不知道它是否正確。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總結。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在工廠工作時間,員工強行拿走員工的工具,導致對方受傷,屬於工傷,用人單位應予賠償。

    在工廠工作時間內,員工強行拿走員工的工具,導致對方受傷。

    您好,我很樂意為您解答,在工廠工作時間內,員工強行拿走了簡單員工的拆卸工具,導致對方受傷,屬於工傷,用人單位應予賠償。

    首先,豐年公司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因銀行損失而意外造成他人受傷,在這種情況下,依法司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責任。

    其次,如果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犯了錯誤,造成他人傷害,老闆就要承擔責任,這是用人單位責任的體現。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傷害的,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因醫療**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因失去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損失; 包括醫療費用、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當地培訓伙食補貼、必要的營養費等。受害人因受傷致殘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受害人因生活需要增加和喪失工作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損失而發生的必要費用,包括傷殘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受撫養人生活費,以及必要的費用; 護理費用,以及因維持和延續而實際發生的隨訪費用。

    你可以告訴我細節,我會幫你分析。

    沒跟我打招呼,強行拿走,導致我摔斷了腳,對方要賠償你。

    對方會補償你嗎?

    休息了十天,工廠讓我先去看醫生,最後該找誰?

    您應該首先從造成您受傷的人那裡獲得賠償。

    此外,它屬於工傷單位,將支付您的工資。

    你必須正常支付工資嗎?

    如果對方不付錢怎麼辦?

    您可以起訴對方。

    這樣,工廠就不會處理它了。

    一般來說,不可以,這是你和對方之間的糾紛。

    哦,在工廠工作,在工作期間。

    這是與工傷有關的傷害。

    在這種情況下,工廠將不得不承擔一定的責任。

    工廠也要賠償。

    是他搶走了我的工具,導致我受傷。

    是的,您可以直接起訴對方要求賠償,法院會幫助您執行。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章的有關規定,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在正常情況下不得解除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

    對於7-10級殘疾的雇員,雇主只能在勞動合同期滿後或應雇員的要求終止僱傭關係。

    第39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按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6.焚燒銀蘆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工傷處理程式]: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的,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後乙個月內申報,單位不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近親屬應當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 需提交的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

    2、受傷後有影響勞動能力的殘疾情況相對穩定的,申請人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並向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根據殘疾程度不同,獲得的賠償也不同。 主要補償為:醫療費、一次性傷殘津貼、一次性就業津貼、一次性醫療補貼、停工期間工資、伙食補貼、護理費等。

    如果您不參加保險,您將獲得單位的賠償。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因公受傷職工的賠償辦法: 1非工傷的,受害職工可以要求侵權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和手部傷害賠償責任,包括醫療費、住院餐費補貼、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損失工費、傷殘賠償金、傷殘輔助器具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2.確定為工傷的,可以補償醫療費、停工期間工資、住院伙食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一次性傷殘津貼等; 解除勞動關係的,給予一次性就業補貼和一次性醫療補貼; 職工死亡的,喪葬津貼、受撫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傷死亡津貼也應予補償。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醫療費和工傷費用; (二)院內餐費補貼; (三)總體規劃區外醫療的交通、住宿費用; (四)殘疾人安裝、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 (五)對不能自理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照料費; (六)1至4級殘疾雇員一次性傷殘補助和每月傷殘津貼; (七)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 (八)因公死亡的,撫卹金、受扶養親屬撫卹金和未亡家屬領取的工傷死亡津貼; (九)勞動能力考核費。

相關回答
16個回答2024-05-22

不,首先公司是公共環境,打架是解決不了的,其次,任何公司都會規定不能是其內部矛盾,打架不是兩個人的事情,也會對員工之間產生影響,產生不和諧因素,所以公司解雇也是合理的, 而你對公司的負面影響是最嚴重的,你應該思考自己的問題,反思如何糾正自己,面對未來的環境才是。

7個回答2024-05-22

因個人原因在工廠工作時受傷不被視為工傷。 >>>More

9個回答2024-05-22

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內因工傷原因在工作場所受傷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報告工傷情況並給予賠償。 >>>More

6個回答2024-05-22

《工傷保險條例》對工傷認定的情形作了嚴格限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勞動者因履行工作職責,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遭受暴力或者其他事故傷害,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的事故受傷的, 在上下班途中,非其主要職責的客運、輪渡或火車,這兩種情形均應認定為工傷。換言之,只有當您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事故而受傷,並且您對此不負主要責任時,才能被認定為工傷。 >>>More

13個回答2024-05-22

我記得傅健先生說過,心臟病危害很大,首先,心力衰竭會引起併發症,如低鉀血症:連續應用噻嗪類或袢利尿劑或大量利尿劑後更為常見。 需要注意的是,發生低鉀血症時,可更換保鉀利尿劑,每日觀察血清鉀變化,待血鉀恢復正常後停用。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