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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勞動者因為工資問題與用人單位發生糾紛,最好直接申請勞動仲裁,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七條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限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機關請求權利和救濟,或者另一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的,應當中斷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 從中斷之時起,重新計算仲裁時效期限。
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效期限內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期限應當中止。 仲裁時效期限自中止理由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的,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限的限制; 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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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不合法的,但你必須有證人證據來反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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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
逾期支付工資或雙方無故單方面決定支付工資,或未超過規定日期足額支付工資的,屬於拖欠工資,違反上述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
勞動部發布的《關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1995年第226號)第4條規定,第10條所稱的“無理拖欠”(第1994-489號)是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支付工資期限支付勞動者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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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工資支付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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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拖欠工資的,應承擔法律責任
中國《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該法第九十一條還規定:“用人單位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減、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和報酬。
(三)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工資標準的工資。
(四)勞動合同解除後未按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關於拖欠工資的處罰,《勞動法》第105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其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處罰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
《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第六條還規定,用人單位無故扣工資、拖欠職工工資等問題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向勞動者支付相當於工資總額一倍以上五倍的補償金以及支付給工人的報酬和經濟補償。
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2、惡意拖欠工資可能被定為刑事犯罪,責任人將承擔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檢察院關於執行刑法認定犯罪的補充規定》 (五)將惡意拖欠工資罪改為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根據該規定,勞動者可以向公安機關、檢察院投訴惡意拖欠工資的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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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如果我的老闆拖欠我的工資,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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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籤了合同嗎? 你要收集證據,沒人在乎你有沒有證據,一般這樣的公司是不會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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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闆拖欠工資,先和老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 您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您對仲裁裁決不滿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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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的老闆拖欠我的工資,我該怎麼辦? 您可以去勞動辦公室提出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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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例如,以工資未按時足額支付為由,要求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 如果你還想維持僱傭關係,你只能要求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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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以上述方式要求工資的同時,您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的應付金額的50%至100%的標準向您支付額外補償。
您的具體問題是什麼?
建議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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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如果我的老闆拖欠我的工資,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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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這個問題是在2008年提出的,此後法律進行了修訂,以防止誤導網民。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向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請求,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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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如果我的老闆拖欠我的工資,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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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規定,拖欠工資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要求解除合同。 勞動部門應責令企業限期支付,逾期未支付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50%至100%,員工解除合同可領取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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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和補充條例。
各省工資支付條例。
例如,《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
在其他情況下,可以詳細分析詳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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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麼全面地想要什麼? 只要最關鍵、最有用的規定沒問題,我們就是實用主義! 最有用的是以下規定:
一、勞動法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勞動部發布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 用人單位無故扣減、拖欠勞動者工資,或者拒絕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除在規定期限內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和報酬外, 並應當支付相當於工資和報酬25%的額外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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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逾期未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的,向勞動者支付應付金額50%以上1倍的附加補償。
上述可以理解為,用人單位無故扣減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或者依法不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勞動者在規定期限內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 勞動者工資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之間的差額,或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對1倍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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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隨時終止僱傭關係,並要求雇主支付拖欠的工資和拖欠工資的補償(拖欠工資的50-100%)。終止勞動關係的遣散費,每年乙個月的工資。
如果還想在單位工作,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匿名舉報,請他糾正公司的不當行為,足額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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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即將出台:
每週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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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步發〔1994〕481號。
對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
第三條 用人單位無故扣減、拖欠勞動者工資,或者因延長工作時間拒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期限內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應當額外支付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
至於位址,你去工商界檢查註冊位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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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章,工資。
第五十條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第五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法定節假日、婚喪假和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支付工資。
第十二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可以處罰款。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減、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和報酬。
(三)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四)勞動合同解除後未按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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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勞動保護監督條例》第一來源。
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勞動保障監督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縣級或者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您可以向企業所在地通州區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機構投訴,責令用人單位改正,並立即支付拖欠您的工資和由此造成的損失。
除向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部門投訴外,如有明確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拖欠你工資,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第二款的規定,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你的工資。
您也可以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在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起勞動爭議仲裁。 對於勞動爭議案件,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案件,必須先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此外,如您僅涉及勞動報酬糾紛,且涉及的金額總額不超過當地每月最低工資標準總額,持續12個月的,則勞動爭議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自發布之日起生效,人民法院不再受理。
建議向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局提出投訴或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這通常更容易、更快捷。 勞動爭議仲裁需要經過一定的程式, 一般需要更長的時間, 但問題的解決可能會更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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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您為雇主工作,有兩種方式可以要求工資:
1、職工可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殘疾局勞動監察投訴;
2、可向當地人社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您沒有勞動合同,您可以要求未簽署勞動合同的工資翻倍。 如果終止僱傭關係是基於拖欠工資,雇員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2、如果是個人的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如果你想充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建議您閱讀《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和《社會保險法》,了解用人單位在哪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這將使你受益終生。 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注意收集證據。 如果將來有仲裁或訴訟,這一點很重要。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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