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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未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的比例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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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合同工加班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加班費,加班費標準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十五的工資報酬;
(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如果工人在法定假日被分配工作,他或她應獲得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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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臨時工理論上應該有加班費的雙倍工資,因為相關法律制度中沒有所謂的臨時工,只要與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就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能以臨時工為由拒絕簽訂合同, 更不用說因為當事人是所謂的臨時工而拒絕支付加班費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在下列情形中,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和報酬: (一)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工資的百分之十五十; (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3)如果安排工人在法定節假日工作,則應支付工資報酬低於工資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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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臨時工有加班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 (二)工作面積大的人,安排在休息日,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如果工人在法定假日被分配工作,他或她應獲得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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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臨時工有加班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補償金:(一次性)安排勞動者加班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 (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3.如果工人在法定假日被分配工作,他或她應獲得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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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有權獲得加班費。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在勞動關係的建立和勞動合同的訂立上,沒有正式職工和臨時工之分,所有勞動者都是勞動合同制度下的職工,只有在合同期限不同時才享有平等的權利。 用人單位安排“臨時工”加班的,應當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費或者補假。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加班的,給予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 (2)如果工人被分配到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補休,則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3)如果工人在法定節假日被分配工作,應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臨時工問題指示請求的答覆》,寮國辦發〔1996〕238號。關於是否保留“臨時工”的提法問題。
《勞動法》實施後,所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各類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享有平等權利。 因此,過去與正式工人相對的“兼職工人”一詞已不復存在。 用人單位聘用臨時工的,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依法為其建立各項社會保險制度,使勞動者享受相關福利待遇,但勞動合同期限可能不同。
我想 1 你已經清楚臨時加班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 (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3)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上班的,工資不得低於工資的300%。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假制度。 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有權享受帶薪年假。 具體措施由***規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勞動者發生事故受傷或者因工病患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本條例所稱個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工傷前12個月內支付的平均月工資。 工資高於總體規劃區員工平均工資的300%的,按總體規劃區員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 如果員工工資低於總體規劃區內員工平均工資的60%,則按總體規劃區內員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1、臨時工不能隨時辭職,必須至少提前三天提交書面辭職申請後方可辭職。 如果兼職員工有試用期,試用期已過,則需要提前乙個月申請辭職。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