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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不購買車輛強制交通保險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根據《交通強制保險條例》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按照規定投保,並處應繳納保險費二倍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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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麼是強制交通保險?
強制交通保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強制保險,《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強制交通保險是針對被保險機動車在2000範圍內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對受害人(不含車輛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財產損失的強制責任保險。責任限額。它是一種新型保險,也是我國第乙個法定強制保險,所有上路的機動車輛都必須投保強制交通保險。
強制責任保險實行全國統一的責任限額、統一的基本費率和統一的保單條款。
2、不給車輛投保強制交通保險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不投保強制交通保險的後果非常嚴重,根據《強制交通保險條例》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投保強制交通保險,機動車所有人和管理人未按照強制交通保險的規定投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按照規定投保,並處應當繳納保險費2倍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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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規定,未按照規定繳納強制交通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並處應納保險費最低責任限額2倍的罰款。 車輛的車主、管理人按照規定申請強制交通保險後,車輛才會歸還。 而如果你不投保強制交通保險,車輛將不會每年進行檢查,你將不被允許在路上行駛,一旦被發現,你會被扣分、沒收駕駛執照、罰款等處罰。
1、發現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投保強制交通保險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其投保,並處按照保險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保險費二倍的罰款。 按照規定重新申請強制交通保險的,應當及時歸還機動車。
2、機動車上路行駛未加保險標誌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保險標誌或者辦理相應手續,可以給予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當事人提供保險標誌或者辦理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歸還機動車。
2)相關法律規定。
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該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規定投保; 並按照規定按照保險最低責任限額繳納的保險費,處以兩倍的罰款。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未依法投保強制交通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 當事人請求保險義務人在強制交通保險責任限額內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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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吳市民開車到學園路時,遇到交巡民警例行檢查,發現吳某車輛的強制交通保險已過期5天。 由於他的粗心大意,吳的車輛不僅被暫時扣押,還被罰款1900元。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規定投保; 並按照規定按照保險最低責任限額繳納的保險費,處以兩倍的罰款。
此外,不購買強制交通保險的另乙個後果是,一旦車主在沒有強制交通保險的保障期內發生第三方重大事故,車主將支付鉅額賠償。 很多人因此而賠了錢。 技巧:
如果車主沒有按照規定購買強制交通保險,不僅會受到處罰,最重要的是,當責任風險發生時,車主往往會帶來巨大的賠償風險,很多車主往往會因此而破產。 因此,車主不應忽視強制交通保險的重要性,必須及時繳納。 如果強制交通保險到期,建議不要在路上開車,盡快找保險公司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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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車輛未投保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直至按規定投保為止,並處按保險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二倍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人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直至保險依照規定被困; 並按照保險的最低責任限額處以應付保險費的兩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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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繳納強制車輛保險的後果是要承擔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
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保留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直至按照規定投保為止,並處按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二倍的罰款和罰金損傷;發生交通事故的,車主應當在強制交通保險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他人駕駛未投保的交通保險的汽車發生事故的,由車主在強制交通保險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農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對機動車參與機動車交通事故和強制責任保險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不予機動車管理部門登記,不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滾動浸沒檢查機構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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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強制交通保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針對被保險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在責任限額內造成受害人(不含車輛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財產損失的強制責任保險。 如果沒有機動車強制交通保險,就預設了有強制交通保險,早法有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交通強制保險條例》第二條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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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購買強制交通保險,在路上開車就是違法行為,沒有辦法買到新車,也無法通過年檢,如果交警發現車子會被扣押,車主會被罰款。
強制交通保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強制責任保險的本質是第三者責任保險,但它不同於商業保險中的第三者責任保險。 具有法定性、強制性、廣泛性、公益性等特點。
強制交通保險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保護行人,無論被保險人是否對事故負責,保險公司都會賠付,這實際上是對行人和非機動車輛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強制性保護。 此外,如果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出現劃痕,強制交通保險將按照責任限額賠付,以確保受害者能夠獲得賠償。
強制責任保險賠償分為責任賠償和非責任賠償,其中責任賠償是指對死亡和殘疾、財產損失和醫療費用的賠償限額,非責任賠償是指對非責任死亡、財產損失和醫療費用的賠償限額。
我國法律規定,車主必須繳納強制交通保險,不繳納強制交通保險是違法的。 車主必須為他們的汽車購買強制通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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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為車輛購買強制交通保險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不投保強制交通保險的後果非常嚴重,根據《強制交通保險條例》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投保強制交通保險,機動車所有人和管理人未按照強制交通保險的規定投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按照規定投保,並處應當繳納保險費2倍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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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投保強制交通保險的後果非常嚴重,根據《強制交通保險條例》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投保強制交通保險,機動車所有人和管理人未按照強制交通保險的規定投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按照規定投保,並處應當繳納保險費2倍的罰款。
延伸資訊:第三位渣男投訴人負責破壞風險和強制交通保險。
1.兩者的強制性質是不同的。 “三責任保險”不是強制性的,它本質上是按照商業保險制度建立的商業保險。
對於車主和保險人來說,更注重風險的分散和保險利益的獲取,是否投保是雙方共識的結果; “強制交通保險”是強制性的,性質類似於社會保險,更注重第三者的利益,可以及時得到保護,所有車主都強制投保,保險公司必須承保,不得拒保。
2.補償原則不同。 “三責任保險”是根據過錯責任確定保險人的責任,具體的賠償方式在保險合同中約定,賠償不分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按合同進行,保險人根據被保險人在事故中承擔的事故責任大小承擔賠償金額; 但是,“強制交通保險”保險人的責任是按照無過錯原則確定的,不是按照保險合同,而是按照法律的具體規定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規定,在責任限額內。
3.賠償範圍各不相同。 “三責任保險”對賠償範圍作了不少免賠,包括不同的責任免責和免賠賠率,而“強制交通險”幾乎涵蓋了除故意事故以外的所有交通事故,沒有免費賠率的規定。
目前,我國強制要求機動車投標強制交通保險,必須有其必要性。 一方面對道路交通安全有促進作用,另一方面可以保證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得到賠償。 需要注意的是,強制交通保險的賠償範圍不包括被保險車輛中自有財物的損失。
換言之,這部分損失不會得到強制交通保險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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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06年7月1日起,全國實施強制交通保險,全稱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的強制保險制度。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條例》,不繳納強制交通保險的後果如下:
2、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該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規定投保; 並處以按規定應繳納的最低責任限額兩倍的罰款。
3、而不投保強制交通保險的另乙個後果是,一旦車主在沒有強制交通保險的情況下,在飢餓期間發生第三方重大事故,如果沒有強制交通保險的保障,車主將提前支付鉅額賠償金。 很多人為此破產了,所以車主不應該忽視強制交通保險的重要性,一定要及時繳納。 如果強制交通保險到期,建議不要在路上開車,應盡快找保險公司續保,以免自己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和經濟損失。
不可以
根據《交通強制保險條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投保交通強制保險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按照規定購買強制交通保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押機動車輛的權利,通知機動車所有人和管理人按照規定投保,以及處以應繳保費二倍的罰款。 >>>More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給車輛人員和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依法賠償。 >>>More
強制交通保險,全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對被保險機動車在責任限額內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對受害人(不含車輛人員和被保險人)進行賠償的強制責任保險。 換言之,強制交通保險只能賠償因事故造成對方車輛損失,可以在強制交通保險的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內進行賠償。 如果車輛上的劃痕是自己的車損保險,則不予賠償,只有購買了劃痕保險或車損保險並符合賠償條件的人才能獲得賠償。
強制交通保險是針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的強制保險,保險期每年繳納一次,首次繳納的金額為購貨價款加其他款項,但不含增值稅,計算價值。 第二年是根據上一年的駕駛情況,如事故發生頻率、交通違法次數等,如果上一年有完全良好的記錄,那麼第二年的強制交通保險將在原有的基礎上減少15%,如果記錄不好, 事故多了,那麼就隨著其頻率的調整而相應調整,增加一般在20%左右。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