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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釋義(三)》第二條規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不存在親子關係,並提供必要證據證明,但另一方無相反證據拒絕進行親子鑑定, 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不存在親子關係的當事人的主張成立。
《婚姻法》解釋(三)規定“親子鑑定”在法律上得到承認,“即在處理親子鑑定糾紛時,如果一方提供的證據能夠形成合理的證據鏈,證明雙方之間可能存在親子關係,而另一方沒有相反的證據,堅決不同意做親子鑑定, 法院可以推定,要求否認親子關係或要求確認親子關係的一方的主張成立。 ”
應用醫學、生物學和遺傳學的理論和技術來確定有爭議的父母是否與孩子有生物學關係。 親子鑑定也稱為親子鑑定或親子鑑定。
親子鑑定是人類基因分析和現代DNA檢測技術確定父母和孩子是否有血緣關係的過程。 可提供親子關係認定、兄弟姐妹認定、表兄弟姐妹認定、外祖父母、孫子女、家庭近遠親認定等證明。
親子鑑定分為法醫鑑定和個人鑑定。 所謂的個人測試是在非司法情況下進行的DNA親子鑑定,並充分尊重評估師的私隱。 司法鑑定是指人民法院在訴訟過程中,根據其職權,或者應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要求,指派或者委託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對專門問題進行檢查、鑑定和評估的活動。
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公民在法定機構進行個人身份識別時,不需要披露其個人身份。 公民個人的親子鑑定請求和參與親子鑑定的行為是私人的,受法律保護。 當個人參與鑑定時,可以在沒有公證人在場的私人場所進行取樣。
DNA樣本的郵寄和結果的反饋可以以高度保密的方式進行。 但是,個人鑑定的結果在法律上不被承認,法院不會採信此類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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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在庭審工作中使用人類白細胞抗原進行親子鑑定問題的答覆,鑑於親子鑑定關係到夫妻、子女等人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是一項嚴肅的任務。 因此,在要求進行親子鑑定的案件中,應從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促進團結、防止矛盾激化等出發,慎重處理。 如果雙方同意進行親子鑑定,一般應予以批准; 一方要求進行親子鑑定,或者子女年滿三周歲的,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嚴格控制; 在需要親子鑑定的地方,也要做好當事人和有關人員的思想工作。
人民法院應當對親子關係的確認進行調查研究,並盡力收集其他證據。 親子鑑定的結論僅作為認定親子關係的證據之一,必須與其他證據相印證,綜合分析,做出正確的判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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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釋規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不存在親子關係,並提供了必要的證據證明,但另一方無相反證據拒絕進行親子鑑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不存在親子關係的一方的主張成立。 換言之,在處理親子鑑定相關糾紛時,如果一方提供的證據能夠形成合理的證據鏈,證明雙方之間可能存在親子關係,也可能不存在親子關係,而另一方沒有相反的證據,堅決不同意做親子鑑定, 法院可以按照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五條的規定辦理。也就是說,可以推定要求否認親子鑑定的一方或要求確認親子鑑定的一方的主張成立,不配合法院進行親子鑑定的一方將承擔敗訴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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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鑑定的法律規定如下:
1、一方當事人要求進行親子鑑定的,應當提供證據證明,另一方當事人無相反證據拒絕進行親子鑑定的,應當成立申請方。 如果個人評估被拒絕,還需要提供證據。 親子鑑定的費用由投保人承擔;
2.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不存在親子關係,並提供了必要的證據證明,另一方當事人無相反證據拒絕進行親子鑑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不存在親子關係的一方的主張成立。 也就是說,在處理與親子關係有關的糾紛時,如果一方當事人提供的證據能夠形成合理的證據鏈,證明當事人之間可能存在親子關係,也可能不存在親子關係,而另一方當事人沒有相反的證據,堅決不同意做親子關係鑑定, 法院可以推定要求否認親子關係或要求確認親子關係的一方的主張成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3條。
對親子關係有異議,有正當理由的,父親或者母親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或者否定親子關係。
對親子關係有異議,有正當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係。
第1074條.
有能力的祖父母有義務撫養父母已經去世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
有能力負擔的孫子女有義務贍養已經去世或子女無法撫養他們的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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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無法律效力。 如果需要具有法律效力,則需要進行司法親子鑑定,可以用於司法目的或作為法庭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3條 對親子關係有異議,有正當理由的,父親或者母親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或者否認親子關係。 對親子關係有異議,有正當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親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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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親子鑑定確實是有效和合法的。 如果是私人親子鑑定,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為法庭證據。 親子鑑定的法律效力取決於進行親子鑑定的機構。
下面我們來看看親子鑑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具有法律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的親子鑑定結果有效。
夫妻雙方可以私下做親子鑑定,法豐吵架法承認具有親子鑑定資格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 但是,如果是單方面鑑定,對方在作為證據提交法院後,很容易提出質疑和推翻。
2)夫妻自願和合格機構出具的鑑定結論可以作為認定親子關係的佐證。
親子鑑定必須以當事人同意為條件,法院不得強制收集證據。 如果雙方都同意進行評估,則應予以批准。 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應以親子鑑定的結論作為鑑定親子關係的證據。
無獨有偶,應與案件中其他材料相印證,綜合分析,做出正確的判斷。 當事人堅持拒絕進行鑑定的,可以依據其他證據和案件事實,依照《民事訴訟證據若干規定》的規定,認定是否存在親子關係,其中規定:“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證據的, 對方當事人主張證據內容不利於證據持有人的,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
3)單方面委託的私人機構作出的親子鑑定結論無效。
法院一般認為,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個人到民營機構進行鑑定的,親子鑑定結果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司法程式確實需要親子鑑定,也應在司法當局指定的機構進行。
第乙個條件]主張確認或否認親子關係的一方應提交評估申請。
根據民事訴訟中的證據規則,提出訴訟請求的當事人應當出示證據,但為了保證親子鑑定結論的可靠性,法院在訴訟過程中往往會委託法定鑑定機構為當事人進行鑑定,但法院作為中立的, 不能主動為任何一方當事人收集有利於一方的證據,因此,如果當事人不申請親子鑑定,法院就不依職權進行鑑定。
必要條件]被評估者同意評估。
一方面,《民事訴訟法》不能強迫不願意進行親子鑑定的一方當事人,另一方面,訴訟當事人沒有義務協助對方當事人取得對自己不利的證據。 如果被評估人不同意親子鑑定,法院作為中立的裁判員,不應作出有利於任何一方的決定,但為了查明事實和解決糾紛,可以說服拒絕接受親子鑑定的被評估人,如果法院在盡力勸說後仍拒絕這樣做, 法院不能強制進行測試。
是的,我還需要提醒大家,要理智對待親子鑑定結果,妥善處理家庭關係,儘量減少對孩子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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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鑑定是否合法取決於您擁有哪種親子鑑定。
司法親子鑑定具有法律效力,可用於打官司、戶籍登記等。 要進行司法親子鑑定,被評估者需要持有效身份證件到達現場,法醫會取樣以減緩尊重。
個人親子鑑定不具有打擾牽線的法律效力,不需要身份證件,也可以自行抽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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