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您的姓名新增到聯合財產和地契中

發布 社會 2024-05-27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1、婚前財產公證是防止日後發生糾紛的激勵措施,但是否公證並不影響財產的原始狀態。

    2、你丈夫在婚前簽訂了購房合同並支付了首付,法院一般認定該房屋屬於婚前你丈夫的個人財產,但婚後償還的貸款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3.你可以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你的名字,但你的丈夫需要同意,你的丈夫需要和你一起去房屋登記機構辦理。

    《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七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 (四)變更發生事實的證明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其中,證明變更事實的檔案可以是您的結婚證和您丈夫同意的書面檔案。 一般只收取手續費,最多三天即可完成。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1.不,並不是說婚前財產必須證明是自己的財產,現在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是自己的,除非被宣布為共同財產。

    2.這很有意義,而且很公平。 可能是在將來,按照這個分配比例。

    3.是的,您可以去房地產登記部門更改登記,可能是免費的。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1.對; 2、如果婚前預付經過公證,也是共同財產; 3、徵得老公同意,可以加名,但需要到地產部門辦理變更手續並支付費用。 費用和期限由房地產部門要求。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法律分析:在不動產契約上加名是共同財產。 地契是證明房屋所有權的有效檔案。 在地契上加上對方的名字,意味著房子屬於雙方,當然是共同財產,雙方都對房子有產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百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第1065條:一男一女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取得的財產,應當單獨或共同擁有,或部分單獨或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雙方就婚後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雙方約定夫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夫妻對外欠債的對方知曉的,應當清償夫妻的個人財產。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是的。 在地契上新增姓名意味著丈夫和妻子對房屋擁有共同所有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條 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組織或者個人共同所有。 共同所有權包括共同所有權和共同所有權。

    第二百九十九條 共有人共同享有共同擁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法律分析:不動產證和名稱是共同財產,不動產或動產可以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組織或個人共同擁有。 共同所有權包括共同所有權和共同所有權。

    終止法律書籍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條 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組織或者個人共同所有。 共同所有權包括共同所有權和共同所有權。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地契上新增的名稱通常被認為是共同財產。 房屋是不動產,需要登記以證明所有權,而產權契約是房屋所有權的證明。 國家實行統一的不動產登記制度。

    統一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登記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209條。

    不動產權的設定、變更、轉讓、消滅,依法登記生效; 未經登記,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予生效。

    根據法律規定,國家擁有的自然資源的所有權不得登記。

    第210條.

    不動產登記由財產所在地登記機關辦理。

    國家實行統一的不動產登記制度。 統一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登記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214條.

    不動產權利的設定、變更、轉讓或者終止,依照法律規定登記的,自不動產登記簿記案之日起生效。

相關回答
6個回答2024-05-27

你不用想那麼多,不需要公證,加乙個共有人什麼的,不管什麼時候做房證,合同上寫著誰的名字,這房子就是你們的共同財產,首先你們兩個人有共同的首付,其次,以後你們要一起還貸款, 這是乙個明顯的公共屬性。但是,應注意保留共同付款的婚前部分的證據。 >>>More

7個回答2024-05-27

婚前買的不是共同財產,婚後買的算是共同財產。

9個回答2024-05-27

在地契中新增共有人沒有限制,但所需的資訊因情況而異。 具體三種情況分析如下: >>>More

10個回答2024-05-27

首付必須屬於甲,房屋是甲的個人財產,婚後共同償還抵押貸款的部分和婚姻期間房屋增值的部分為夫妻共同財產。

13個回答2024-05-27

這個問題更複雜。

首先,有必要澄清兩個概念:一是LZ提到的“父親的父親買了房子”是否已經支付了房屋的全部金額,如果是,抵押餘額由誰來支付; 其次,法律承認的夫妻關係是以結婚登記日期為依據的,平日裡我們平時談論的訂婚和婚禮儀式不能成為法律依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