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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地產行政法規以法令的形式頒布,主要有《城鎮房地產開發管理條例》、《國有土地房屋徵用補償條例》、《國有土地房屋徵用補償條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交暫行條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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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是指委託業主,根據物業管理委託合同,對物業建築及其裝置、市政公共設施、綠化、環衛、交通、公安及環境外觀等管理專案進行維護、維修和整治,並為業主和使用者提供全面的有償服務。 什麼是物業管理?
物業管理是指委託業主,根據物業管理委託合同,對物業建築及其裝置、市政公共設施、綠化、環衛、交通、公安及環境外觀等管理專案進行維護、維修和整治,並為業主和使用者提供全面的有償服務。
物業管理是指對所有建築物的共用部分和建築分部內的共用建築物、場所和設施進行聯合管理,或者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員對業主共同擁有的建築物、設施、裝置、場所和場地進行管理的活動。 《物權法》規定,業主可以自行管理財產,也可以委託物業服務公司或者其他管理人進行管理。 物業管理有狹義和廣義之分。
狹義的物業管理是指業主根據委託合同委託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的房屋建築裝置、市政公共設施、綠化、環衛、交通、生活秩序、環境外觀等管理專案的維護維修活動。 廣義的物業管理應包括業主共同管理的過程,以及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的管理過程。
物業管理內容
根據服務的性質和提供方式,基本內容可分為常規公共服務、定向專項服務和委託專項服務三大類。
公共服務是指物業管理中的公共管理和服務工作,是物業管理企業向全體居民提供的基本管理和服務。 主要有以下8項:
1)建築物主體的管理和住宅裝修的日常監督;
(二)住房裝置設施管理;
3)環境衛生管理;
4)綠化管理;
(五)配合公安、消防部門維護居民區公共秩序;
6)車輛訂單管理;
7)公共機構服務;
8)財產檔案管理。
定向專項服務是指物業管理企業為滿足廣大居民和職工的某種需求而提供的各種服務。
日常生活類;
商業服務;
文化、教育、衛生、體育;
金融服務;
經紀**中介服務;
社會福利;
受託專項服務,物業管理企業在實施物業管理時,第一類是基礎性工作,是必須做好的。 同時,根據自己的能力和居住者的要求,首先確定。
二是針對第三類具體服務專案和內容,採取靈活多樣的運作機制和服務方式,以人為核心做好物業管理與服務工作,不斷拓展廣度和深度。
特殊服務實際上是對特殊服務的補充和改進。
親愛的,感謝您的耐心等待,《物業管理條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制定的行政法規。 2003年6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第379號令,根據2007年8月26日《關於修改物業管理條例的決定》首次發布,根據2016年2月6日《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二次發布,根據2018年3月19日《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三次發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物業管理活動,為了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工作環境,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擇物業服務企業,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對房屋及配套設施裝置及相關場所進行維修、保養、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環境衛生及相關秩序的活動。 >>>More
法律分析:為了規範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根據《關於修改的決定》,對《物業管理條例》進行修訂。 它於2007年8月26日頒布,並於2007年10月1日施行。 >>>More
非常同情老闆的困境。
所有法律法規都沒有明確規定何時支付物業管理費。 主要原因是這個日期很難確定,而且不同社群和不同地區存在一定的差異。 我個人的看法是,開始支付物業管理費的標誌是從我開始享受物業管理服務的那一天開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