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九年後,公司不再續簽勞動合同。 沒有正當理由,不得續訂。 我該怎麼辦?

發布 社會 2024-03-24
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分析:1、如果單位不續期,需要賠償。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要求續簽無期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並支付勞動者工作滿一年的兩個月工資。

    其次,如果員工不續約,則取決於具體情況。

    1、用人單位維持或改善原有工作條件,勞動者仍未續約的,不予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的工作條件,員工不續簽合同,單位也將作出經濟補償。

    從法律規定來看,除勞動合同期滿後,公司要求與勞動者按原有條件或更好的條件續約,但勞動者不續約的,公司不得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遣散費的數額應根據在雇主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率支付給工人。 6、勞動者銷售超過乙個月但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足六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受僱之日起成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企業不續簽勞動合同的,職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1、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辦?

    自用工之日起,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乙個月的,勞動者可以提出勞動仲裁請求,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勞動者受僱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雇主應建立雇員名冊,以備日後參考。

    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2、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解除嗎?

    勞動者未簽訂勞動合同而終止勞動關係的,可以向用人單位請求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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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個回答2024-03-24

1、按照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2、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3.如果工人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區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雇員平均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雇員平均月工資的三倍支付經濟補償標準, 支付經濟補償的最長年限不得超過12年。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