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雙倍工資嗎?

發布 社會 2024-03-23
1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仍需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文的初衷是鼓勵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及時簽訂勞動合同,對不籤或者不及時簽訂勞動合同的人進行處罰。 追溯簽字並不能抹去乙個月內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事實。

    不能免除事先未簽訂合同的責任。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月薪二倍,並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未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前款規定的月薪二倍的起始日期為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屆滿後的第二天,期限為補充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天。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法律分析:如果雙方自願簽訂合同,在尚未簽訂的期限內,無需支付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沒必要,勞動合同已經簽好了,已經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了,而且企業也很正規,不需要賠償。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當然,雙倍工資是需要支付的,因為這種雙倍工資是在合同簽訂前的時間補償的。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簽訂勞動合同後,就不用交雙倍工資了,因為已經有了勞動合同,所以工資還是正常的。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這個問題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因為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規章制度。 因此,有些企業在簽訂勞動合同後,不需要支付雙倍工資。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法律簡析:1這要視情況而定。

    2.如果雙方在合同期限內自願重新簽署未簽署的合同,則無需支付雙倍工資。

    3.如果重新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開始時間在勞動後乙個月內,或者在前乙份勞動合同期滿後乙個月內,用人單位不必支付未簽署的書面勞動合同工資的兩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無限期勞動合同應當訂立之日起月工資的兩倍。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月薪二倍的工資; 這樣它就可以要求它。

    重新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雙倍工資嗎?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月薪二倍,並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者未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未在法定期限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支付雙倍工資,即“雙倍工資”和“簽訂補充合同”不是兩個問題,而是用人單位應共同承擔的責任。

    換句話說,更換僱傭合同並不是加工廠不付給你雙倍工資的藉口。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勞動關係並規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應履行勞動合同項下的義務。

    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並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正文上簽字或者蓋章。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有乙份勞動合同副本。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的規定,無限期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限期解除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簽或者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還應當訂立無限期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

    (二)用人單位首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已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到10年;

    (三)連續訂立兩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情形的續簽勞動合同的。

    在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法律上會存在很多差異,但匯啟坦是乙個具體的細節操作,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合理處理,否則對其權益的保護將失去積極意義,但需要了解的是,相關企業是否對程式有一定的限制,以儘量減少這種情況的發生不必要的錯誤。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後,仍需支付重新簽訂前事實勞動關係期間的雙倍工資。 但是,如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同意簽訂勞動合同,並且勞動合同涵蓋事實僱傭關係的期間,則不需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1、入職不簽合同怎麼辦?

    自勞動關係成立之日起乙個月至一年內,公司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從第二個月起每月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兩倍。 如果滿年後仍未簽訂,則視為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因此,如果發生這種情況,雇員可以向雇主索取雙倍的工資。

    具體而言,可以通過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申請勞動仲裁、民事訴訟等方式主張這一權利。 工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組提出投訴,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 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處理:

    1、提出要求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請求; 2、用人單位不簽訂合同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此外,公司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 如果你現在想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

    2. 辭職扣除錢是否合理?

    根據《關於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補充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協商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向勞動者連續工作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不滿半年的應當支付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3、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合法嗎?

    其次,公司與勞動者簽訂補充勞動合同,合同約定勞動合同期限自雙方勞動關係成立之日起計算。 雖然公司自雙方勞動關係成立之日起乙個月內未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在補充合同中,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期限應從雙方勞動關係成立之日起計算, 該行為應視為雙方協議簽訂的勞動合同,其權利義務也適用於勞動合同簽訂前的勞動關係期限。而且,追溯性承認使得當事人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勞動關係的存在也受勞動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的約束。

    因此,公司將不承擔向員工支付雙倍工資差額的責任。 因此,在簽訂枯燥的勞動合同時,最好與用人單位協商。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1、勞動者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後,用人單位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2、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重新簽訂後仍應支付勞動者月薪的兩倍。

    勞動者一年以上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除支付11個月的雙倍工資外,還應視為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無期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支付未履行義務的勞動者月薪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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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回答2024-03-23

1、按照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這裡所指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終止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按應付工資計算。 >>>More

11個回答2024-03-23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北京市勞動合同條例》): >>>More

4個回答2024-03-23

勞動合同簽訂數年,法律沒有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相互協商。 用人單位可以選擇每年與勞動者簽訂一次勞動合同。 >>>More

5個回答2024-03-23

是的,可以隨時離開,無需提前通知雇主。

9個回答2024-03-23

這種情況需要在不同的情況下處理。 首先,如果該人的危重疾病是職業病,那麼可以適用《工傷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 將其視為工傷。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