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申請勞動爭議的法律援助嗎?

發布 社會 2024-06-28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您好: 1,您可以在 02/1/08 至 12/31/08 期間申請雙倍工資。

    2. 自09年1月1日起,您與學校視為已簽訂無限期合同。

    3、現在學校“找個理由就開除你”,如果這個理由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要求,單位應支付遣散費,進校直至你離開公司為止,3個月的工資,即辭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4. 如果該理由符合第三十九條的要求,則不能要求支付遣散費。

    5.如果學校不遵守上述法律規定,將構成非法解雇,您可以要求相當於兩倍遣散費的賠償金。

    6.可以主張學校應該彌補迄今為止一直在發揮作用的社會保障。

    可以先向主管教育部門報告,如果不行,估計會被仲裁。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勞動法問題,可以登入“Labo.com”。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全職輔導員一般都有工作人員嗎? 不知道這所學校是怎麼回事?

    你有僱傭合同嗎? 具體情況如何? 你太模糊了,以至於你無法判斷合同的性質和內容。

    從事實來看,你已經結下了勞動關係,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學校肯定不能隨便開除你,根據你的陳述,至少要賠償三個月的工資。

    現在是乙個法治社會,當然有乙個解釋。 你可以去省教委。

    你可以找到**,現在這是維權的關鍵。

    法律援助主要是針對經濟困難的人、根據你的條件似乎是不可能的......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法律分析:對於勞動爭議案件,勞動者遇到當地法律援助機構規定的經濟困難,且沒有**人,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申請法律援助時,應到法律援助機構填寫申請表,並提供:

    1)身份證準備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還應提交**權利證明;(2)經濟困難證明; (三)與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 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將提供相應的法律援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 公民因經濟困難需要**且無**人的下列事項,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二)申請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要求支付喪撫卹金或者救濟金的; (四)請求贍養費、子女撫養費、贍養費; (五)要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維護因正義和勇氣行為而產生的公民權益。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 公民可以就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諮詢。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法律分析:對於勞動爭議中的法律援助,可以提交相關勞動爭議案件中的相關證據到當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請,如果條件符合,法律援助中心一般會在5天內做出是否給予法律援助的決定,如果需要補充資訊,工作人員會通知接受者。

    同時進行法律辯護的依據:《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公民因經濟困難無專人,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申請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要求支付喪撫卹金或者救濟金的;

    (四)請求贍養費、子女撫養費、贍養費;

    (五)要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維護因正義和勇氣行為而產生的公民權益。

相關回答
7個回答2024-06-28

每個地區都有自己的司法辦公室,請前往您所在的司法辦公室。

3個回答2024-06-28

條件如下:

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是當事方因經濟困難而未聘請訴訟律師時必須滿足的條件。 因此,經濟狀況是申請法律援助時判斷的重要因素,法律援助是指由**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情況的人提供免費法律服務的法律保障制度。 因此,當事人在申請法律援助時,還應提供相關的財產狀況證明。 >>>More

5個回答2024-06-28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規定了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公民因經濟困難,需要**且無專人委託的下列事項,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More

12個回答2024-06-28

哥,社會法制都是這樣,不還手罵罵不還,無異於白罵,也不會大驚小怪,不大驚小怪誰來追究責任,警察說得好,他到底怎麼了 他比誰都橫橫, 我不認為有幾個人不反擊,或者你不反擊,就是懦夫,沒關係,男人反擊,你就是不做,找別的沒關係,這是一種性格,但以後最好不要衝動,記住,受苦那麼多的是你自己, 如果你贏了這場戰鬥,你將被追究責任,包括刑事責任,然後是你的問題。 >>>More

7個回答2024-06-28

你和他們簽訂的勞動合同上的職位是“經營者”,但後來你換了工作,服務了15個月(這需要你提供證據和證人證詞來證明),雙方都對15個月的工作沒有異議,這意味著你已經改變了職位,雙方同意改變了合同的內容——現在他們要求你換另乙份工作, 這還是需要重新協商的,否則不按照合同履行,構成違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