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該怎麼辦?? 尋求有關勞動法的幫助

發布 社會 2024-06-28
2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您好: 1、實習合同應提前到期,不能繼續申請,或轉為試用期。 這取決於您的協議,如果您沒有協議,您應該取消它。

    您可以要求您的雇主簽署僱傭合同並在合同中規定試用期。 這對管理局沒有不利影響,也應予以考慮。

    2.剛畢業,第乙份工作。 要把握公司對你的態度,如果他們非常在乎你,需要你這個人才,他們會考慮你的想法,你也有資本可以談。 如果沒有,但你更在乎這份工作,耐心也是一種方式。

    畢竟是第乙份工作,這樣才能在事業上有乙個好的開端,似乎比把法律講清楚更重要,畢竟你是新人,資歷還小,先學會忍耐,當然,這應該在你能承受的範圍內。

    3.祝你好運。

    補充:建議及時維權。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既然我們已經簽了合同,我覺得還是按照合同說的去做比較好。 你應該等合同到期,看看公司對你的提議有什麼樣的態度,然後再決定是否採取法律措施來保護你的合法權益!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建議您向公司傳送書面信函,要求簽訂勞動合同。 如果沒有,您有權要求雙倍工資。 因為你不再是學生,而是勞資關係。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你可以向老闆要,也可以向承包商要,但既然老闆不願意給,承包商已經跑路了,你最好直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目前法律禁止合同工頭,個人合同工頭不能組織員工派遣,必須是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單位或依法取得勞務派遣許可證的單位才能派遣農民工。 《農民工工資保障發放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使用個人派遣的農民工、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單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勞務派遣許可證的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移徙工人的工資,並可以依法追償。 “所以你去找老闆要它。

    如果老闆不給你,你可以去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一般**機構會幫你處理。 如果沒有,您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如你有經濟困難,你亦可向律政司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直接問老闆,因為他直接讓你為他工作,相當於他直接雇用你做事,所以他要付給你工資。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你們之間應該有勞動關係,一般招聘你的人都會要工資。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我國勞動合同法沒有這個規定! 房東必須是“海歸”!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供特殊培訓費用,為其提供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簽訂約定服務期限的協議。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限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 用人單位要求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另有規定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本來應該是提前30天,但只有5天其實是違反勞動合同,乙個月的工資可以按照約定扣除。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是你自己的問題嗎?

    首先,立即使用勞動合同法! 勞動法已被廢除。

    第二,就算你看了勞動合同法,也沒用! 一般情況下,你向公司解釋一下! 無! 公司不應該從你那裡扣除乙個月的工資! 最多沒有提前通知(請注意,您不需要在當月上班)。

    三! 如果公司更認真。 (我相信沒有一家公司可以完美,除了國企)他們一定有問題! 你可以找到一些! 把它放在桌子上說

    以下是發給您的勞動合同,供您自己檢視。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醫療期]勞動部《企業職工病非工傷醫療期限條例》(1994年)第479號第3條規定,企業職工因病或者非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根據其實際工作年限和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以上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不足10年的,在單位工作不滿5年的,3個月,5年以上的,6個月。

    (二)實際工作經驗在10年以上的,在單位工作不滿5年者為6個月,在單位工作5年以上不超過10年的為9個月;12個月,10至15年; 18個月,15至20年; 24個月,超過20年。

    勞動部《關於實施〈企業職工病非工傷醫療期限條例〉(1995)236號〉第236條規定,關於特殊疾病的就醫期限,根據目前實際情況,若部分職工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 精神疾病、癱瘓等)24個月內不能治癒的,經企業和勞動主管部門批准,可以適當延長就醫期限。

    病假工資]勞動部《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勞動部發〔1995〕309號第59條規定,企業在患病或者非工傷期間,應當在規定的醫療期間按照有關規定繳納病假工資或者病假救濟費, 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勞動部(1994)481號《勞動合同違約和解除經濟補償辦法》第六條規定,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受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解除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應當按其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給予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並給予不少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貼。大病、絕症的,還應當增加醫療補貼,大病金額的增加不低於醫療補貼費的50%,末期病費的增加額不低於醫療補貼費的100%。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1、老闆有義務及時支付工資,為農民工購買社保。

    2、但是,如果農民工在勞動關係結束後生病,老闆沒有義務將農民工的疾病作為工傷處理,也不能在法定醫療期間享有某些權利,因為勞動關係不再存在。

    3. 農民工可以要求的是:

    1)要求老闆在支付工資和醫療費用後支付餘額;

    2)要求賠償所欠工資的25%。

    3)要求老闆在社會保險應付醫療保險費用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4)如果您在工作期間沒有簽訂合同,您可以要求從您工作乙個月的時間起雙倍的月薪。

    5)老闆疏忽通知農民工家屬,致使農民工無錢死亡的,老闆應承擔一定數額的過錯賠償責任。

    如果上述要求需要社保補償和工資支付,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老闆不通知家屬的,可以起訴法院和解。

  12.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老闆必須支付個人工資,但老闆不對工人的死亡負責。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當然有責任。

    找勞動監察局或法院起訴!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勞動關係,至少賠償50萬死亡。 結束。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收到您的求助請求,答覆如下:

    1.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未取得營業執照或者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的人員,依照本條例規定開展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 並應當及時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取締。因此,如果單位沒有登記,勞動監察局也應予以處理。

    2、勞動爭議舉證責任倒置,只要員工能證明自己在單位工作過,幾個月的考勤報告沒問題,憑證也可以用。

    3、勞動部門不予受理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根據你的陳述,你的情況不屬於勞動法調整的範圍,所以你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100 分尋求幫助。 請告訴我,如果我可以報銷,我需要做什麼? 問題附錄:謝謝 3、“如果我能得到賠償,我需要做什麼? 勞動仲裁(免費),不滿。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1.您可以終止您的僱傭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您與公司簽訂的合同中“您必須提前2個月辭職”的約定是違法的,是無效的。 您只需要根據第37條終止勞動合同,即在試用期內提前3天書面或口頭通知。 如果試用期已過,可以在乙個月的書面通知下終止僱傭合同。

    2.您不必支付違約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另有規定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貴公司約定的3000元違約金不屬於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的情形,因此約定的違約金違法,不具有法律效力。 您不必支付違約金。

    如果用人單位不讓你辭職,扣減你的工資,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謝謝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他是否在合同中寫明被解雇員工的工資將得到多少倍的補償? 雙向選擇:你可以選擇不簽訂合同,也可以選擇這家公司。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勞動者在合同期內辭職的,“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違約金; 如果您還在試用期,只需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即可。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他的合同顯然是非法的,他沒有被要求申請勞動仲裁。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除勞動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和競業限制條款外,無需支付違約金。 否則,員工自願辭職屬於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無權獲得經濟補償; 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也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勞動法規定,在勞動關係成立後乙個月內,公司應與您簽訂勞動合同,並為您申請保險。 如果您尚未簽訂勞動合同,您可以以此為由立即終止勞動關係。

    《勞動法》的依據是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二倍的工資。

    雇主無權扣除你的工資,以及你工作的日期和你的工資結算的那一天。 公司無權扣留您的工資,您可以向勞動監察局提出投訴,也可以提起仲裁。

    你可以去仲裁,具體的裁決結果取決於手頭的證據,你應該能夠得到它。

    在證據方面,公司承擔舉證責任,包括工資支付憑證、考勤記錄、證人證言等,其中公司承擔舉證責任。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1、勞動合同期滿未續簽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無權以此為由扣除勞動者工資;

    2、可向用人單位主張11個月雙薪補償金,直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3、申請勞動仲裁,必須證明公司與你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需要勞動者的書面證明、工資單、考勤記錄等作為支付證據,申請仲裁時可以要求雇主提供工資單和考勤記錄, 工人必須準備好證明這一點。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1、勞動合同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依法使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違反勞動法規定,但因此是自己捏造虛假資訊造成的,雙方均需承擔責任。

    2、依法規定,勞動合同成立後,用人單位應當為職工辦理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不辦理的,可以由勞動行政監督部門責令補發。

    3、勞動合同在工廠手中,但一旦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工廠必須出示勞動合同,否則將被視為未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基本無需擔心這個問題。

    4、關於工作時間,勞動法有明確規定,每天8小時,超過工作時間,節假日較高的,按正常工作工資的1.5倍支付加班費。 這方面的法律非常明確,相關規定可以在網上搜尋。

    5、在這種情況下,申請仲裁沒有問題,建議先諮詢律師,再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但在這種情況下,您可能會面臨失業的風險,因此建議謹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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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拿著勞動合同到當地管轄區的勞動仲裁申請仲裁,最好讓公司書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沒有,防止公司說不想解雇你,是你不來, 你沒有證據證明會很麻煩,而且,你可以向單位提出一年乙個月的要求,並要求單位非法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這是經濟賠償的兩倍,但兩者只能要求相同,建議你要求賠償, 至於30%的獎金,你可以要求,雖然你還沒有滿三年,但這不是你的錯,是單位終止造成的,讓仲裁庭裁決。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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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同樣適用於全國各地的勞動法。

物流這個工作就是這樣,雖然賬本很不錯,但實際上卻很辛苦,尤其是基層人員,要清貨、發貨,而且每個人都要負責自己發貨、收貨,責任大,工作繁瑣,只有主管不需要去一線盤點。 >>>More

13個回答2024-06-28

1、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的,首先是按照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即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二是用人單位依照第三十八條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無需提前三十日給予,也無需批准,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遣散費; 第三,勞動者無依無根據地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僅不支付遣散費,而且按照第九十條的規定承擔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賠償責任。 2、因此,建議您寫乙份《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主要內容有:一是因為用人單位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二是不申請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社會保險; 未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權益得到保護; 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三個月工資,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半個月工資; 押金將全額退還。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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