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勞動法的理解還不清楚,那麼我們來看看對勞動法的理解

發布 社會 2024-06-28
2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您好:您的用人單位直接違反了《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

    勞動部頒布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勞動限額或者規定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超法定工作時間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小時工資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但不能安排補休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假日工作,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中勞動者日工資標準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向勞動者支付工資。計件工資的雇員在完成計件工資配額任務後,被雇主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上述原則,按不低於該雇員計件工資單價的工資支付。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施工時綜合計算制度的,綜合計算超過法定標準工時的部分,視為延長工時,延長工時的工資按本規定支付給職工。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雇員不受上述規定的約束。

    附錄:您的陳述過於簡單,建議諮詢當地律師。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在沒有補償假的情況下加班和不支付加班費是違法的。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不知名房東的合同中的處罰是什麼? 合同是什麼?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限的,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視為違反約定的勞動期限; 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明確告訴公司這樣做是非法的。

    《勞動法和合同法》第31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員工加班。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此外,《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有生產經營需要的,經工會和職工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每天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但必須保證工人的健康。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勞動時間超過法定三個標準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高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和報酬。 1、安排員工在正常工作日加班的,應支付不低於員工自身工資150%的工資報酬; 2、如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補休,應支付勞動者正常日工資的200%; 3、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上班的,給予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該公司的做法明顯違反了這三項規定。 因此,您有權不進行此輪班工作。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我不想替你照搬那些理論的規定和規律,其實也沒用,我覺得五田說的挺有道理的,你要這份工作只能忍著,如果你不怕失去這份工作,還不如找個藉口申請勞動仲裁, 雖然中國的司法很腐敗,但總有要賠償的,完全不違法的企業很少,不管是個人還是企業在中國完全不違法,根本就不可能生存。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如果你還想做這份工作,你可以忍著,除非魚死了,網破了,否則你會去仲裁或者法院起訴你,但國內的情況一般需要先對內,比如內部公會或者仲裁先。

    如果是國企,可以忍,但其實這種事情還是很不錯的。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強制加班是國家法律絕對不允許的,如果不想加班也沒關係,而且領導說的理由,不能加班,這些建議都是在協商的基礎上完成的,另外,在加班費問題上,國家勞動合同法也有明確規定: 延長加班費(工作日內)按日工資的倍數支付,週末加班費按日工資的兩倍支付。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從法律上講,加班需要單位和員工協商,不是單位單方面強迫決定,但實際上一般是單位單方面強迫員工加班,如果你問員工有沒有權利說不加班,我可以回答你,員工不能補充, 公司不能勉強,但你也要考慮不加班的後果。

    法律規定,每天工作小時數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因生產經營需要,用人單位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每天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但必須保證工人的健康。

    換句話說,雇主必須與你協商,如果雇員不願意,雇主強迫你加班,這是違法的。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根據勞動法的及時性,它不在賠償範圍內。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是的,包括 2008 年之前的工作年限。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沒有雙重補償,但有補償。

  12.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公司應該有解除你的勞動合同的法律依據,如果你的公司沒有這樣的規定,你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要求勞動仲裁撤銷公司的決定,另一種是同意終止,但要求公司向您支付非法終止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如果公司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終止你的勞動合同,你將被違紀解職,公司不能像你一樣支付經濟補償。

    如果培訓費有約定,如果公司非法解除你的勞動合同,你不能支付,如果公司因嚴重違紀而終止勞動合同,你應該支付,但你約定的金額不符合法律規定。 關於旅遊費和工作服的規定不符合法律。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那麼,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按照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年限,按照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這樣,如果你工作了三年,雇主應該支付你三個月的工資,但如果你因為法定原因被雇主造成的損失而被解雇,則沒有這樣的補償。

    另外,你提到的培訓費、差旅費、工作服費等費用,要看這部分費用的數額和用途,如果是基礎培訓,單位不合理,單位無權索要差旅費、服裝費用。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 如果公司未支付培訓費,則無需員工支付違約金。 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穆守義律師。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你好! 您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規定,結合您的勞動關係、工資福利等情況申請勞動仲裁,以尋求公平、公證的勞動爭議解決方案。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1——不足半個月按半個月計算,不足半個月按乙個月計算。

    2、合同期滿拒不續的,視為勞動合同關係終止。 如果再就業是臨時僱傭關係,則終止僱傭合同不予補償。

    3——補償按實際年數計算,無額外補償。

    4、-依照勞動合同辦理,無約定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辦理。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你可以看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首先,固定證據。 收集並儲存您與網咖的僱傭關係證據,例如工資單、考勤表、就業證明,當然還有僱傭合同。

    其次,你可以去勞動局投訴他沒有給你加班工資和拖欠工資,如果你有時間,你也可以要求公司給你支付保險費、經濟補償金、沒有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等。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你好。 1、您必須了解網咖的經營性質,是正規公司還是獨資企業,網咖所在地區是否會將您納入強制社會保險範圍(即老闆是否為您繳納社會保險),這與你們之間是否存在僱傭關係有關。 我下面的回答是基於你們之間存在僱傭關係的假設。

    2、如果是僱傭關係,可以要求加班費,但必須承擔舉證責任,比如簽到單、工單、考勤記錄等,不知道有沒有這些證據。

    3、雖然您在6月提交了辭呈,但您同意在7月15日終止勞動關係。 然而,雙方此後重新商定了他們的權利和義務。 上一次表示願意解除勞動關係是網咖,他們要求你“明天不要用”。

    作為自願解除勞動關係的一方,他們需要向您支付終止合同的補償金。

    4、未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自勞動關係成立後乙個月起,還需要支付雙倍工資。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您好: 1、公司的解釋有誤。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法》明確規定了工作時間、休息和休假。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每天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4小時”。 “因生產經營需要,用人單位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一般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延長時間不得超過每天3小時,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因此,如果公司9小時下午班不符合規定,員工可以要求執行法定工時制度,並要求相應的加班費。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有勞動合同文字乙份”。 因此,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提交勞動合同。

    3、收銀員省錢的時間和休息時間安排的培訓時間應屬於員工的實際工作時間。 首先,兩者都屬於員工履行工作職責的過程,都是為了公司的利益而從事的。 其次,兩者都是用人單位強制安排的活動,勞動者必須參與並服從公司的指導或命令。 最後,在從事上述行為的過程中,工人占用了休息時間,對自己的行為沒有自由的控制權。 可以看出,上述行為屬於勞動者的加班,用人單位應支付加班費。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在任何情況下,您和雇主都有無限期的僱傭關係。

    仲裁請求:

    1、要求單位對勞動關係的終止支付經濟補償。 遣散費請求從 06/04 起為 7 個月,並且翻了一番。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2、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從2008年2月到2008年12月,支付雙倍工資的期限為11個月。 (訴訟時效已過,但您擁有實質性權利)。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公司解雇的原因是什麼,如果您認為原因違法),請公司支付 14 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相關回答
8個回答2024-06-28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於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1994年7月5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統令第28號公布,1月1日起施行。 1995年。 >>>More

5個回答2024-06-28

《職工帶薪年假條例》第二條 政府機關、組織、企事業單位、私營非企業單位、有職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滿一年的,享受帶薪年假(以下簡稱年假)。 用人單位應確保雇員有權享受年假。 雇員在年假期間有權獲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 >>>More

20個回答2024-06-28

在我的QQ空間裡,有最新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配套的法律法規。 >>>More

3個回答2024-06-28

用人單位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但特殊情況除外(如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當然要有經濟補償或補償。符合《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規定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一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違反《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規定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一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關於遣散費計算範圍的詳細內容,詳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 >>>More

7個回答2024-06-28

不可以,但您可能會因欺詐而被解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 39 條第 5 款)。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