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拖欠工資怎麼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告?

發布 社會 2024-08-13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6

    1、如何舉報老闆拖欠員工工資的情況。

    1、老闆拖欠工資向員工匯報的方式如下:

    1)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的訴訟時效為兩年;

    2)以未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為由,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解除勞動關係,支付工資和經濟賠償;

    3)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2. 拖欠工資的訴訟程式是怎樣的?

    拖欠工資的訴訟程式如下:

    1、撰寫起訴書,說明起訴書及當事人情況後再申請;

    2、原告提出申請後,需要審查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立案;

    3. 在立案之前不會開始審判。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5

    如果拖欠工資,就得去找勞動仲裁委員會! 有乙個工作事實通常是一場勝利。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4

    1、向勞動局申報拖欠工資的流程: 1、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一般是勞動管理檢查組。 2、您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3、如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在收到仲裁函後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情況下,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工人的工資和報酬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工資和報酬25%的額外經濟補償。

    《勞動爭議仲裁法》第5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力、達成和解協議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勞動局投訴程式的步驟:準備證明材料、談判和調解、投訴和報告仲裁; 材料:個人身份證明檔案、勞動關係證明檔案。

    1.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收集下列證據證明事實勞動關係:(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單)和各項社會保險費繳納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的“工作許可證”、“服務證明”等能證明其身份的檔案。(3)工人填寫的《登船慢航表》和《登記表》等招聘記錄。 (四)其他職工的考勤記錄或者證言。

    2.在拖欠工資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先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通的,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解決: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機構投訴並報告; 3.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應注意,必須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並通過訴訟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勞動者無故被扣減、拖欠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四)勞動合同解除後,未按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5.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1、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應先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的,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解決:(1)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機構投訴並報告;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應當注意,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必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三)通過訴訟、訴訟解決。 這分為三種情況:

    第一,對於勞動爭議案件,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當事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是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勞動仲裁裁決的,勞動者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屬於拖欠勞動類別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工傷賠償金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處理。2)《勞動保障監督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完成;情況複雜的,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6.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1、老闆欠縣勞動局的工資,能不能向市勞動局報?

    如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俗稱勞動局)對勞動監察處理不滿意,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或投訴,但不能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繼續投訴。 由於勞動案件是按地域管理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只處理實際屬於企業的勞動爭議。 如果勞動監察不能處理,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投訴是免費的,需要您親自到場並攜帶您的身份證件。 如果有與本公司有僱傭關係的證據,可以隨身攜帶,如工作證、工作許可證、勞動合同等,如果沒有證據,也可以投訴。 一般來說,投訴會在 60 天內結案,但如果速度快,可能需要幾天時間。

    其餘的,如果你不明白,你可以閱讀《勞動監察條例》。 只有為之奮鬥,才有希望。

    2、公司可以起訴勞動局拖欠員工工資嗎?

    公司不能起訴勞動局拖欠工資,但可以向勞動局尋求幫助,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

    1、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協商無法解決的,可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2、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在確定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係時,可以參考下列檔案: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單)及各項社會保險費繳納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的“工作許可證”、“服務證明”等能證明其身份的檔案。

    3)職工填寫的《登記表》、《登記表》等招聘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工人的證詞等 因此,勞動者或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可以從上述方面證明或確認。 在司法實踐中,也可以利用公司的業務交易檔案、錄音證據等來證明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法》第80條規定,規章制度是非法的。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直接關係到勞動者的切身利益,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改正並給予警告;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去勞動局,勞動局不會做任何事情。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應先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的,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解決:(1)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機構投訴並報告;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應當注意,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必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三)訴訟解決。 注意收集相關證據進行證明。

  7.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扣工資涉嫌違法,應該先去勞動局投訴,如果勞動局認為有爭議,應該去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庭審是指當事人在勞動爭議仲裁和裁決過程中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在中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要程式。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提起勞動仲裁的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除非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成為締約國,否則仲裁申請超過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1、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糾紛的,勞動者申請仲裁的,不受仲裁時效期限的限制; 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在許多勞動爭議中,勞動關係的終止時間對案件能否進入實體審理起著重要作用。 因此,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應對勞動爭議時,都必須做好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據或盤問等方面的相應準備。 2、原則上,勞動仲裁委員會不應主動審查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問題。

    這是因為仲裁的訴訟時效受訴訟時效的約束,是乙個被忽視的程式問題。 如果對方當事人在法庭上沒有提及時效期限,勞動仲裁委員會不應主動審查該問題。 但遺憾的是,勞動仲裁委員會在仲裁實踐中主動審查仲裁時效的情況並不少見,這種現象的存在不能完全歸咎於部分勞動仲裁委員會司法標準的不準確,更不能完全歸咎於《勞動爭議仲裁法》本身條款的不合理布局。

    勞動爭議仲裁的訴訟時效問題在《勞動爭議仲裁法》“第二節適用和接受”一章中直接規定,仲裁委員會很容易將時效期限作為是否受理勞動爭議仲裁的條件。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勞動者在對襪子汽車的虛構資金發生爭議時,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限為一年。 仲裁時效從雇員知道或應該知道其權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的,不受上述仲裁時效期限的約束; 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仲裁申請。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爭議金額在12個月內不超過當地每月最低工資標準的,仲裁裁決僅對企業具有最終效力,勞動者仍可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對勞務報酬追討有爭議的數額超過當地每月最低工資數額的,持續12個月的,仲裁裁決對職工或企業不具有終局裁決,任何一方均可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何為拖欠工資的員工申請付款令。

    企業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職工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當地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人民法院應當在5日以內通知職工是否受理申請,受理後,經審查申請符合法律要求後,人民法院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向企業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應當裁定駁回。

    如果企業在收到支付令後15天內提出書面異議,並得到法院的支援,導致法院裁定支付令無效,則員工並非完全無能為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三條規定,職工只要有企業借條,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無需申請勞動仲裁。 企業在收到支付令後15日以上既不提出異議也不履行的,員工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

    根據以上介紹可以知道,員工在遇到拖欠工資時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仲裁仍然是訴訟的預備程式。 當然,處理拖欠工資糾紛也不需要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在這種情況下,也可以通過談判、調解等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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