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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屬於法律行為,沒有法律規定合同的簽訂期限。
法律分析
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勞動合同必須簽訂多長時間,因此勞動合同可以簽訂多長時間,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後,可以簽訂一年。 勞動者在簽訂合同時,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確定是否為合法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名稱、單位位址,以及可以通過查閱網上工商登記資訊獲得的資訊,同時, 要求在合同中明確寫明這些內容。工人需要在合同中找出他們在做什麼以及他們在做什麼。
勞動報酬應明確界定,避免口頭約定。 比如標準工資是多少,有沒有獎金,發放的獎金是什麼標準,這些資料一定要體現在合同上,不要相信老闆的口頭承諾。 法律規定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僅約定試用期的合同無效,試用期結束後要求員工離職是欺詐行為;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不得無故解除勞動關係; 除非工人不符合招聘要求,否則他或她可以離開。
因此,公司簽訂一年勞動合同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解除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商定,並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正文上簽字或者蓋章。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有乙份勞動合同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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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僅簽訂一年勞動合同,並不違反《勞動法》。 前提是試用期不超過乙個月,並且沒有以前的合同,並且在合同的情況下,期限不超過一年。
勞動合同的簽訂沒有固定期限,常見的勞動合同期限包括一年、三年、五年、十年和長期。 不同的雇主有不同的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對於工作狀態不穩定的新員工,通常採用一年。
簽訂一年勞動合同並不違法一年勞動合同,這在一些中小企業中很常見。 員工試用期滿後,成為正式員工,員工入職時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這是正常的操作流程。
一年期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試用期應包含在一年合同中。 如果雇主違反這一原則,則屬於對雇主的侵犯,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提出投訴。
每年簽訂一次勞動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對企業和個人都非常有利。 員工流失率高,簽訂長期合同沒有意義,現在員工不會受到勞動合同的約束,而是在自己不喜歡的公司,直到合同到期。
簽訂勞動合同的說明我們和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時,一定要認真研究合同條款,不要求領導簽字,直接簽字。 一些企業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明確了自己的責任,給員工附加了許多不合理的條款。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仔細考慮,以後盲目簽字維權將變得非常困難。
在簽訂合同時,如果你不了解合同條款,你可以向領導徵求意見,如果你覺得合同不公平,你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見。
對於一年的勞動合同,如果合同簽訂了三次,下次簽訂合同時,應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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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 如果勞動合同只簽一年,簽訂勞動合同可以雙方協商,但很多情況下其實是公司自己的決定,但一般來說,勞動合同的期限可以是三個月、半年、一年、三年或其他時間。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必須依法以書面形式訂立。 主題是合法的,內容是合法的,形式是合法的,程式是合法的。 只有合法的勞動合同才能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
在任何方面都是非法的僱傭合同是無效的,不受法律的承認和保護。 在合法性的前提下,勞動合同的訂立必須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結果,雙方當事人的“約定”的表述不能是單方面意向表述的結果。 在簽訂勞動合同的過程中,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並非因性質不同而處於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均不得脅迫或脅迫另一方,嚴禁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施加限制或脅迫令。 只有真正實現地位平等,才能使勞動合同的簽訂公平。 勞動合同明確了雙方在勞動關係中的地位和作用,勞動合同是雙向有償合同,勞動者承擔並完成用人單位分配的勞動任務,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一定的報酬,並負責勞動者的保險金額。
勞動合同是保護勞動者最基本的條款之一,它是一種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紙質形式,所以很多時候因為勞動合同中有很多糾紛,但因為有很多糾紛因為勞動合同沒有簽訂,因為沒有勞動合同,這樣的工人是沒有保障的, 而在發生一些意外情況時,不負責任的用人單位會因為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而逃避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足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無限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雇主和同一雇員只能就試用期達成一致一次。 勞動合同是為了完成某項工作任務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足三個月的,不得規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僱傭合同的期限內。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不設立試用期,該期限為勞動合同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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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 因為勞動合同可以籤一年,只要雙方同意,就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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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公司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只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協商達成協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蓋章,即屬合法有效, 勞動合同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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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只簽一年是合法的,法律沒有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縮短多長時間,所以一年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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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只簽一年也是合法的,這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而且公司要為你繳納社會保險。
當公司與您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合同時。 那麼第三次必須按照無限期勞動合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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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所描述的情況,您的問題是要澄清僅簽訂一年的僱傭合同是否合法? 這應該是合法的,也就是說,工廠可以根據他需要工人和工人的時間段來規定這個期限,即合同工需要一年和兩年,都是根據單位的需要來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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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一年籤一次合同並不違法,但要看合同的型別。 勞動合同的期限可以任意確定,只要雙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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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上講,法律上沒有強制性規定,關鍵取決於勞資雙方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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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合法的。 勞動合同的描述是基於雙方的協調,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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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應該被認為是合法的,因為僱傭合同是由公司起草的,您可以事先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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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收到一年的僱傭合同合法嗎? 合法的,如果你想繼續在這裡做。 然後繼續簽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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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為期一年的僱傭合同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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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合同簽訂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確定,可簽訂一年今天的市場勞動關係在中國經濟發展中已經佔據了絕對的主導地位,但國家在消除勞動力市場扭曲、完善侵犯勞動者權益的勞動力市場方面仍需加強監管
此外,企業現在有一些激勵員工積極工作的手段,其中有些企業可能每年簽訂一次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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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你已經在公司工作了一年以上,你仍然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無限期僱傭合同是指雇主和雇員約定無限期終止時間的僱傭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簽或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1、勞動者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 2、用人單位首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已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到10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