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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的規定。
我看了一下《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我有一整套的措施。 只需按照上面的說明操作即可。 要經過工傷鑑別、傷殘鑑定,最後按傷殘程度進行賠償。
如果要解除勞動關係,那麼看看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省級工傷保險實施辦法》,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的標準一定與此相關。
工傷認定是關鍵,只有認定工傷,才能享受工傷待遇。
殘疾程度可以診斷結論為依據,根據《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和職業病致殘等級分類》作出初步判斷,最終以勞動部門認可的鑑定機構作出的鑑定結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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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根據平均工資計算的,但在許多地方,它是根據工傷保險的繳費工資計算的。 繳納社保時,是有工資基數的,很多企業會據此繳納工傷保險,社保費用也是按照繳納社保的保險收入來繳納的。 但是,如果訴訟和解,它將根據您上一年的平均月薪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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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工傷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 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部門投訴或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換言之,工傷期間的工資將按照原工資標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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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故發生前的平均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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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傷期間工資標準,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比例支付。
2、按規定比例計算後低於最低工資的,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在工作中發生意外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工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停薪假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害嚴重或者情節特殊的,經設區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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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薪水是一樣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期間稱為停工期間,事故發生前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職工停薪期間,根據簽訂勞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簽訂勞務協議的工傷**機構出具的休假證明確定。 停工帶薪期限超過12個月的,須經市分割槽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 經市分割槽勞動能力考核委員會確認的停工期結束即為最終結論。
《工傷保險條例》中沒有規定工傷職工停工期間的“原工資”,各地規定的計算方法大致有兩種:一是指加班費以外的工資; 第二個是受傷前 12 個月的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未依法支付工傷職工停工期間工資和工資的,工傷職工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以保障其權益。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勞動者因工傷事故受傷或者患上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停薪假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害嚴重或者情節特殊的,經涼城市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評估後,應當中止原有待遇,勞動者按照本章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停薪停工期滿仍需**的,應當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傷工在停工期間需要照顧的,有償的,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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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傷停工期間的工資是以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需要停工就醫為依據,停工期間原工資福利保持不變,由用人單位支付。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勞動者因工事故受傷或者患上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工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 並由雇主按第乙個月支付。
讓我向你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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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停薪期間的工資,以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需要停工就醫為依據,停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事故受傷或者因工病需要停工就醫的,停工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 並由雇主按月支付。停薪假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