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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縣城的高層住宅樓已經踩了剎車,應該是為了安全,淡化人口密度,改善居住環境,遏制無序比較,止住房價虛高! 畢竟縣城的服務物件多是城市裡的農村人口,經濟不可能像網上城那樣發達,縣城經濟肯定有侷限性,消費上比不上網上城!
如果只是想展示自己縣城建高樓有多進步、有多繁榮,那真的沒必要當縣城畢竟,要考慮居住環境! 建高層公寓可以節省土地,降低房子成本,減少房子的銷售**! 不過,後期的物業管理成本,以及其他配套設施需要完善,估計是抑制不了房**,縣內高層建築的安全配套設施可能難以跟上!
安全措施,安全跟不上主要考慮因素!
無論是市還是縣,地方政府都有轄區內經濟發展的巨集偉藍圖,而實現這些崇高目標的正是發展規劃如果規劃布局不具有前瞻性,就會造成多重、重複的基礎設施投資,阻礙當地的正常發展。 建築規劃也是重要內容之一,建築規劃的基本要求之一,既能控制土地交付,又能避免浪費。 因此,在用地建造建築物時,一般需要標明建築平面圖,這極大地限制了其成型效果,不會由個人隨意建造。
樓層越高,成本越大,隱患越多,共識是高層供水難在發生火災時,很多消防車無法到達,停電,人員上下樓梯困難,高空投擲物體,危及生命,特別是在發生**時,高層人員無法逃生等,這些事情都關係到人身安全,國家是堅決的,是合理的。
因此,對縣內高層住宅樓進行緊急停車應該是正確和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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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縣城之所以不建高層建築,是因為縣城本身土地資源比較豐富,沒必要建這麼高的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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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如果縣城裡的房子建得很高,就會讓市場飽和,導致很多房子沒人買,如果房子建得太高,就不是特別安全,很難從高樓大廈中逃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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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其實是因為縣城正在建高層建築,這其實是一種非常危險的行為,而且對於太高的建築來說,材料的安全性非常高,很難通過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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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目前,法律法規對縣內18層高層建築建設沒有相應的禁止規定,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關於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的通知(徵求意見稿)》, 規定全縣新建住宅建築以6層為主,6層及以下比例不低於75%。該縣新建住宅建築的最大數量為18層。
如果確需建造18層以上的住宅樓,應嚴格充分論證,加強消防應急和市政配套設施建設。 目前,該計畫仍處於徵求意見階段,尚未落實。
法律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改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和建築特色管理的通知
1)超大型公共建築。各地要把市級體育場館、展覽館、博物館、大劇院等特大型公共建築作為城市建設重大工程進行管理,嚴禁建築抄襲、模仿、仿製。 中央直屬、獨立規劃城市和省會城市超大型公共建築設計方案,經批准後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備案,必要時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審查。
其他城市超大型公共建築設計方案,經批准後報省住住城建設部門備案。
2)超高層地標建築。嚴格限制各地盲目規劃建設超高層“摩天大樓”,一般不建500公尺以上新建建築,凡因特殊情況確需建設的地方,應開展防火、抗震、節能等專項示範和嚴格審查,審核合格的,還應當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報告。國家發改委供評審,未通過論證、評審或者評審的,不得建設。根據《建築防火設計規範》,嚴禁建造250公尺以上的建築物,確需建設的,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應結合消防等專項示範,會同有關部門對建築方案進行審查, 並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報告備案。
100公尺以上新建建築要充分論證,集中布局,嚴格執行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審批制度,適合城市規模和空間尺度,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中小城市要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築,縣城住宅要以多層為主。
對於目前縣18層以下的新建住宅建築,這一規定還是有一定的依據的。 買房一直是很多朋友特別關心的問題,也是很多年輕人面臨的問題。 最近,特別注意了這種方式。 >>>More
如果現成的新住宅不得超過18層,這也是《通知草案》中提出的關於加強縣內綠化攤位建設的要求,因為要進行大量的宣傳。 其實住6樓是比較合適的樓層,超過18樓,其實應該找相關專家。 <> >>>More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線城市),導致高層、超高層建築的盲目建設(不少城市能像崑山這樣被上海輻射到經濟上),而且層數過高也有弊端。 >>>More
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訊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印發《關於加強全縣綠色低碳建設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就加強全縣綠色低碳建設徵求公眾意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