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時間,工傷發生時間

發布 社會 2024-05-05
1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程式,工傷鑑定時間沒有具體期限。 大致階段是工傷情況相對穩定後可以申請鑑定,當然也可以在醫療結束後,也可以在工傷之後,但最長期限不能超過12個月(停職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勞動者因工受傷,在受傷情況相對穩定後,有影響其工作能力的殘疾的,應當對其工作能力進行鑑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發生工傷,在工傷相對穩定後,有影響其勞動能力的殘疾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應當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和工傷醫療待遇的有關材料。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接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 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勞動能力鑑定的結論; 必要時,可委託有資質的醫療機構協助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勞動能力鑑定結果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受傷後一年內。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工傷鑑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工傷情況比較穩定的,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和護理撫養等級鑑定; 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書》及員工工傷醫療的相關(病歷)資訊。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1、工傷何時認定?

    1、工傷鑑定時間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以內,用人單位需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不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家屬可以在一年內向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在事故中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協調區域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確定的事項,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照屬地原則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

    2. 工傷的認定程式有哪些?

    工傷認定程式如下:

    1、申請人編制工傷認定申請表及職工身份證等相關材料,向社保機構提交工傷認定申請;

    2、機構工作人員接受資訊並審核資訊;

    3、機構決定受理的,應當出具驗收檔案,送達申請人;

    4、經審查、調查、取證,機構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5、依法將身份證明檔案交付給受傷職工及其近親屬、用人單位。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工傷鑑定的最佳時間是工傷醫療期屆滿時,但如果醫療期尚未屆滿,但工傷員工的病情處於相對穩定的階段,也可以進行傷殘等級鑑定。 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勞動能力鑑定的結論; 必要時,可委託有資質的醫療機構協助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勞動能力鑑定結果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市級山地大隊分割槽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接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 專家組應當提出鑑定意見。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一般不超過180天。 提交申請並等待勞務部門通知後,受傷工人將前往指定地點進行工作能力評估。 考核完成後,勞動能力考核委員會應當在60日內作出考核結論。

    如遇特殊情況,可延長30天。 費用可以先由您自己支付,然後通過工傷賠償保險**支付。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 市下設區的勞動襪埋能力鑑定委員會接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 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勞動能力鑑定的結論; 必要時,可委託有資質的醫療機構協助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單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效可以延長30日。 勞動能力鑑定結果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1、工傷鑑定時間是多久?

    1、因工事故致殘的,勞動者在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延長鑑定期限30日。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

    2、公司因工傷傷殘未申請傷殘鑑定,怎麼辦?

    其實在《工傷保險條例》中,並不是強制要求公司申請傷殘認定的,所以一旦發現公司拒絕為你申請,可以自己或者你的近親屬申請,這是可以的,也是法律規定的。

    但是,這裡要注意近親,民事訴訟中所謂的近親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外孫子女。

    一旦你確保你和其他人可以去,下一步就是按照以下步驟申請殘疾評估:

    1、因工受傷的職工或其近親屬,應當攜帶相關申請材料到市分割槽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交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這裡需要提供的材料應包括《關於認定工傷的決定書》及其影印件、殘疾職工的身份證明、病歷等相關材料。

    2、勞務鑑定委員會收到申請後,將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如您所拿材料不完整,將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補全。

    3、勞動鑑定委員會審查完整材料後,組織專家進行鑑定,並作出鑑定結論。

    4、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自作出鑑定結論之日起20日內,將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及時送交工傷職工及其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工傷一般需要60天才能確定。 勞動部門應當自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個人提出申請之日起計算,15日內審查材料,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20日內交付服務,按規定時限上限為95日。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將工傷認定申請書面通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認定工作,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

    如果您對這個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資訊並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用人單位不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者可以在事故發生後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如果工傷已經確定,並且在工傷傷殘程度評估後存在殘疾等級,則員工可以領取社會保障支付的一次性殘疾補助金,這是一項有時間限制的法律判決。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因工傷,在工傷相對穩定後,有影響其勞動能力的殘疾的,應當對其勞動能力進行評估。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傷殘評估應當在工傷發生後60日內進行,必要時可以延長30日。 認定工傷後,可直接進行傷殘鑑定,提供職工工傷認定、冰雹認定、工傷醫療等相關資料。 如果用人單位要求行政復議,殘疾鑑定將暫時中止。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並將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及時送達昌納市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風帆屬於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者患職業病的,應當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員工因工受傷,應當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遇緊急情況可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因工傷住院伙食補助,以及工傷職工在協調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住宿費,由工傷保險支付,具體支付標準由協調區人員規定。

    工傷職工無權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辦理。

    工傷職工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符合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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