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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材料需提供:
雇主營業執照影印件;
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
勞動合同影印件或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
醫療機構出具的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在以下情況下,還必須提供相應的材料:
因執行職務受到暴力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者其他有效證明;
機動車事故首次發生的事故被認定為工傷的,應當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證明或者其他有效證明;
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外受到傷害的,應當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或者其他證明;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期間,如因突發疾病死亡或搶救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請提交醫療機構出具的搶救死亡證明;
在緊急救援、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依規提交有效證明;
退役軍人因戰爭或因公受傷致殘的,應當提交醫療機構出具的傷殘證明和舊傷診斷證明**;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將工傷認定申請書面通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認定工作,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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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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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單位向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提交相關材料;
(三)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
4、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面通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職工申請工傷認定的單位。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起30日內向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職業病診斷或鑑定之日。
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根據本條第一款的規定,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進行工傷認定,按照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撫卹金等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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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需要提交申請的時限是多久?
1)用人單位申請的期限。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向協調區社會保險銀行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員工申請的期限。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對工傷人員及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進行工傷認定。
2.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據《工傷認定辦法》,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一)勞動合同或者其他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和人事關係的證明材料影印件; (2)醫療機構出具的工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3. 社保部門需要多長時間才能接受?
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應當在15日內進行審查,材料齊全的,應當作出接受或者不接受的決定。
4、工傷認定需要多長時間。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認定工作,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
5、認定工傷的前提不一定是勞動關係?
當存在非法分包或分包時,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不以存在勞動關係為前提。
6. 如果我對工傷認定的結論不滿意,我該怎麼辦?
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申請。
7、工傷補助金的計算標準是什麼? 它分為以下幾部分:
1) 1-10年級一次性傷殘津貼。
2) 1-6年級傷殘津貼(按月計算)。
3)春季工傷就業補貼5-10級一次性醫療補助。
4)停工期間的工資。
5)請假帶薪期護理。
6)殘疾評估後的護理費用。
7)住院餐費補貼、交通費、住宿費。
8)醫療費用。
9)工傷**工資。
10) 輔助器具費。
11)工傷治療。
12)與工作有關的死亡待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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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發生事故受傷,用人單位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所在單位未提出招呼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省級社會源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職工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並作出認定。
1、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源鬆動巖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2.工傷賠償辦理程式。
1.確定僱傭關係;
2.工傷認定申請;
3.評估各方的工作能力;
4.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5.最後,申請強制執行。
3、工傷鑑定申請書需要帶什麼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雇主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鑑定證明。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者患職業病的,應當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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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程式: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並提交材料,包括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關係證明、診斷證明; 勞動行政部門收到申請後,應當對材料進行審查; 勞動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提交的資料和實際情況,作出是否認定為工傷的決定。 申請認定工傷,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鑑定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的受傷程度等基本資訊。 (四)《工傷認定申請表》填寫說明:
1.用鋼筆或簽名筆填寫,字型工整清晰。 2、申請人為用人單位的,應當在首頁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3.在受傷部位的一欄中填寫受傷部位的具體部位。
4、在診斷判斷時間欄目中,對於職業病,按職業病診斷時間填寫; 如果您受傷或死亡,請根據初次諮詢的時間填寫資訊。 5. 對傷害的簡要描述應說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和地點、當時進行的工作、傷害的原因以及傷害的位置和程度。 職業病患者應說明在哪個單位從事何種危險工作,開始和結束時間,以及診斷結果。
6、申請人申請認定工傷時,應當提交工傷職工居民身份證; 勞動者工傷時醫療機構出具的初步診斷證明結案證明,或者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鑑定證明); 證明勞動者在受傷或診斷為職業病時與雇主之間存在勞動或僱傭合同或其他勞動或人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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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申請工傷認定的申請流程如下: 1、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職工受傷程度;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一)因工傷原因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名譽;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4)患有職業病;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大約六十天。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應當在十五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