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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訴應向當地勞動執法巡查大隊提出。
監察大隊可以依照《勞動和社會保障檢查條例》的規定,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下達支付令。
3、最有效的方式是直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無需律師)。
通過勞動仲裁作出的裁決向用人單位主張賠償的,仍不支付賠償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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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要求結算工資,並支付遣散費,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仲裁結束後可以進行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被吊銷、被責令關閉或者被吊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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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破產財產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同債務後,應先清償破產人拖欠職工的工資、醫療、傷殘津貼和喪親費,以及應當轉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 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第113條 關於企業和純拍賣企業的規定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同債務後,應當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拖欠職工的工資、醫療、傷殘津貼、喪葬津貼; 應當計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前款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和破產人所欠的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按同一順序清償債權的,應按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企業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四十八條 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債務人拖欠職工的工資、醫療、傷殘津貼、喪親費,應轉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無需申報, 管理人員應當列名單,調查後予以公布。員工對名單記錄有異議的,可以要求經理更正; 經理拒不改正的,員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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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公司破產員工沒有得到報酬,我該怎麼辦?
1、破產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式。 法律規定,企業破產後除破產費用外,首要辦法是職工工資、工傷醫療補助、職工社保醫療保險拖欠、國家規定的補償。第二個順序是一般保險,稅收。
第三種是普通債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
(二)勞動者依法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吊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 如果公司破產,無力償還債務,我該怎麼辦?
企業破產無力償還債務的,必須申請破產,進入破產清算程式。 企業法人到期無法清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清償債務。 企業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償付能力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進行重組。
企業破產後,企業員工該何去何從,能獲得哪些權益? 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款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宣告破產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其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按照在用人單位工作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但支付經濟補償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二年,本法規定的工資標準為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勞動者的平均工資。 >>>More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在雇用新員工時,可以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僱傭合同的期限內。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不成立試用期。 >>>More
我也是一家物業管理公司的經理,對於發生在你身上的事情,我很抱歉。 這種情況發生在其他小物業公司身上並不奇怪,但是如果這樣發生,作為一家實力雄厚的保利物業公司,感覺很不負責任,我們都有畢業生在這裡工作,但我不認為上述情況會發生,作為一家企業最重要的是誠信。 在這件事情上,勞動局未必能幫到你,畢竟在你談判工資的時候,經理只是口頭答應了你,並沒有做出書面或合同上的簽字承諾,而且雙方是自願的,你沒有和學校的牽頭聯絡,你只是在實習期, 所以,這一次你只能從經驗中吸取教訓,作為乙個剛下崗的實習生,最重要的是要糾正自己的心態,把這件事做好總結一下,以免以後再次碰壁。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