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已經離開了公司,如果還欠公司,怎麼拿回錢?

發布 社會 2024-08-13
3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6

    雖然員工已經離開了公司,但欠公司的錢是法律責任。

    如果員工本人拒絕償還欠款,那麼公司可以採取司法措施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根據線索進行審理。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5

    如果員工已經離開公司,還欠公司錢,想拿回來,通知員工先還錢,如果不還,就向法院起訴,這樣會影響員工以後的個人信用,一般員工就要還。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4

    如果員工離職,還欠公司,只要有借條,公司可以要求直接退貨,如果不還清,只能起訴法院強制執行。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向員工傳送書面材料,要求限期退回,如不能退回,應通過勞動監察機構或法院追回。

  5.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如果員工欠了少量錢,並且有風險存款,將從風險基金中扣除。 如果你欠了很多錢,你可以直接問他。

  6.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如果你沒有很多錢,直接打電話給員工,讓他還錢。

  7.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員工欠公司錢,卻離開了公司,並要求他主動提前退還,否則就去法院起訴他,法院會起訴他,他繼續不還錢會影響他的信用調查。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派人到他家要,如果一下子遇到任何困難,可以分期歸還。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員工已經離開公司,你還沒辦理過相關的貸款手續? 通知他正常還錢,如果不行,法院會起訴你!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你可以直接打電話給他,如果他不還錢,你可以用法律來警告他。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員工已經離開公司,仍然欠公司錢,可以協商賠償或在法庭上解決。

  1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如果員工已經離開了公司,仍然欠公司的錢,這筆錢怎麼欠? 如果你說這是欠工資的,或者你給更多的錢,那麼你可以通過法律程式向他追討,那麼如果你認為你欠他或不欠他,那你怎麼能要求這筆錢呢? 沒辦法,我想要它。

  1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如果有借據,可以從員工工資中扣除,然後打電話**通知員工。

  1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勞工債務。 派人悔改。 如果你真的不給。 現有法律**。 權利。

  1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員工已經離開公司,仍然欠公司的錢直接交給公司的財務對賬。

  1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找乙份新工作,賺完錢後,就把錢還給他原來的公司還債。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讓法務部門先收錢,如果不還錢,直接起訴他。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咱們直接回去吧,畢竟不還債就已經是民事法律責任了。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現在員工要辦理辭職手續,公司一月份才發工資,怎麼可能欠公司錢,只貸款還欠借條。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我離開了我的工作,我不同意歸還它,我想回到法律程式。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總結。 員工辭職的時候,一般都會有乙個交接期,也就是解決員工和公司之間的一些事情,如果員工欠公司錢,公司應該找員工解決這個時間段。

    您好,我想問一下,如果有員工沒有工作15天,需要自己承擔社保,社保金不給我怎麼辦。

    員工辭職的時候,一般都會有乙個交接期,也就是解決員工和公司之間的一些事情,如果員工欠公司錢,公司應該找員工解決這個時間段。

    如果金額較小,在聯絡員工確認不願意還款後,不需要追究責任,直接在賬面上登出壞賬,如果金額大,不及時收回不會影響公司,應主動聯絡對方,讓其將款項退還給公司。通過法律手段及時追回資金,減少公司損失。

    它可以從他的工資中扣除。

    或者打**和他談判。

    如果社保金不夠扣除1750工資總額,她不想給,我該怎麼辦。

    你的僱傭合同中沒有規定嗎?

    用人單位與離職員工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發生勞動權利義務爭議的,用人單位可以先聯絡離職員工協商,協商不成的,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法律分析:欠公司錢可以離職,欠款和辭職之間沒有必然關係,屬於兩種民事行為,欠款可由當事人通過與公司協商在約定的時間償還; 員工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辭職的,屬於正式員工的,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您是試用期員工,您只需要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總結。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用人單位與離職員工之間發生勞動權益義務糾紛的,可以先聯絡離職員工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交接工作。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工作交接完成時支付。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

    延伸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還規定:

    第五十一條 企業職工與用人單位可以平等協商,就勞動報酬、工時、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 集體。

    如果員工辭職後,公司發現員工還欠公司錢,我該怎麼辦?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用人單位與離職員工之間發生勞動權益義務糾紛的,可以先聯絡離職員工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50條第2款規定,“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交接工作。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工作交接完成時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擴充套件資訊: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一條 企業職工與用人單位可以平等協商,就勞動報酬、工時、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 等。 集體。

    員工或外地人已經回去了。

    親愛的你好,如果我對你有幫助,請給你的小手豎起大拇指發財,謝謝你,祝你生活愉快。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未解除勞動合同,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 第六條 用人單位招聘勞動合同未解除的勞動者,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除直接賠償責任外,用人單位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承擔的連帶賠償份額不低於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總額的70%; )。

    連帶賠償的份額不得低於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總額的70%。 賠償原用人單位的下列損失:(一)對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 (二)因獲取商業秘密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

    本條第(二)項規定的損失賠償,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執行。 相關知識 在哪些情況下,員工可以隨時辭職:(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違反規章制度命令從事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危險勞動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也無需等待乙個月。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我遇到過這種情況,員工總是向公司員工借錢,當他離開時,公司會專門通知所有員工,說員工要離開,如果有貸款沒有還,到人事登記處,人事人員會和員工核實,員工確認這些貸款,會從員工最後的工資中扣除。 但是,如果員工不承認未償還的貸款,公司只能讓員工向警方報案。

  26.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如果員工離開公司並欠員工錢,債務人可以要求退還,否則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27.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總結。 您好,為您了解員工欠公司類,但不需要償還辭職,這也要看具體情況。 例如,因為公司。 你不用還錢,除非是你個人請假,希望能幫到你。

    員工欠公司班,但離職後需要還錢嗎?

    您好,為您了解員工欠公司班級,但辭職後無需償還分攤款,還要看梁蓋漢哈的具體情況。 例如,因為公司。 你不用還錢,除非是你個人請假,希望能幫到你。

    情況是這樣的,疫情期間我們駐紮在上海。

    後來,公司放了兩個月假,但現在你要走了,公司要你補上你欠班班的錢。

    您好,無論土地和旅行情況如何,工資都應該支付,如果拖欠或延遲支付工資,可以向勞動局投訴。 或者材料廠以拖欠工資、拖欠工資為由,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經濟賠償。 如果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請豎起大拇指(在左下角評分)......

    全額付款和保證付款有區別嗎? 正是公司的原因導致了假期。

    還有問題,親愛的,我們這裡沒有空閒的。

    親,全額和保證發是有區別的,全額就是你的全勤,保證發是按照最低工資發給你的,是公司的原因導致的請假型別,也就是發給你的保證,這個你要和公司協商解決, 我希望能幫你猜出平衡。

  28.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按照勞動者提供的勞動價值支付勞動報酬。

    1、立即通過EMS向用人單位傳送辭職通知書,並寫信:特此通知用人單位因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而終止勞動關係。 保留確認單作為證據。

    2、攜帶書面勞動合同和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證據,向法院申請支付令,同時申請財產保全,**12333。

  29.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當然可以回來,但是牽扯到兩個問題,一是欠你的工資必須付給你,二是你沒有辭職就離開了公司,應該按照合同給你一定的處罰。

  30.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你當然可以回去。 償還債務是很自然的。 根據勞動法,用人單位必須履行職責並支付勞動報酬。 您需要準備工資收據、考勤記錄等材料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並進行仲裁,並支援您追回勞動報酬。

  31.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當然,如果想要拿回,老闆拖欠工資,可以帶上工資卡和在那家公司工作的證明,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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